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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在伦敦某条街区的一栋老楼的2层,两家相对的公寓门都是关着的。其中一家屋里的灯已经全部熄灭,主人睡下了;另一间屋里仍然有灯亮着,但客厅和卧室里没有人。卫生间的门敞开了一条缝,里面透出灯光,和隐约飘动的模糊不清的雾气。那里面有手机在响。公寓狭小,客厅和卧室都有些凌乱。外面正在下雪。雪中的这栋老楼看上去可能有超过100年的历史。屋子里卫生间也很小,但浴缸很大,浴缸的边沿放着那部手机,仍然一直在响。浴缸里注满了清水,水面上热气腾腾,水中躺着一个女人。头枕在浴缸的头托上,她头侧浴缸边缘的小平台上放着一瓶红葡萄酒,一只高脚杯,杯底残留着加本力苏维翁的红色液体。手机仍然在响,边响边振动,仿佛就要掉进水里。外面街道上早就没有行人了,路灯仍然孤独地亮着,显得无精打采,低着头,谁也不理谁,灯光在雪夜呈现出混沌的圆锥形,偶尔有很小的汽车驶过,那种车小得让人难以置信,好像是行驶在积木堆砌的城堡里的玩具车。空气奇冷,细碎的雪花正从很高的天空不停地飘下落到地上,地面上凌乱肮脏的脚印正悄悄变得越来越浅,那些足迹在渐渐消失,仿佛正在走远,走出了这个城市,走进远方的旷野里。就在这时,躺在浴缸中的顾小菲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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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出生前,小峰就给她起好了名字叫:菲菲,顾小菲;英文名,叫Phoebe。在做超声时,小峰已经见过她了。开始,是一团儿模糊的小怪兽,第二次,医生就告诉小峰:是个女孩儿。但,医生又说,如果是儿子,就能很肯定;可女儿就不是很肯定了,保不准下次角度一变,就看见那个伸出的小花骨朵啦。回家后,沈菲问小峰,是不是很失望?小峰说:怎么会失望呢。沈菲说:下次可能就看见壶嘴儿了。小峰说:在女儿的身上吗?当他得知是女儿这个消息后,小峰就再没有想过可能还会是个儿子。它就是自己的女儿,顾小菲了。本来小峰不想给女儿起英文名,就用拼音好啦,但沈菲说,没有英文名字将来不利于女儿融入美国社会。说完她学着老美的样子,吃力地发出了“Fei Fei”的声音。小峰心里知道,Fei Fei这个音其实是很容易被老美发出的。但小峰也知道入其乡随其俗的道理。既然来到美国生活,就没有必要把这整成跟中国似的啊。没有必要非要做一个中国人,为什么非要做一个中国人?他想了一下说,那英文名字就叫菲比吧,随手在手机google了一下,Phoebe,是辐射、光明和预言的意思。“radiant, bright, prophetic”。好名字。但他还是坚持护照上写:GU XIAO FEI。他还要写中文,沈菲只好摇摇头。小峰叫女儿“菲菲”。叫沈菲“沈菲”,但叫女儿“菲菲”,或者“小菲”。每次叫时都在微笑。
女儿小的时候,小峰总是告诉她:你是一个中国人。沈菲就有些着急,说:你对孩子说这些干什么?以后上学如果她总是对同学说自己是中国人,那不是要惹麻烦吗。她现在是美国人。美国公民。她拉过女儿告诉她:You are American。小峰知道沈菲说的有道理。但从心底他觉得荒诞。看看女儿的模样:漂亮的黑头发,漂亮的黑眼睛,皮肤白皙但那是黄皮肤啊。怎么会是美国人呢?难道将来有人在月亮上分娩,那那个倒霉的孩子就不是地球人了!不是Human being,而是Luman bing了?而女儿这时夹在父母之间,变得无所适从。
后来庄则栋死在美国。网上流传出他晚年为孙子写下的一副书法,“长期卧底美国,随时准备报效祖国。”小峰看了又禁不住的气愤,字写得很烂,语言也很烂,关键是这想法太烂了。你既然主动跑来美国生活,却想着做卧底、挖墙角,这不厚道,而且这样让美国社会怎么能信任在美国的这些华人呢。那我们今后怎么混呢?可即便如此他仍然觉得,自己和女儿是中国人。总之,在美国的中国人,多多少少都活的有些,矛盾。
