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圣诞期间,我和朋友家人一起去瑞士滑雪。因为走错了路,我们被困在一座悬崖顶上,最后不得不叫直升飞机放缆绳营救才得以脱离险境。劫后余生之后,我们下面几天一直小心翼翼,规规矩矩,不敢越雷池一步,以免再出洋相,成为当地笑柄(“怎么又是你们几个”),但还是出了些状况。有一天我们糊里糊涂丢掉了女儿,花了大半天时间才找回来;又有一天我在一片油光铮亮的冰坡上摔了个四脚朝天,把雪屐和滑雪杆都摔得七零八落。有帅哥从后面赶来英雄救美,我又险些一脚把帅哥横扫到山坡下去。
于是我又一次反思起滑雪这项运动了。我来美国的第一年就去滑雪场,认真滑雪也至少有十五年了。我们几乎每年都买太浩湖滑雪场的季节票,对这里的每一家滑雪场都了如指掌,在滑雪上不知花费了多少金钱和时间。既然这么热衷于滑雪,想必对这项运动热爱有加,但仔细想想又不尽然。真相到底是什么?我热爱滑雪吗?懵懵懂懂地滑了这么多年的雪,是不是应该对这个问题严肃地思考一下?
仔细想起来,滑雪还真不是一项特别适合我的运动,原因至少有三个。首先,滑雪是一项粗犷、豪放、艰苦、野性的运动,不像读书写文章拉小提琴那么文雅秀气,也不像打网球、高尔夫球那么精致儒雅,需要结实、健壮的体魄,需要能吃苦、不怕累的个性。不说别的,把自己从头到脚装备起来,做好出门的准备工作,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滑雪公寓的暖气通常都开得很足,每次一层一层地套上衣服、鞋袜,再戴上手套、头盔,没等披挂停当,已经出了一身大汗。而且说来也奇怪,你刚把自己装备到手臂弯过来够不到身体的某个部位时,身体的那个部位就会出些小小的问题。比如刚把头盔扣好,头顶就会爆出一阵奇痒,只好又把头盔解下来,刚才的劳动全部白费。古人只知道隔靴搔痒很笨,哪知道隔盔搔痒也是一样的尴尬——当然隔靴搔痒这件事滑雪的人也经常遇到。
等到出得门来,冷风一吹,刚才的热呀,痒呀,浑身包裹得严严实实的窒息和笨拙感呀,这些问题倒立时解决了,但新问题又来了:你意识到了全身行头的重量。有句很有名的诗说,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我没见过铁鞋,不知道它们到底是什么样子;但开始滑雪以后,我基本上可以肯定,铁鞋就是滑雪穿的靴子。都入了千古传颂的名句,磨穿这双鞋都成了费工夫的终极象征,可以想像这双靴子有多么厚,多么重,多么不可征服,多么难以对付。这还不算,你还得扛上每一只都有三、四斤重的雪屐加滑雪杆。像我们这样的亚洲女子,自己的体重才刚刚不过一百斤,而全身装备就已经至少二十好几斤,行动起来当然步履维艰,像戴上脚镣、背负着枷锁的奴隶。
然后你要承载着这一身的重量,丁玲桄榔地走到乘坐缆车上山的地方,少则几十米,多则几百米,途中要上下楼梯若干次,至少要带家中的小朋友上一次厕所,运气不好的时候,还会发现小朋友把雪镜忘在家里了,要去店里买一付新的雪镜。这样一路折腾,消耗的热量已经超过了正常生活中一天消耗的热量的总和,而滑雪还没开始呢。当然,等你坐上了缆车,尤其是下了缆车,踩上雪屐之后,动作就会轻快起来,刚才那些沉重不堪的累赘,现在都变成了让你身轻如燕的工具,可以说是苦尽甘来。但在尝到甜头之前,首先要有半个小时以上中等程度的体力劳动。这样的运动,还没开始就给你一个下马威;弱柳扶风的娇滴滴的城市小姐,要爱上它还真的不容易。
