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警官事件高度政治化的一点联想
2016年2月17日
关于梁警官事件本身的讨论可以说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这里不在赘述。梁警官事件已经被高度的政治化,我也来凑个热闹,发表一点我的联想。
华人向来遵纪守法,谦虚,任劳任怨,与世无争,不怎么报团,不太会表达自己的意见(包括选举以及选举投票),不少人只顾埋头拉车,不抬头看路,作为弱势族群,常常受到不公平不公正的对待,说得难听一点,我们的这些优点弱点常常被人利用,被人欺负。在美国,尊严和利益是挣来的,不是施舍的。如果我们自己或者族群不发声不争取,没有人会为我们发声为我们争取利益。美国是一个强势弱肉的社会,我常常认为是一个非常“流氓”的社会,一个靠“拳头”说话的国家,就跟街头小混混一样,只要你拳头硬,你就是老大。你实力强就会得到尊重。你弱,就永远抬不起头。作为弱势族群,为了改善我们的形象为了我们的尊严利益,我个人认为有两点非常重要:
1。 学会抗争,这包括个人的和集体的。抗争是在受到不公正不公平对待,受到委屈的情况下。像这次的梁警官事件(不公正不公平是指事件与其它类似案件比较)。我们华人就一定要站出来发声,但如何发声是有讲究的,首先必须非暴力,要有理有节。不要认为上街头是万不得已,想想看,历史上的抗争许许多多都是从街头发起的。个人方面,不提倡逆来顺受,要据理力争,不要感情用事。老美最拿手的就是无中生有,说你坏话,跟你小鞋穿,如果你急了,正中人家的下怀,做实人家的说法。在过去,发生不少华人枪击事件,是极端的方式发声争取维护权益。不提倡但个人认为潜在方面是让社会知道,我们华人也是不好惹的,欺负我们也要小心点。
2。 积极加入选举,参与投票:我个人认为这是我们争取权益得到尊重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要大力提倡鼓励。如果我们积极投票参与选举,展现我们华人的力量,自然会提高我们的社会地位。这一方面我们华人还做得很不够,但开始有人出来参与选举,也开始意识到投票的重要性。这方面要走的路还比较长。
梁警官事件已经被高度的政治化,很多的讨论还停留在事件本身是很书生气的做法。在法律的层面上讨论该不该游行提出我们的诉求在政治上就显得比较幼稚。很多事情做不做是我们自己可以决定的,至于结果如何是第二位的。如果不做,肯定不会有结果,道理就这么简单。理清这些关系,做与不做就变得简单容易。一孔之见,抛砖引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