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的境界

事情是这样的,小编在一家传统纸媒工作,今天要做大热的格莱美音乐颁奖典礼的专题,领导一脸无辜地告知,根据“有关出版规定”指示,文中所有人名、歌名、专辑名称都要翻译成中文……

内心真是一万只奥巴马在奔腾啊!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遭遇如此要求了,最开始只是翻一两个人名、书名还没什么大碍,但越往后越丧心病狂,有些德文、俄文名字根本不会翻好嘛——

我的小伙伴咩咩在一次报道中提到一个德文的跨国公司,编辑说要翻成中文,咩咩说没法翻,那公司在中国注册名是什么四海物流公司之类的,很Low!

还记得iPad刚出那会儿,小记者们纷纷呐喊,是不是要翻译成苹果牌平板电脑才够彻底呢!

所以要翻整个格莱美?拜托……音乐专辑名翻成中文有多难,豆瓣网友已经示范过了——

<We Found Love>(潍坊的爱)、<Wake Me Up When September Ends>(一觉睡到国庆节)、<Hotel California>(加州招待所)、<Take Me Home Country Road>(我回家走国道)什么的早就过时了!

以下这些才是高能预警——

<Belong>——碧浪

<Love Maze>——辣妹子

<Yesterday Once More>——耶稣他爹玩什么

<I'm Just Going Down>——我就是够淫荡

<Land of Pleasure>——东莞

<One/Three>——万岁

<Man on the Moon>——吴刚

<Princess of China>——还珠格格

<Where Have You Been>——威海油饼

<Born This Way>——生育指南

<Dangerous>——等着肉丝

<Need You Now>——你就闹

<Baby One More Time>——宝贝玩毛毯

<Young Girls>——秧歌

<Who's That Chick>——呼死那只鸡

<Begnagrad>——别搁那嘎达

<Diamond Mine>——呆萌的我

<Harmony>——吓懵你

<WonderWall>——弯的我

<Flying in the Blue Sky>——蓝翔

<当我出门总是下雨>——萧敬腾

<Somebody That I Used to Know>——有些人,我用过才知道。

真是——

说回本届格莱美,既然要翻,那么就翻!

翻译讲究信达雅:信就是忠于原文,达就是通顺,雅就是意境……

我们的翻译原则,基本就一条,靠脑补……

(鸣谢浩子、同兄、鲁鸽贡献脑洞)

年度专辑<1989>

翻译:你走不走!

年度歌曲提名<See You Again>

翻译:西柚鹅肝

年度专辑提名<To Pimp a Butterfly>

翻译:给蝴蝶拉个皮条

年度制作提名<Can't Feel my Face>

 翻译:早知道就不整容了

 

最佳说唱专辑提名

<If You're Reading this Its Too Late >

翻译:沙发没了!

最佳流行专辑提名

<How Big,How Blue,How Beautiful>

翻译: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最佳流行专辑提名

<Piece by Piece>

翻译:洋葱

(解释:我愿意一层一层地……)

最佳流行专辑<Uptown Funk>

翻译:城中访客

最佳舞曲/电子专辑提名<In Colour>

翻译:茵佳妮……

(国际大品牌)

看看,以上很多翻译虽然看上去有点神经,但除了超能音译部分外,大多翻译都做到了“雅”,也就是神似,这也是我们称之为“神翻译”的原因。

接下来说点正经的,其实翻译真的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出版界有出版法规,翻译圈自然也有翻译规则,以及它的翻译门槛。

歌,于我而言,是诗。

而诗歌翻译,是文学翻译中最讲究的一种。

哪天,当我能够像徐志摩那样把Florence(佛罗伦萨)翻译成裴冷翠,像某些大神那样把Massachusetts(马萨诸塞州)翻译成满山秋色之时,我再把格莱美从头到尾翻个遍……

你说好不好啊,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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