滑雪的第二个问题是速度。跟走路爬山跑步这些运动不同,高山滑雪时雪屐踩在光滑的雪地上,雪道又全是下坡路,一旦启动,便快步如飞,欲罢不能,如有神助,这也是滑雪的乐趣所在。但我天生是个胆小如鼠的人,速度稍快,就脸色苍白,两腿发软,心惊胆战。奥林匹克高手的滑雪速度可以达到每小时75到95英里,像我们这些recreational skier,速度大概在每小时十几英里的样子。我因为特地把雪屐买得略短,又把控制速度当作头等大事来抓,速度跟其他高山滑雪者相比肯定又慢了几分。但纵使如此,我下山的速度还是经常超出了我感到舒服的程度。每到此时,我心里就发慌;心里一慌,就阵脚大乱,滑雪的要领全丢光,满脑子想的都是如何把速度降低到舒服的范围内,保住小命。原来我还以为,这种胆怯可以慢慢克服。通过提高技艺,磨砺心理,我总有一天可以驾驭更高的速度。但滑雪这么多年,刚开始还有些进步,后来就基本上是原地踏步了。现在每次去滑雪,总会有些路段滑得勉勉强强,让自己很有挫折感。我已经不得不承认,我对速度的恐惧是个不可克服的心理问题。因为这个问题,我的滑雪生涯已经到达了它光辉的顶点。想要更上层楼,肯定是个奢望。
然后当然就是滑雪的危险了。我之所以对速度那么害怕,大概也是心里有一种对危险的恐惧吧。不知道那些蛮勇之人对这些危险是什么感觉,他们在基因层面上跟我是否有所不同,但事实就是,滑雪是一项危险的运动。每年都会听到几则名人滑雪出事的新闻,非名人出事的当然就更多了。滑雪时经常看到雪地摩托车用担架把受伤者拖下山去;朋友中因滑雪擦破了皮、碰青了腿、扭歪了脚的是家常便饭,摔断手、摔折腿的也时有所闻;我自己还亲身经历过一次比较骇人的事故。
那是大约十年前,在南太浩湖的Kirkwood滑雪场,我正在一条宽阔平缓的雪道上滑行——正因为雪道容易,我一点都没用心,可能正在胡思乱想,像我平时最爱做的一样——下一个时刻,我慢慢从地上坐起来。从刚才晒着太阳吹着山风畅快地滑雪,到现在坐在雪地上,身边围了一群人,每个人都是关切的表情,中间发生了什么,我完全没有记忆。旁边的人在七嘴八舌,有人提到了“脑震荡”这个词。然后有一个人凑到我面前来。“今天几号?”他问我。我告诉了他;他又问我谁是美国总统,我回答说是布什;“你的电话号码是什么?”他再问。这个问题难住了我。我使劲地想,脑子里是一团迷雾。过了好几秒钟,我才隐隐约约想起了一串似曾相识的号码。我犹犹豫豫地把它说出来。碰到旁边先生的目光,我问他,“我说得对吗?”他点点头,说我说得对。
旁边的人又纷纷议论起来。有人说,赶紧通知山下,叫直升飞机,送她去附近的大医院。很快雪地摩托车就到达出事地点,把我拉下了山。在山下医务室,我看到了昨天女儿肚子痛时跟我交谈过的一位护士。“嗨,我昨天不是见到过你吗?”我对她说。旁边的人交换了一下眼光说,“看来她头脑还清醒。不然就取消直升飞机吧。”于是我被一辆救护车送进了附近的医院。如果不是我那天突然变得爱说话,主动跟护士打招呼,我就会被送上直升飞机,那么在瑞士的直升飞机救援就不会是我生平第一次。
