巴黎恐怖袭击频传,先是有《查理周刊》事件,这次又是法国的“十一·一三”事件(相对应美国的九一一)。欧洲各国对伊斯兰极端组织的打击需要加强力度。
美国在九一一以后亡羊补牢,组建国土安全部协调联邦调查局中央情报局等情治单位,国会通过“爱国者法案”、“情报收集改革及反恐法案”,建立总统反恐专门项目等。这些改革和措施的实施非常有效的打击了美国国内的恐怖主义分子。纵观九一一以后至今,在美国成功的恐怖袭击好像只有波士顿马拉松赛一起。反观欧洲,零一年以来,有影响的,先是伦敦地铁糟袭,西班牙马德里列车爆炸案,法国巴黎恐袭两起(见上),最近还有巴黎--阿姆斯特丹列车恐怖袭击事件,若不是三个美军海外陆战队士兵机警制服恐怖分子,那也将是血流成河的。
相对于欧洲,美国的成功,其做法是付出相当高的代价的。比如,在网路邮电等范围内的大规模监听,在资金流转银行开户对个人隐私的侵犯和监管。这些做法引起一些“左翼”和“右翼”人士的反对。除了上述对通讯资金的监听监管,还有一个做法也让人诟病,那就是联邦调查局的所谓“钓鱼”行动。
所谓“钓鱼”就是联调局派出“卧底”去勾引那些可疑对象做出违法行为,并将他们抓捕防患于未来。比较有名的有:零四年两个纽约州民出资帮助一个联调局“卧底”准备一项恐怖袭击,同样一个联调局“卧底”在零六年同几个佛罗里达人合作准备制造恐怖袭击,最近还记得有一个巴尔的摩居民从联调局那里拿来假的“汽车炸弹”和“武器弹药”准备实施恐怖袭击。还有好多,就不一一例举了。在这些事件中,联调局的做法可以说是“引蛇出洞”。这是阴谋说呢,还是阳谋说呢?毕竟如果没有联调局卧底的鼓励,这些疑犯们可能也不会走的那么远。所以联调局的做法引起一些法律界人士的担忧与质疑情有可原。
但是这些联调局的“钓鱼”行动时不时的见诸报端广播网路,起到的震撼效果却十分明显,你可以形容是“敲山震虎”或者“打草惊蛇”都行,它们对潜在的恐怖分子起到震慑作用,让他们止步或将他们深掘绳之以法。这对于美国社会日常生活免除恐怖袭击是有帮助的。
文明社会在界定“思想犯罪”和“言论自由”上,还是有尺度的。尤其是“九一一”以后,政府在保护社会民众免受恐怖袭击上,难免会涉及到一些侵犯隐私或个人利益的举措,但是想到我们今日安宁的生活,在个人和社会的矛盾中,我们所做的这些付出是应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