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计票,希拉里赢了较多的投票人数,为此媒体都踊跃报道,而我却感到悲哀:
这些投票人难道不知道希拉里在得知FBI要调查她的时候,销毁私设的服务器,砸碎十几部手机,犯下了明知故犯,销毁证据,妨碍司法罪吗?难道这种内部通风报信不是违反行为吗?明知是个罪犯,还要投票支持当总统,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态和理念在支持这种行为?
在对待投闯菩票的支持者上,媒体动辄是打上受教育程度低的标签,那么,自然而然,投希拉里的就是受教育程度高的了,而这些“受教育程度高”的人居然不分是非清白去支持一个对抗司法的顶层国家官员,这说明了什么?
这个国家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