那一次的事故最后被认为没有大碍,只造成了轻微的脑震荡,没有脑部出血或其他更严重的问题。但之后好几天里,我都觉得头晕,也不知道是真有其事,还是心理暗示;当然我左边脸上的青肿,过了一个多礼拜才消下去。差不多从这时候起,我觉得记忆力大不如从前。这到底是衰老的症状,还是脑震荡的后遗症,我不太清楚;可能我还更希望是后者,这样我至少还可以觉得自己没有老,还像年轻人一样愚鲁莽撞。但不管怎么样,摔跤的那一刻,我至少有好几秒钟失忆,而且刚醒来时确实云缠雾罩,连自己的电话号码都几乎想不起来,这个经历,还是让我觉得诡异和后怕。从那以后,我们全部开始戴头盔滑雪,希望会起到一定的防范作用。但滑雪的安全问题,总还是心里的一个隐患。
因为所有这些原因,我对滑雪算不上毫无保留地热爱;比叶公好龙强一点,但远远谈不上痴迷和狂热。有些熟人朋友看到我经常滑雪,误以为我是什么了不起的高手,或者是看到雪峰就像打了鸡血、吸了大麻一样兴奋的滑雪狂人。其实不然;我充其量是个附庸风雅、东施效颦的家伙,是个伪滑雪爱好者。但伪滑雪爱好者也是滑雪爱好者。尽管滑雪有几个不适合我的特点,我还是乐此不疲地滑了十几年,其中一定有原因,比如滑雪是一项很好的运动,有助于身体健康等。但运动的方式很多,跑步、爬山、游泳、打球都是运动,而且都不像滑雪这样昂贵和危险。所以,有利于健康只是我喜欢滑雪的原因之一,而且肯定不是最关键的那一个。
这就要谈谈滑雪的一些其他与众不同之处了。滑雪这个运动有个特点,就是特别贴近自然。据说现在迪拜也在沙漠热地里盖起了滑雪场,上海也有室内滑雪馆,但毕竟在世界上大部分地方,滑雪还是在远离尘嚣的野外,在广阔的林海雪原,在白雪皑皑的高山上进行的。晴朗的日子里,空气清新,阳光明亮,碧蓝的天空和雪白的大地互相辉映;下雪的时候,天地之间飘着鹅毛般的雪花,身上斑斑点点的滑雪者在白茫茫的山谷间挪动和穿行,像用慢镜头拍摄的无声电影中的角色一样;虽然寒风刺骨,虽然脸上每一毫米裸露的皮肤都冷得发痛,却也体会到一种真实、强烈、浓郁的冬天的味道。最美的是雪过天晴的日子:头上是碧蓝的天空,地上的雪像厚厚的毯子,树林都银装素裹,像一夜之间春风吹开了满树的梨花。这样的日子一定要起个大早,在大部分人还没上山,地上的雪还像天鹅绒一样平滑时,先去雪场尽情地滑几趟。滑雪胜地本身也多半在风景优美的地方,像秀丽温婉的太浩湖,绵延广阔的威斯勒,壮丽险峻的阿尔卑斯山等,因此滑雪可以带我们走进最没有被人迹污染的野外,观赏冬天最纯朴、最自然的美景,呼吸山野中最清新的空气。在这一点上,很多其他运动都比不上。
但这还不是滑雪的乐趣的全部。可能因为滑雪通常要旅行到离家至少好几小时的地方,不像出去爬山那么轻而易举,所以从来都是一项全家动员、有时候还呼朋引伴的隆重的活动。滑雪之旅通常要在外面住上几天,事先都会准备和计划,事后都会留恋和回味。每一次滑雪都不单是为了运动,更是为了和家人朋友一起度过一段快乐的时光;滑雪因此成了度假,成了旅游,成了一种生活方式的一部分。
我们第一次去滑雪是图新鲜;后来变成滑雪场的常客,则是由于交了一帮爱滑雪的朋友。我们生孩子早,朋友们都还没有孩子的的时候,我们已经有了女儿。女儿很小的时候,我们把她放在滑雪场托儿所;四岁以后,我们就让她上了滑雪学校。小孩没有不爱滑雪的,学得也快,女儿也是如此。看到女儿在滑雪场玩得开心,我们当然要为她提供尽可能多的滑雪的机会。所以,小小的女儿不但没有成为我们滑雪的障碍,反而为我们不知疲倦地跑滑雪场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借口和动力。