后来孩子上学了,有一天小峰对女儿说,你是中国人。女儿却反驳说:不爸爸,我是美国人。小峰听了,不生气,反而笑了,挽起袖子指了指自己粗大的血管,告诉她:Genetically you are Chinese. You will be a Chinese for ever,no matter where you are,how you think。 女儿听了笑着说:爸爸,你的英语太差了。小峰笑得更甜,说:女儿,爸爸为你骄傲。而且你的中文和英文一样的好。爸爸不行啦。我老了。你比爸爸强。你是最棒的。小峰又拍手又翘大拇指。但女儿说:爸爸你才是最棒的。你生了我。可我不可能生你呀。所以,你是最棒的。小峰那时就笑的像一朵花啦。
不过,女儿再大一些时,有一年开奥运会,中美对决,女儿在家和几个同学一起看,那几个孩子都是华裔,但一起在为美国队加油。小峰在一旁看了,无话可说。孩子总和大人想象的不一样。晚上,他把这个想法告诉沈菲,沈菲却说,只有在自由成长的环境里才是这样,如果是奴性教育,那你的孩子就符合你的想象啦!小峰这一次觉得沈菲很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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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一切都一转眼就过去了。
女儿大学毕业,去了伦敦一家新闻机构做记者。小峰在机场看着女儿年轻美丽的背影消失后,他的眼睛潮湿了,仿佛女儿是一夜之间长大的,而自己一夜之间衰老了。到头来两手空空。然后,泪流下来。他赶忙用手去擦,感觉不好意思。
第二天一早,小峰醒了,走出卧室,在二层的走廊遇到沈菲。沈菲一看见他,立刻露出惊讶的表情,仰着头看着他,呆住了。小峰俯身低头注视着沈菲,感觉自己像一只高大的怪物。他惴惴不安地问沈菲:菲菲,你看见什么了?那声音像是史瑞克。沈菲没有回答,而是转身就跑。小峰跟在她后面,弯着腰,伸出双手,追着她问:菲菲,我怎么啦?我怎么啦?脚步震得楼梯咚咚响,但沈菲越跑越小,转眼变成一只白色的小羚羊,小兔子,小白鼠,通体白玉的小蟋蟀,转眼跳进了卫生间。小峰追进去时,已经看不见沈菲了,却看浴室镜子里的自己,他吓得倒吸了一口冷气。一夜之间,他的头发全白了,面容苍老。怎么会是这样?他问道。但他听到的是镜子里的人在问他自己。他在楼里各个房间里疾走,那栋房子有很多间房子,每个房间里都有很多镜子,每一面镜子里都有一个他,他离开之后,镜子里的他却仍然留在里面。很快,镜子里的小峰越来越多,每一个都在做着和他同样的动作,说着同样的话,有着同样的想法,直到最后走进一间屋子,小峰突然不知道哪边是镜子里面,哪边是镜子外面,那个自己才是真正的他——顾小峰了。这时,小峰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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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小峰很快就适应了新的生活。他现在生活很充实,而且自由。他接受了这样一个事实,他老了。
现在他的身体基本上还可以吧。高血压、高血酯、动脉硬化,需要服药,但可以控制,医学已经极大的发展。其余就没有什么大问题了。他不需要为钱操心,有多处房产、股票、基金、存款,过去还管理着一个物业公司,但现在也卖掉了。他现在可以称得上生活富有,而且舒适,他喜欢上了高尔夫,醉心于研究养生术,每天量血压,吃各种的药,和保健品,经常在微信上发健康保健的帖子。而且已经有了一小盒的金子。毫无疑问,钱可以让人幸福,而不是贫困。
