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中成药走入国际市场”的看法

我对“中成药走入国际市场”的看法                               

针对“复方丹参滴丸”完成III期临床试验的讨论是必要的。

1,“中药国际化”,这个提法的概念涵义是模糊不清的。

中、西医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理论体系,中药,所以称其为中药,关键不在于它们来自中国,也不在于其原材料是自然的、复方的,而在于是在中医理论指导下应用的。

中医理论被世界承认,换句话说,中医要想与西医“并驾齐驱”,目前来看遥遥无期。

现实中的世界医学,除中国以外,基本均是西医为主流,中医是“替代”。现实中的世界药物,除中国以外,西药是治病的主流药物,中药是“替代性”的食品补充剂。也就是说,国际市场中中药的概念,与中国国情下的中药概念是不一致的。这个事实必须承认。

“中药国际化”是什么意思?中药在中国的环境下应用的概念和地位,与世界上目前“中药”的概念与地位是不同的。 笼统的提“中药国际化”,只能更加混淆已经混乱不清的“国际中药”概念。

2,“丹参滴丸完成III期临床”,只是预示了西医以中药为原材料,试验成功了一个新的品种西药,不是中国人概念中的“中成药走入国际市场”。几个简单的事实是:

2·1,“丹参滴丸”在美国是西药,不是中成药。

2·2,正因为“丹参滴丸”未来是以西药的“身份”进入市场的,这就意味着西医医生有权应用,以针灸师身份存在的中医医生们无权应用。

2·3,自从发现丹参的“医疗”作用以后,复方丹参片已经不能作为“食品补充剂”---中药的身份出现在市场上了,中医师们失去了一个重要的治病“武器”。

2·4,丹参作为一味中药,变成丹参滴丸以后,其治疗应用范围大大缩小了。“一味丹参功同四物”,丹参曾经是妇科以及其它各科活血养血的常用药物,丹参滴丸仅仅是心脏病用药。

3,难道丹参滴丸不应该在美国上市吗?NO!

复方丹参滴丸在美国经过10多年的艰苦努力终于完成III期临床 。11/17/2010复方丹参滴丸完成了在美国FDA的二期临床试验的时候,弗雷迪安霍夫曼医学博士表示“该药在美国通过FDA新药审批后,将是首次多种植物组成的新药获得FDA批准,也将是第一例植物药能够取得用于治疗心血管疾病的治疗。”弗雷迪安霍夫曼医学博士是前FDA官员。

FDA2004年出台了《植物药指导原则》,第一次明确表示植物药混合物制剂可以不加纯化而进入临床试验。给中药和其它传统替代医学产品以处方药的形式进入美国主流市场铺平了道路。2010年《FDA植物药研发行业指南草案》,又做了一些修改,这些都为中药未来被美国承认做出了贡献。这个贡献就是,他们终于认可:植物混合剂不加纯化可以成为药物---西药,注意,是西医“处方药”,它的理论基础、应用方式都是Under西医---主流医学的。所以“万里长征仅仅是第一步”,这个进步为“中药能治病”这个观念开了一个小头。上市以后虽然中医师们不能用了,但是更多的心脏病人为此而受益,而且其疗效应该基本稳定,比中药丹参方剂治疗心脏病的效果相对有效率会高一些;而且中药以这种方式在西方的文化、医学土壤上“掺沙子”,无论如何是进步;也是我们“中西结合”目前行得通的一种方式,我们还是欢欣。

4,本人在“中医药导报”2016第四期上发表了“中美中药概念差与译差”,对目前中药这个词在中美之间概念与翻译不同带来的混乱做了一些解释,或可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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