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 能 说 出 来(长篇连载 1)

岳红:女,江苏籍作家、诗人,毕业于南京大学中文系。出版过《零落一地的风》等个人文学著作八本。现居北京,致力于佛教文化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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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能 说 出 来(长篇连载)

——1——

我杀了我的继父,在二十二年前。

那天跟在程风的身后走进十字路口那家老树咖啡厅面对面坐下来之后,第一句话我就是这么说的,我跟程风说我不是失手,是故意杀人。

到老树咖啡店并不是因为喜欢喝咖啡,而是觉得里面的环境比较幽静,很适合聊天。也许因为不是节假日,或者是白天的缘故,里面的顾客很少,稀稀拉拉地分散在各个角落里坐着,一眼扫描过去就知道是几对正在进行时的恋人,从他们选择的位置和坐的姿势就可以猜到他们的爱情到了什么程度。我很奇怪在那样的时刻我还会有这份闲情去打量和猜测这些事,这有点像临刑前的犯人在心里比较着围观者的相貌和发型。

程风是我的上司,当然,也许从这个咖啡店出去之后就不是了,因为我今天上午已经提交了辞呈,程风把我约到这里来正是要听我讲辞职的真实原因,他当然不相信我会如辞呈所说“无法胜任”目前的工作,而我也没有任何亵渎本职工作的事情发生。既然他一定要叫我出来,我也就当作是他给了我一次机会把我的故事讲给他听,这些年来,我的经历一直都不能说出来,包括我的真实身份,今天我决定说个痛快,就像嗜酒的人被迫禁酒多年后,终于可以开怀畅饮了,我愿意一醉方休,而这也正是我为何不能接受程风对我的爱情的原因。尽管他已经无数次地向我真诚表白,而我也有义务让他知道我不是为了逃避他才辞职的。我想,这么多年过来,我已经不会懦弱到不敢面对迟来的或不适合的爱情了。

着装淡雅的服务员送来了两杯卡布奇诺,咖啡的热气袅袅上升着,程风倚向卡座的靠背坐正,那姿势告诉我:你可以继续讲了。既然标题已经在前面标了出来——我的第一句话真的有点像一篇文章的题目,更像骇人听闻或者说是哗众取宠的新闻标题。我象征性地轻啜了一口咖啡,放下杯子的同时也顺势放下了刚才急于想说的内容。因为要讲述这件事,可能无法避开我初恋的故事。我问程风是否介意我在他的面前讲我的初恋,他耸了一下肩,表示随我的便,讲什么都可以,这是程风的习惯动作。说实话在一个男人面前,尤其是在一个也许真诚爱着我的男人面前讲我的感情故事是比较尴尬的。这似乎有点像在南方人面前炒辣椒,他虽然不吃,但很容易被那浓烈的辣味呛着。我刚说出要讲的时候,我的脸不由自主地红了,像是做了一件亏心事。但我还是得说出来,因为那个初恋对我来说非同小可,甚至可以说是促成我杀继父的直接原因。就像过河之前经过的一根独木桥,尽管很艰难惶恐,但我必须走过去,否则就无法到达彼岸。

我的初恋男友叫陈康,是我大学时的同班同学。关于我和陈康的爱情故事我始终都觉得像一场被人突然催醒的梦,因为我和他是在最充满爱的时刻嘎然而止的,就像话剧舞台上的男女主角,刚刚入戏,突然灯光和音响坏了,那不是用一个“扫兴”可以概括和形容的。其实,陈康在我的生命中只出现了几个镜头便匆匆退场,只是他来串场的这几个片段像一双有力的手撕开了我灰暗的天空。那段日子,我的生活透进了灿烂的光芒,只是那撕开的缺口很快又合上了——我继父轻而易举地就离间了我们,当然,我继父说的有一部分是事实。但,这还不是我杀死我继父的全部理由,我杀我继父的原因并不复杂,不过要完整地说清楚确实要花费一定的时间。

程风整个身子往前倾了倾,一副愿听其详的架势。  

我想,既然程风并不急于也不能裁判我的犯罪事实,我就干脆细说从前。事实上,今夜也许是我跟程风的最后一次见面,我跟他说我不愿意他到监狱去看望我,虽然程风并没有说他要去看我,而我也还不知道即将面临的是什么样的判决。但今夜我要把一个真实的自己展示给程风,我知道他是一个直下担当的男人,我不想让他以后回忆起来感觉自己荒诞,像爱过一个虚拟的人,不管我是否值得他去爱。