女儿仍然保持着从上学就养成的习惯,给小峰写email。有时打电话,通话通常很短,女儿很忙;但信有时会写得很长,那是一种习惯。女儿的梦想仍是当一个作家,至今也没有变啊!可是当作家并不容易。写作是容易的,靠写作生存是困难的;当作家是容易的,写出伟大的作品是困难的。在生存和写作之间,有时存在着矛盾。但伟大是一个大词,菲菲现在尽量避免使用大词,尽量把文章写得轻快些、搞笑些,最好还八卦些。时代已经变了,我们的时代已经不需要伟大的作家和伟大的作品了。并不是人们不阅读文字了。恰恰相反,今天每一个人的阅读量都比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多,几乎多到快无法承受啦,可以说今天每一个人每一天每个时刻都在疯狂地阅读着,飞快的阅读着,越读越快,越快越饕餮,每天都是一场疯狂的盛宴,不能停止,永远也吃不饱。但阅读、理解伟大的作品需要有耐心,和安定,而这恰恰是这个时代所最缺乏的啊!或者是,不需要的。而且菲菲也并不想成为一个伟大的作家。菲菲只想当一个流行的畅销书作者,写的是爱情的故事加上吸血鬼或者穿越,最好能被好莱坞改编成电影。当然,被改编过电影的作家总是像大熊猫一样受人喜爱,但数量稀少。和现实妥协的结果就是,菲菲当上了记者。记者也是写作嘛,而且数量众多,生存能力强大,像苍蝇,只是飞行的时候面目不清。
有时候,菲菲会和家人长时间失去联系,不和任何人联系。那是因为她还和在少女时代学校里的那个小菲一样,突然地忧伤了起来,然后,就不和任何人说话,接触。生活总是太繁忙,或者突然断裂,出现一片空白,那种像照片中的过曝或者死黑,给人瞬间带来无尽的虚无和感伤。于是,不想说话,不想动,不想和任何人联系,放纵自己吃甜食、喝酒,或者一个人购物,买一些昂贵、优雅、充满细节而没有任何必要性的东西,但此刻它们是必要的,它们的昂贵、它们的优雅和它们的细节是必不可少的。小菲也会自慰。总之,这些都是为了能够细细品味那种缠绵而刻骨的心痛并且要让那痛更加清晰更加锐利更加疼一些啊!
这些时候沈菲会很着急,但小峰反而不着急。因为他知道女儿长大了,需要自己的生活,自己的事业,既要有自己的快乐,又要有自己的忧伤,酸甜苦辣都是人生必不可少的滋味。这就是美妙动人的青春岁月啊!而孤独尤其是必不可少的。他们都曾有过。但现在他们都没有了,他仍然有很多快乐,但他也已经不再会有忧伤了,那不是简单的伤感或者悲伤,而是那些青春的忧郁他再也不会有了,还有那些孤独,女儿走了,他感觉孤单,但他也再也没有孤独,无法承受孤独了。小峰不着急还有一个原因,因为往往在这样的阴郁的日子里,女儿还会给自己写信。如果没有了女儿的信,那小峰就变得比谁都急了。一着急,血压升高。不过,对于生活,总的来说,小峰现在是心满意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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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菲睁开眼时,感觉身体发虚,没有一点力气,但她的意识正在渐渐清醒过来;她看见屋顶亮着灯,有着淡紫色花卉的瓷砖,白浴缸,一条搭在浴缸边的浴巾,然后,她看见浴缸的水中有丝丝缕缕淡红色的烟雾,极淡极淡的红色,像梦境,透过烟雾,小菲看见自己洁白的身体,像一艘沉船,静静地停在海底的沙滩上,不时有深海的鱼群游过;她听到了一些遥远的声音,是欢笑的声音;然后,她看见水中有摇曳的影像,开始模糊不清,她仔细去看,那影像就渐渐清晰起来,影像的背景是天际间黑色模糊的山脊,灰色草地上一排身穿白袍的智障患者,正相互扶携着,东张西望地走过。顾小菲一阵心痛。她想起来了,这正是她最喜爱的阿勃丝的影像,于是,她想起了黛安,她挚爱的黛安·阿勃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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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勃丝说:
A photograph is a secret about a secret. The more it tells you the less you know. 照片是关于秘密的秘密,它揭示的越多,你知道的就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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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的一天,在社区图书馆,顾小菲看到了一本黛安·阿勃丝的影集。看过照片后,她才回过头去仔细阅读影集的前言,看完这些文字又上网找到更多的阿勃丝的生平阅读。不久,在亚马逊上她订购了自己的第一本阿勃丝的传记和第一本阿勃丝的影集。从此,阿勃丝成了她心中的崇拜偶像,秘密的偶像,像中世纪的异教崇拜;她也因为阿勃丝爱上了摄影,爱上摄影是公开的,肆无忌惮的。她开始养成习惯,随身带着相机,随时随地拍摄,用镜头记录她的生活,不,这个十几岁的女孩子从此就开始用镜头和文字生活,过去是文字,现在是文字和影像。然而,她发现,她所拍摄的世界和她所看到的世界是不同的。在她的摄影里,世界是如此令她伤感。世界一旦变成了她的影像就变得伤感。于是,她就更爱她的照片里的世界了。现在,她可以用影像和文字构筑自己的世界,像在创世纪。在某一年的生日,小峰为女儿买了一台昂贵的徕卡数码相机。小菲从此无论去哪都会带着她的心爱的徕卡。而在她的床头总会放着一本阿勃丝的影集。她买下了阿勃丝所有的影集。而她卧室的墙上挂着的就是阿勃丝拍的这张智障患者走过草坪的照片。
在给小峰的email中,小菲给爸爸讲起了阿勃丝:
“黛安·阿勃丝(Diane Arbus)出生在一个富裕的犹太家庭,百万富翁。日后她曾经回忆,从孩提时代一直让她倍受折磨的一件事是,她从来没有什么困境。15岁,遇上了摄影师阿伦·阿勃丝,爱上了他;18岁,与阿伦结婚,为阿伦生下过两个孩子;开始,她与丈夫一起拍时装;在34岁时,她停止了时装摄影,开始了自由拍摄,那时,她已经患上了抑郁症;从35岁起,阿勃丝把镜头对向了社会边缘人:疯子,智障,变性人,残疾人,死人,垂死的人,重毛症者,纹身主义者,侏儒,裸体主义者,马戏团,盲乐人,巨人症,拾荒者,双胞胎,三胞胎,黛安说:照片的主题永远要比照片本身来得重要,而且复杂,我在乎的是一张照片是关于什么的?阿勃丝的老师莉赛特·莫德尔曾告诉她:如果你不去拍那些你不得不拍的东西,你就永远不会拍照;40岁时,父亲去世,她一直守在身旁,并且在父亲死后为他拍下了最后一张照片;阿勃丝每天从早到晚在纽约街头游荡,拍哪些她感兴趣的人,中央公园、42街、华盛顿广场,她还拍过停尸房、曼哈顿的廉价宾馆、妓院和一些肮脏的小酒吧,她钻过地下水道、听到过屠宰场宰杀牲畜时的嚎叫,曾经与许多她的奇怪的拍摄对象发生过性关系,并且从不避讳谈论这些体验;45岁之后,她的抑郁症开始变得严重,频繁呕吐,体重下降,情绪极不稳定,在一次谈话中她说:我认为我之所以拍照是因为,如果我不拍这些东西,人们就会视而不见;46岁时,她与丈夫离婚了,开始喜欢乘坐小型飞机,她说:飞行胜过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一件事情。她的朋友则说:她在飞行时,好像沉浸在离开这个世界的感觉中。这时,她仍然被抑郁症困扰,她开始接受治疗,但并没有效果,经常早晨四、五点钟就来到街上,去拍那些她认为奇怪的人;在47岁,去伦敦拍摄时,拜访了好友亚历克斯夫妇,在聊天时,亚历克斯·简称赞了她的戒指漂亮,她摘下来送给了简,这时简突然有了一种不祥的预感;那一年,纽约现代艺术馆再次展出了阿勃丝的摄影作品,在六十年代初,阿勃丝的作品第一次在纽约MOMA展出时,她没有勇气去看自己的展览,艺术馆摄影部的工作人员每天都要擦掉人们往她的照片上吐的口水,那时几乎所有的观众都无法接受她拍的照片,阿勃丝被称为不道德的摄影家;在六十年代中、后期,阿勃丝的作品已经越来越受到重视,并且开始受到公众的欢迎,可是,这让她更加不安,她绝望了,断绝了几乎和所有朋友的联系,她说,她感到自己所寻找的和所得到的正在出现严重的分裂;这就像她的拍摄,那是一种绝对的矛盾;1971年8月初,挚友马文因为一直无法找到阿勃丝,于是闯进她的家中。马文看见,阿勃丝侧卧在浴缸里,割腕自杀了。在她桌子上的日记,最后一页写着:‘最后的晚餐——7月26日’,没有人知道‘最后的晚餐’是什么含义?尸检证明:阿勃丝先吞服了大量的盐酸巴比妥,然后切开了双侧的桡动脉。在她遗留的笔记本中,阿勃丝写道:
