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狗记
朋友有一小狗,品种是Pomeranian名叫Bobby。它非常可爱,又特别乖,真是一极好的宠物。
自己也喜欢小动物,因为它们的可爱。从小就养过猫,对猫性甚是有些了解。对养狗一直有一种向往,向往一种牵着一条大狗遛弯的那种骄傲。老天有眼,给了我一机会帮朋友养狗一周。这狗是German Shepherd Dog和Labrador Retriever杂交品种,据说成年时体重可达100磅。虽说见之才3个月大,可眼神中一种野性在小眼中透着灵光,没有一种宠物的可爱反而有一种征服人类的魄力在咄咄逼人。一见它,心生怕意。无奈,在过往与之生活的一周里,本人体重降了两公斤,裤腿被咬破两条,夜不能寐,每日见之,心存郁积,提心吊胆,还好没有被之食之。一周后,送这宝贝回家,一下体会了解放区的天是晴朗的天,一下体会了自由是多么的舒畅!!也体会了想象和现实的差距是多么的遥远! 想是件多么轻松的事啊,做又是件多么不容易的事啊!从此以后,对溜狗之人,特别是溜大狗之人,肃然起敬,原来骄傲的后面是无尽的艰辛!
养狗真成梦想了!! 要不就养条Bobby那样的小可爱试试!
小可爱Bobby
小可爱Bobby
谢谢浏览!
&123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大文嚎' 的评论 : 看来真是伤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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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johniewalker' 的评论 : 哈哈哈,谢谢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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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linmiu' 的评论 : 谢谢!是挺爱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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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elmonte' 的评论 : 狗狗们真是有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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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荔枝100' 的评论 : 谢谢荔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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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陈小晓' 的评论 : 谢谢小晓!
大文嚎 发表评论于
我小时候养过狗,后来被打狗队打了,理由是周边闹狂犬病,我大哭一场。一直到现在也对饲养宠物没有任何兴趣。
johniewalker 发表评论于
博主可能在狗的面前表现出害怕的意思来了,“狗眼看人低”,这话是有道理的:在狗面前,你如果不从一开始把自己当作老大,那狗就把自己当作老大了! 德国狼狗和 lab-retriever 的混种应该是还算比较温顺的,跟人亲的,并不是那种非常咄咄逼人的狗。博主可能一开始就有点缩手缩脚,被狗崽子看出来了,于是得出结论:“可来了个我能欺负的了”! 哈!
elmonte 发表评论于
喜欢狗狗,没养,和楼主一样有后顾之忧。邻街养一金毛大狗,特聪明,我常常拿小球抛着逗它玩,几次以后它看见我,打个招呼它就去找球含着放我手里,再眼巴巴看我等着抛球。狗狗有灵性的。
荔枝100 发表评论于
太可爱了,那张脸!
linmiu 发表评论于
好萌呀,长得象毛绒玩具,而且有艺术气质,还有一颗爱国心。
陈小晓 发表评论于
养小狗容易,可爱些。下次尝试照顾小狗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