女儿上小学和初中时,几乎每年的圣诞节我们都在太浩湖度过:在山林里租一栋大房子,好几家一起去。有一次女儿在学校排队玩滑梯,恰好排在要和我们一起去滑雪的莎拉后面。排着排着队,两个小女孩突然想起了我们两家的圣诞计划,于是把滑梯忘到一边,牵着手蹦跳起来,一边跳一边嚷嚷说,“我们要一起去滑雪,我们要一起去滑雪”,让旁边的同学都羡慕得要命。去太浩湖的路上,女儿总是坐在后排座位上,身边放一盒巧克力,一边吃糖,一边大声唱“红鼻子的鲁道夫”和其他圣诞歌曲。越接近太浩湖,路边的风景就越美;如果刚下过雪,红杉树上都压满了厚厚的雪花,沉静又优雅,更撩起了我们对眼前的滑雪之旅按捺不住的期望。
滑雪的过程总是快乐的。生活在湾区的孩子见到雪的时候不多,来到雪山上总是很兴奋。她们一会儿跟小伙伴们一起,从Terrain Park的大斜坡冲下来,一会儿又尾随着爸爸在小树林里穿行,像一尾小鱼一样灵活地转来转去,或者在宽阔的雪道上学着“毕毕”的声音,假装是一辆要超过妈妈的小卡车,穿着蓝色的滑雪衫,戴着红帽子,脸颊被山风吹得红扑扑的,眼睛在雪镜后面闪闪发亮。
长大几岁后,看到青少年们都喜欢玩滑板,女儿也从传统的滑雪改成了玩滑雪板。她第一次学滑板那天,我去滑雪学校接她,正好看到她上完课去学校的办公室还滑板。她脚上穿着胖头胖脑的小靴子,用一根绳子拖着地上的滑板,像牵着一条小狗;走到办公室门口,她停下脚步,把滑板竖起来,用戴着手套的手仔细把上面的残雪抹干净,然后才走进了办公室。那一刻,我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运的妈妈,因为我的孩子是那么完美无缺,那么懂事,那么可爱。
后来女儿真的成了青少年,滑板也玩熟了,我们的滑雪之旅也从来没间断,每个冬天都至少会去三、四次。滑雪的次数多了,我们对滑雪之外的饮食娱乐享受也关注起来,以至于大家——至少是我吧——渐渐有了一种感觉,就是不管白天在山上玩得多开心,晚上和朋友家人在山下度过的时光甚至还更加快乐。滑雪回来洗个澡,换上干净舒适的衣服,大家就在厨房里忙起来,准备火锅、烧烤和其他美食;不然就出去吃饭,沿着点缀着灯火通明的饭店、面包房、咖啡馆、酒吧的小街走着,路上来来往往的用大衣围巾裹得严严实实的行人,呼吸了一天山野的新鲜空气,都神情舒展,脸色红润。不管是在租来的房子的厨房,还是在外面的饭店,餐桌边的时光都有一种童话的感觉。雪花在窗外静静地飘着,屋里却温暖如春;桌上摆满了热气腾腾的饭菜,桌边围坐着自己珍惜的家人和朋友:人生这时候达到了完美无缺的境地。
当然,所有这些乐趣,这些和家人和朋友一起度过的愉快时光,都不是只能跟滑雪联系在一起。我们也有很多别的旅行,也有别的和朋友们的相聚,也都快乐和满足。但事实就是,滑雪是我们这十多年里非常热衷的一项活动,因为频繁,因为密集,因为跟冬天的梦境、白色圣诞节、山野的风、运动的速度与激情等美丽的、有生命力的事物联系在一起,在所有的度假旅行的快乐时光中自成一体,成了非常特别的一件事。
所以,我到底喜不喜欢滑雪呢?当然是喜欢的。但我只能说自己是一名伪滑雪爱好者。我最喜欢的不是滑雪的内核,而是它的延伸,是它周边衍生的其他事物,是叶公好龙,是功夫在诗外。但这没有关系。只要我和我的朋友家人尽情享受了这些滑雪之旅,不管是真是伪,是叶公还是周公,是在山上还是山下,屋里还是屋外,都是人生的一种幸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