‘别人的痛苦永远不可能成为你的痛苦。’
7月26日,是阿勃丝48岁的生日。现在,阿勃丝已经成为世界上最重要的摄影大师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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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小菲醒了。她听到手机在响。她记起来了,自己失恋了,刚才喝醉酒,自己切开了左手的动脉,她把左手从水中举了起来,吓的想尖叫,但这时才看清楚,她并没有切开自己的手腕。
顾小菲于是接通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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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ll in love:译为恋爱。这个短语具有一些微妙的情绪。首先,它有一种英国式的幽默。英国人的幽默源于英国人冷静客观的本性。相比之下,中国人是一个感性的民族,所以很难译出这种英国式的冷幽默的感觉。直译为“掉进爱情”,“陷入爱情”,或者,“失足于爱”都不理想;恋爱则是一个甜蜜感性的词汇,语义单纯,总让人想起青春时代的那些男男女女。除了冷幽默,这个短语还透露出一丝危险的气息,让人感到些许盎格鲁萨克逊民族那近乎残忍的冷酷性格。Fall in l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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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顾小菲第一次真正的失恋。刻骨铭心。她疯狂地爱上了一个中年男人,比她大近20岁,离异,有一个女儿,跟着他。但小菲不在乎,她觉得自己可以不在乎。她爱他,像爱她的徕卡,或者她的文学一样的简单。于是,她就去爱了。但身陷其中才知道,其实这并没有那么简单。爱上一个男人和爱上你的徕卡是两码事儿。恢复之后,有一件事小菲一直不能理解,为什么当自己从朦胧中清醒过来时,会有如此强烈的求生的欲望,或者说,死亡在那时竟变得那么狰狞恐怖,让她如此害怕。以至于她在电话里不断哀求:快来救救我。我要死了。
不久,小菲完全恢复了。而且更加生机勃勃。至少看起来是这样的。过去的已经过去。生活还要继续的。于是,她发现了她的人生第一定律:要爱自己,对自己好一点。她开始往前走。给自己买了好看的衣服,昂贵的品牌,然后,开始继续梦想成功,当一名流行文学作家,但生活态度发生了一些变化,要活得快乐,要尊重快乐,并臣服于它。就做快乐的奴隶好了!她不再忧伤了,不久交了新的男友,比她小,很快又甩掉的他,再次分手时感觉什么事儿也没有,因为她并不爱他啊。然后,很快她upgrade了男友。男人如衣服。很多,有各种式样的。但是,男人都是不完美的,是有着各种各样缺陷的动物。这是她得到的第二人生定律:如果不去爱,就不会受伤害。因此,她也可以接受只为了性而发生的性爱。高潮的生化本质是一样的。性是一种生理和化学反应。只不过,在单纯的性爱时,高潮来临,她喊的是“fuck you”而不是“I love you”。所以,在内心深处小菲知道自己仍然在渴望一个自己深爱的男人,而那男人也要同样地深爱着她。如果是这样,她将可以为了爱而放弃而不顾一切。人生需要爱情。绝对的。这就是顾小菲发现的第三个人生定律。也就是说,经过了一圈痛苦和假装的快乐之后,小菲又回到了起点。她还是那个顾小菲,一个内心深处渴望爱情的脆弱而敏感的女孩子。
