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去爱》_4

我喜欢无聊的事情。而且,我只做我喜欢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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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里的男孩就是夏雨,女孩的名字叫沈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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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一开学的第一天,当沈菲走进教室的那一刻,夏雨一眼就看到她,感觉自己今生是再也无法忘掉她了。那时,夏雨还不知道她叫沈菲呢。一眼注意到沈菲,并不是因为她的美丽,而是因为在开学的第一天,沈菲迟到了。但是夏雨,一直到很久以后,每当回忆到这一刻仍然觉得,那天全班同学坐在教室里,仿佛就是在等待着这一刻,等待着阳光照进教室,然后她从盛夏中走来,站在所有目光汇聚的地方,然后,这个夏天就结束了。那时,夏雨想当一名诗人。这样,他就敏锐地预感到在未来的日子里,自己和这个女孩之间一定会有某些重要的事情将要不可避免地发生,而其结果一定是一个注定的悲剧。那时,夏雨喜爱诗歌和数学。数学,他在学校里一流但不是第一。初中时参加过市数学竞赛,得过三等奖。诗歌,他则完全被自己所感动。原因嘛,第一是他已经进入了一个开始经常的不可避免地为自己而感动的年龄,第二才是他想当一名诗人,而不是数学家。在整个青春期里,夏雨看待世界也就因此不可避免地带上了青春期的诗意和人生初始的感伤。他认为伤感是美的,是伤感拯救了世界,而不是无所畏惧。夏雨以为如果人没有了伤感的能力,那世界就没有了爱。只有数学,世界会非常冷酷。

这时,老师问迟到的女孩叫什么名字?

她说叫沈菲。

然后,老师又问:怎么第一天就迟到了?

她回答,因为公共汽车坏在了半路上,她是一路跑来的。

沈菲。夏雨听到了。他看见沈菲面色绯红,微微气喘,头发有些乱,穿着一条暗红色的裙子。站在教室前面,窘迫而镇定,像这世界里突然出现的,一支由光的粒子汇聚成的玫瑰花蕾,美丽非凡。夏雨感觉到了自己的心在跳动。

老师说:以后要注意,提前出来,不要迟到。然后,指给沈菲看她的座位,让她坐过去。

夏雨看着沈菲走过来了,坐进她的座位里,就在夏雨座位的斜前方,间隔只有两排,3米,或者6米远。那时夏雨想,这并不是一个不可跨越的遥远的距离。他低下了头,不再去看她。可是,心里仍然觉得老师的批评非常荒谬,难道人生每天要为准备汽车坏在半路而提前出来?这是没有道理的。

真荒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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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市重点的学生,学习往往并不是一个问题。问题是成都有很多雨,有时细如莲丝,像一场没有希望的慢性病。在一场场秋雨中,夏雨很快就变得失魂落魄。

多少年以后,当他读到巴列霍的诗“我将死在巴黎,一个雨天”时,就想起了成都,想起了成都的那些雨,那些青春,和岁月,还有自己在那些青春岁月里仿佛永无尽头的连绵细雨中早已逝去了的忧伤。

一个学期过去了,他还是没有勇气主动走过去和沈菲面对面说一句话。但他又不能在她的身后把目光从她背影的那引力的漩涡里挣扎着移开,就像在急流中的一根稻草无法自己跳到岸上,就像流星不可能不坠落到地面。除非偶然她回过头来,那吸引力一下子变成了一道巨大的冲击波。那是他最幸福的时刻,也是最可怕的时刻。他期待着又躲避着。可是,只看着沈菲的背影不过是使他徒然神伤。直到寒假来临,就要看不见沈菲了,夏雨才终于感觉到解脱,却更加苦恼。他想一放假就甩开烦人的弟弟独自一人远游,至少去走一趟青城山。“衣上征尘杂酒痕,远游无处不消魂。此身合是诗人未?细雨骑驴入剑门。”

尽管还没有和沈菲单独说过话,但自己已经为她写下了很多首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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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想象里,夏雨已经和沈菲共同经历过种种苦难。沈菲断过胳膊、断过腿、曾经被大火烧伤、毁容、被社会上的坏孩子欺负、抛弃,但夏雨一次次拯救了她,并发誓要永远爱她,爱她到死。有时是沈菲死在自己的怀抱里,有时是他死在沈菲的怀里,死在她的,冷酷的或者甜蜜的,怀抱中,死在她的,炙热的或者飘忽的,爱里。有一天,当沈菲老了,容颜尽衰,夏雨这时才走到她的面前,对她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胜过青春年华那空洞的美丽。他们一次次在飘着细雨的清晨相遇;在一个雪花飞舞的夜晚,夏雨第一次吻了沈菲。

