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不存在家暴
欧阳黎2月27分手,此后一直滞留前男友住处,即使是前男友在5月底取消经济担保以后依然非法滞留。欧阳黎7月开始在中餐馆打工后,也没有搬离前男友处。她长期非法占据前男友住处,从她抱怨前男友带女性回家过夜可以看出,她严重干扰其正常个人生活,最后致使前男友有家不能回,最后不再回到该住处。
欧阳黎10初失去餐馆工,10月底病倒在前男友住处。
家暴在哪里?什么家暴?分手8个月,取消担保5个月以后,自己生病赖别人,只因为自己非法占着别人的住处。
2, 2000美元VS500-1000美元
欧阳黎在认识前男友的5年博士在读期间,靠TA的500-1000美元/月生活。2月27日和前男友分手后,大概是3月初--日期我记不清了,但可以查到,就收到了哥哥寄来的5000美元汇款。她立即付清了自己信用卡的2000美元账单。试问,如果2月27日没有分手,欧阳黎你就是理所当然地要你男友付这份账单的,是不?你5年间每月500-1000美元的生活费,包括一切开销,就因为有了医学教授医生男友,你居然在明知自己完全没有收入的情况下,在一个月内,用了2000美元?你胆子真大啊?你觉得反正有男友买单,是吗?这6个月中,你每个月信用卡账单是多少?你这2000美元的信用卡花费还是在生活一切由男友提供并且因为自己不会开车所以并不怎么出门的情况下的。过去5年,500-1000美元可以生活一个月,现在刚认识一个月,生活就有着落,还出门度假,居然自己还能一个月再用2000美元。这是怎样的差别?做医生太太教授夫人真爽啊!难怪分手后每天写情书给前男友,居然说出“家的大门永远对你敞开”--是啊,这6个月的“家”的生活对你多舒服啊!当然不能丢了,必须一直赖下去,找一切借口赖下去!赖下去,赖下去,赖下去。。。
可惜人不想跟你在一起了。正如你说的,你们都是单身成年人,在寻求爱情和生活伴侣。他不愿选择你了,这是他的自由和权利,就像你也有权利和自由选择他或不选择他 。 你愿意选择他,即使在分手以后;他不愿再选择你,那没办法。你自己在离开学校去他那里时也想过,这也许是我们的缘分,为爱情冒一次险吧。你很清楚这是爱情的开始,是尝试,结果很难讲。 何来始乱终弃?
实事求是地说,你很快把这个尝试当成了既成事实,所以不能接受分手的结局。是啊,不到1000的全部生活费对2000的生活费外的额外花销,谁不会选择?
3,你是陈姓男子的二奶或小三
你明知他有多个女友,依然和他厮混几年!否则,你不会在他婚后问他为什么不和你结婚,却和另一个女人结婚 。他说因为你不能接受他婚后有多个女友,而她能。这说明,你绝对知道他有几个女友,否则不可能有这段对话。
所以,无论你把陈姓男子说成什么样子的人,把你们的关系怎么说,你都脱不了小三或二奶的角色,而且他比你大10多岁!
欧阳黎,不要在骗自己了--分手后,你一直在骗自己,现在又开始骗别人。 回国吧,你现在并不疯,只是骗自己骗得太深,让人觉得你有心理疾病,但你是有行为责任能力的,否则社工警察陪审团早就看粗来了
最后,美国公民有检举报告在美国非法居留人员的权利,这是公民权利,你必须接受和尊重。你不是很尊重宪法和权利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