然后,在一次采访中,小菲又一次爱上了一个中年男人,查理。这一次恋爱对于两个人都是致命的。只不过这一点无论在当时还是在后来两个人谁也都没有意识到。查理是完美的。大学教授,研究市场与传媒,是圈子里的明星,人长得帅,风度尤佳,谈吐优雅,总之采访后他们做爱,然后开始约会,查理有一个漂亮的妻子,一个小女儿。这一次,小菲爱上了别人的徕卡,然后变得越来越狂热,然后,有一天,他们还是分手了。分手时,他流着泪吻她的手,说永远不会忘记她。她相信他是真诚的,但怀疑这句话的可靠性。现在她终于能以一种决绝的方式,把手抽回来,把握局面,控制自己,对他微笑,而不是愤怒,保持一种优雅、淡漠却残忍的姿态,把那个男人的心轻松松地粉碎,毫不在意的把他抛在空气里,让那个男人的心痛去成全她的胜利。分手后,她转身离去,不回头,知道他一直在夜色里眼巴巴地看着她,在心里乞求着她回一下头,那怕是今生唯一一次转身再看他一眼,显示出一丝不舍,让他不要死得太惨。但她就是不回头。到家,一个人喝酒,醉了,然后,才开始感到孤独,委屈,开始流泪,觉得自己太失败,而且可怜,为什么要这样折磨自己呢? 但是她的一切的痛苦都是不会有人知道的。
于是,她没有想起自己从第一次心碎中得到的她的人生第一定律、第二定律,而是又想起了阿勃丝的话:
“别人的痛苦永远不可能成为你的痛苦。”
就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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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和查理分手两年之后的一天,小菲在邮箱里又一次看到了他的来信。那简单的文字,却带着她熟悉的语气。她,就是一个总会被某种文字的语气感动小姑娘。不是所有的文字。她感觉自己的心又一次跳动起来了。信中,查理语气平和而诚恳,他说:现在他离开了大学,来到数字时代传媒出任总监。他需要得力的助手,正式邀请小菲加入他的团队。他给顾小菲开出了诱人的薪水。其实,做记者有意思,但并不是一个赚钱或者可以不辛苦的职业。小菲看过来信后,愤怒了,想把信撕碎,但那是一封email啊!她像发了神经一样,想找一个本子,把里面的纸一页一页撕碎。这才发现偌大一个房间里竟然没有一个纸质的本子或者杂志。最后,她在鞋盒里找到了一张包装纸,用一把很小但非常锋利的瑞士军刀裁好,精心折出一架纸飞机,向空中一掷,飞机平稳飞行了一段距离后,突然一头栽下来。顾小菲光着脚,穿着很小的三角内裤,很大的T恤衫,盘腿坐在地毯上,仰头看着这一切,她这时才感觉若有所悟。恢复了平静。
然后,一周就这样过去。
第二周,查理又发来一封email,告诉小菲:他仍然爱她;
三天过后,又发来一封,说:这三年来,他时时刻刻仍然在思念她;
第四天,又发来一封,带有哀求和威胁的意思,说:他要见到她。至少,求她来一封回信,哪怕只说一声hi,不然,他会死的。然后,他给小菲加了薪。
小菲没有给他回信,因为她并没有及时读到这封email;查理也没有死,因为第四天的时候,小菲已经在伦敦希思罗机场坐上了飞往美国纽约的超音速客机。很快,她就会像女神一样从空中降临到纽约,林肯机场,然后,出现在他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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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一个貌似征服者的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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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飞机起飞,钻入云层,向着纽约飞去时,小菲突然心里一抽。她想到自己已经快30岁了。生命中的很多东西已经失去,而距离梦想却仍然遥远,好像是越来越远。那时她仍然感觉迷茫真想放声哭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