在殊江省和东山省交界处有一个叫蒙县的小县城,那就是我的故乡,认真追究起来也许只能算是我出生长大的地方,因为我父母的祖籍都不是这个县城的,他们俩在幼年时就都成了孤儿。我妈妈是一个苦命的人,直到现在我都没有发现哪一个女人的命比她更苦,就连我亡命天涯的这二十二年里,我始终都觉得我比妈妈还要幸运点。

我发现当听到“亡命天涯”这个词时,一丝惊诧掠过程风的眼睛,我没有停下来解释,我知道他听完我的故事之后自然就会明白。

基于前面的开场白,在我的叙述中,也许我杀继父章铁林的前因后果及整件事情才应该是重点,但我还是要把我父母的情况说一说,因为如果不了解我父母的情况就不知道我是在什么情况下杀的人,就像读一篇文章,当你清楚了作者的写作背景才更有利于理解和分析这篇文章的意义。当然,如果说这么做没有一丝想要表白自己的意思,那也有点虚伪。但我绝不是在这儿像祥林嫂诉说她的阿毛那样希望得到什么帮助或同情。记不清是哪位哲人说过:表白是理解的死亡证书!但对于这件事,无论结果如何,我都要把想说和该说的全部说出来,这也是我最后的机会。尽管我向来都不喜欢饶舌的人。

我妈妈从小就失去双亲,算是在乞讨中长大,都快成年了才被一个鳏夫领养,而领养不到一年,那个鳏夫,也就是我生命里的外公的概念,这个“概念”只存在了三百多天就因外公的撒手人寰而消失。听妈妈的叙述,常让我觉得外公好像就是为了把我的妈妈拉到身边来见证他死亡或证明他曾经活过似的。如果说我妈妈的一生还有什么可以算得上幸运的事,那就是遇到我的父亲,并从我父亲那里得到过近似于爱情的关怀,至于他们之间是不是像我妈妈后来念念不忘喋喋不休地追忆了一辈子的爱情,我实在不敢断定,就像我不敢断定蒙县能不能算作我的故乡一样没把握。因为人的回忆和故乡一样,往往在经年之后的回顾中会渐渐变化,甚至美化,那些龌龊和不愉快都会被时间的网眼过滤掉,剩下的都是纯粹而美好的。

据说我父亲出生于江南水乡,就是后来名闻遐迩的苏州同里,我想这可能是真的,否则我当年也许长不了那么水嫩的肌肤。程风马上笑着插上一句说:你确实是天生丽质,现在也是风韵犹存啊!我苦笑了笑,就像听到他在夸赞桌上白色细颈花瓶里那支紫罗兰色绢花一样无法心动,我感觉他在赞美一样跟我完全无关的东西。

父亲给我取的名字也非常特别——宋依桥。听到这个名字时,惊诧再一次掠过程风的眼睛,他惊异地抬起头直视着我。那一刻,他的目光像两个指甲,仿佛要从我脸上挤掐出一个正确的答案。我说“宋依桥”才是我的真实姓名,我又强调了一句。为了不至于让他不断地惊诧,我紧接着告诉他,我还有过一个名字叫林可,现在,一直在你的手下勤奋工作的这个“林可依”是个假名。程风听到这儿“扑哧”一声笑了,好像我的这些名字是一个非常逗乐的噱头。

也许,江南水乡数也数不清的桥是我父亲浓重乡情的依托。父亲对于我太陌生,仅仅陪伴过我三年时间,而那三年几乎是每一个生命都不太能留下记忆印迹的时光,所以我谈不上是否喜欢他,但我很喜欢他给我取的这个名字,特别是长大了之后更加喜欢,像喜欢那些蜡染的蓝印花布一样。在我的心里,江南水乡一直像一场美丽而悠远的梦,而这梦中最主要的内容就是桥了,父亲就恰恰给我取了依桥!也许,死也回不了家乡的父亲把我当作他魂归故乡的梦了。

蒙县这个地方已经没有我的亲人。我三岁时父亲就患肝癌死了,听说患癌后期非常痛苦,也花了很多钱,妈妈为了能救活父亲,不惜倾家荡产并借了很多外债,但父亲还是毅然决然地离开了人世,悲痛欲绝的妈妈因为想让我能存活下去才选择活了下来。如果她知道自己后来会那样无奈地离开人世,或能够预料到我在这个人世间要遭遇那么多的苦难,也许她会选择带着我一起去死,那样,我就不知道人间沧桑,也不会有如此惊险传奇的人生了。