在幻想中,世界是优美的。那里的成都在下雪。

而且,幻想是容易的。比生活容易得多。但这是夏雨在很久以后才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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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假期,夏雨并没有去登山或者远足,他把孤零零的身影一个个撒在了成都街头巷陌的每一个角落,但他始终也没有遇到沈菲。他觉得,成都好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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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更多的时间里,夏雨一个人待在家中,看书,写日记,做数学。写日记,让他回忆起一天里的每一个细节,而在回忆中灵感就会不时地迸现;做数学,能让他忘掉一切,包括沈菲,包括他的快乐和痛苦,和时间,也就是说,数学是另一个世界。有时他想,做一个数学家是幸福的,但生命短暂;做一个诗人是痛苦的,而这痛苦注定漫长。只有李明宇会来找他。李明宇是他的同班同学。夏雨参加了文学小组,明宇参加了航模小组。他们住得近,明宇也喜欢文学,而夏雨也喜欢数学。明宇的航模比夏雨的数学要好,拿过市里的一等奖。夏雨觉得明宇的身上总有阳光。他乐观开朗,性格外向,像跳动的火焰。他说过自己未来要成为中国最好的飞机设计师,为中国设计出自己的波音。夏雨从来没有对同学说未来要成为一名诗人。但他喜欢看明宇操纵模型飞机在天空中飞翔。而且,明宇会带来很多沈菲的消息,比如他说沈菲会弹钢琴,弹得相当棒,她能弹巴赫。那个年代,学校里会玩乐器的人寥寥无几。有一个男生拉二胡,但这徒成为笑柄,因为二胡嘛,太土啦;另一个男生会拉小提琴,受到了女生的倾慕,但拉小提琴太女气;还有一个女生拉手风琴,这就没什么感觉了,她抱着手风琴显得吃力,而且长相平平。在年底的一次文艺晚会上,这个女生穿着裙子,坐在台上演奏。当她岔开两腿,露出微笑,开始拉琴时,造成了一阵小小的骚动。那时夏雨就坐在正对她的内裤的台下。他闭着眼,听完了演奏。虽然什么也没有听进去,但晚会结束后,他们坐在正面的几个男生,立刻被风传为演奏整个过程中都睁大了眼睛,流出了口水。当夏雨听到沈菲能弹巴赫时,就觉得她更是冰清玉洁就像女神一样了。“藐姑射之山,有神人居焉,肌肤若冰雪,淖约若处子。”她停在明宇的飞机都达不到的天空之外,自己就更是永远也无法得到她了。这样的想法让夏雨感到幸福。

那时,成都的天很蓝,而且宽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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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一下半学期,夏雨第一次走进了小陈老师的暗房。

小陈老师是他们的语文教师。文学小组就是他组织的。在那里,夏雨第一次听到了小陈老师朗诵英文诗歌。英文诗一旦朗读出来,给夏雨带来极大的震动。不是因为它的内容,而仅仅是它的声音。单单那声音就华美如音乐一般。当夏雨在高三的物理课上学到了光的波粒二重性时,他马上就又想起第一次听小陈老师朗读英文诗歌给他带来的冲击。那天,小陈老师讲到了西方语言的音乐性。由于中国的文字和单音节的特点,使得它的诗歌在音乐性方面有很大的困难。夏雨觉得,西方的诗是波,汉语的诗是粒子。可惜在这里,光是分离的。东方和西方,光是分离的。

但夏雨仍然爱中文那带着金属光泽和玉的圆润的颗粒感。他爱鲁迅,胜过沈从文。就是因为鲁迅的文字像金属像玉,沈从文的像汉白玉。

而小陈老师还没有女朋友呢。他总是衣着考究,干净整洁。在秋冬围一条长得夸张的白围巾,就像上海滩里的小马哥。小陈老师喜爱摄影,有一台上海海鸥相机。这是一台长方形的相机。相机前有两个大眼睛,但是是竖着上下排列的,像一个人歪着脑袋在看你。照相时相机挂在胸前,扯开机顶的盖子,低头看着机器里明亮的取景器来构图,对焦。那时摄影还是用胶片,玩的人非常少,摄影是一种高尚情调的符号。在夏雨的眼里,小陈老师喜欢过一种精致的生活。他温文尔雅,语声柔细,有一点女气,夏雨觉得他不够阳刚。那时,夏雨绞尽脑汁想要变得更男人一些。小陈老师喜欢夏雨。有一次,把他带进了自己冲洗照片的暗房。

暗房是用学校地下室的一间空房改造的。因为,小陈老师身兼学校的业余摄影师,学校就把这个空闲的房间给他用。房间不大,有三张桌子,两张长条形的,一个放在水池边,桌子下面摆满装着药剂的瓶瓶罐罐,上面都贴着标签,残留着一块块黑褐色的药汁的污渍。桌上有塑料托盘、量桶、量杯、温度计、剪刀、棕色玻璃瓶、白色塑料漏斗。另一张长条桌靠在邻近的墙边,上面有许多纸袋子、笔、本子、计时器,一只黑色的布口袋,还有一台裁纸用的铡刀。第三张桌子是个小方桌,上面放着一台放大机,就是一个水平台面上架起的一只可垂直升降的镜头,用它就能把底片的画面投影在相纸上产生最终的照片了。这台放大机很贵,花了小陈老师不少银子。

在暗房的空中拉着3条铁丝,上面挂了许多用木夹子夹住的很大的照片。那是一张张飘浮在空中的影像,在暗红的光雾中,有浮动的笑脸,老房子的屋檐,弯曲的街巷,车流,落日的余辉,和盛开中的鲜花,但一切都静止在时间里,而且都是灰色的。徜徉于黑白影像之间,夏雨沉迷在那神秘的灰色中。在小陈老师的暗房里夏雨才知道,原来黑白摄影不是黑与白,而是在黑白之间千变万化的灰。它让夏雨明白世界在本质上是灰色的。

这一学期,夏雨和沈菲有了更多的接触,但都是和许多同学在一起。这只能让夏雨更加忧伤。离她越近,就离她越远。只有靠近她,才会感觉到她有多遥远。沈菲在班上长得最漂亮,明宇认为,在学校里至少有两个女孩子比沈菲还漂亮。夏雨没有反驳,但他当然不会认同。在学习上,沈菲在班里排第三,在女生里排第一;夏雨排第四或第五,他并不太在意排名,但排在沈菲之下,加重了他的自卑,也使他对沈菲的爱带上了崇拜,和无端的罪责感;明宇排第二;第一是一个比他们小两岁的男生,他不是人,完全还是个孩子,是个神人,从来不听课,老师也不管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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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一学期明宇经常谈到沈菲,但夏雨想要听到的更多。

 

清漪园 发表评论于
少年夏雨之烦恼。从立兄的描述中,看到了人类为生命的延续而自然产生的巨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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