幼年就成为孤儿的我父亲和少女时成为孤儿的我妈妈就像苦瓜和苦藤,苦苦相随了四年时间就藤断瓜落了。父亲死后不到一年,无依无靠又没有工作的妈妈就带着三岁的我改嫁了,继父章铁林是部队转业军人,日子过得并不富裕,但他用退伍安置金帮我妈妈还清了给父亲治病借的债,他在工厂的工资养活我们母女。这对于当时的妈妈来说也许已经很奢侈了,甚至远远超过了她的期待。

继父结过两次婚,他告诉人家说他的两次婚姻都是因为老婆不能生育而离婚的。不过,后来听人说,他第二个老婆其实是因为爱上了别人才不跟他生孩子的,为此那个女人还赔了一笔钱给我继父。所以继父后来干脆就不找年轻姑娘,而选择了带着孩子的我妈妈。按照他的逻辑推理,我的妈妈应该不会不能生育了,因为她已经生下过我。但我的妈妈因为丈夫的去世而悲伤过度,身体虚弱不堪,整天吃中药,是邻居眼里的药罐子,她熬过的中药渣几乎把家门前的那条马路堆高了一层。据说吃中药的人,只有把药渣放在路上让过往的人踩,病才会好得快。我妈妈放在路上的药渣被人厌恶地踩来踩去,走过之后还要不甘心地诅咒上一两句,所以我妈妈的病也一直不见好转。

被病痛折磨得已经不再年轻也不再漂亮的妈妈仿佛专门跟继父对着干似的,再嫁之后发了毒誓般再没有生育。对此,继父自然是一直耿耿于怀。

说实话,我做梦都没有想到过自己有一天会杀人,而且杀的竟然是我的继父。刚逃出家门那一刻,我的脑中一片空白,甚至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逃跑,又是怎么逃出来的,只是本能地逃离现场,逃离了一片血污。我忘了自己手中的那把剪刀捅了继父多少下,只记得当时我是拼却了全身的力气,也许我长了二十多年都没有那么用力过。恶毒地说,有点像举重运动员接近获取金牌前那最后的一抓一举。

我终于杀了继父,用我妈妈自杀时用的那把“张小泉”牌剪刀。讲这句话的时候,程风又情不自禁地张大了嘴巴,像是被牙医突然用口撑撑开的。我倒并不惊讶于程风的惊讶,因为这确实有点像是戏剧的情节,那剪刀像是一个要预示什么的道具,但事实上,那纯粹是一次巧合。关于杀继父这件事,我在逃跑的路上想了好久,最后得出了一个结论:如果可以重新选择,我肯定还是要杀他。就像我几年前流浪到这个城市,并在你的手下工作了几年一样,我别无选择!用假名字欺骗你也是万般无奈之举。我讲到这儿的时候歉疚地望着程风,程风微微地笑了一下,表情很奇怪,与其说他那是笑,还不如说是在自我解嘲。好像是说:我在商场摸爬滚打了这么多年,竟然会被你一个小女子给蒙了。我再一次报以歉疚的一笑,但因为不自然,我怀疑我的笑像是因为顺利地蒙蔽了他而得意的笑,这真叫我无可奈何。

我妈妈活着的时候,总是很自豪地说我的外貌完全遗传我父亲,仿佛那是她今生最大的成就,当然,她说的也没有错,我继父没有撕掉我妈妈珍藏的照片之前,我曾经看过我们一家三口的合影,我跟我父亲的相貌确实非常相象,而我的皮肤,不谦虚地说也是江南水乡的女孩子所特有的那种白皙细腻。程风再一次说我天生丽质,让我觉得很惭愧,我心底在猜测他这次夸赞的潜台词是:我已经知道了,不需要再次强调。其实,我当年的皮肤在北方的环境中,确实显得格外出众,这样说丝毫没有炫耀的意思,因为非洲人到欧洲人群中也同样格外醒目。以我当时的家境我不可能有自豪感,相反,更让我自卑和自怜,事实上,如果我当时长得像个丑八怪,或是那种人们所戏谑的看在眼里恶心、放在家里放心、外出见客伤心的“三心”牌女人,继父也许就放过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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