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这样的爱 (十七)

在我最珍贵的角落,我的笔,为你倾情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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颖一直记着超提到过他入学报到的时候看到过一个女孩,由父母陪着来报到,他说他一直对这个女孩念念不忘,他后来在学校里也找过这个女孩,却一直都没找到,他觉得颖长得跟她有点像,但觉得颖比那个女孩胖,所以不确定那个女孩是不是她。

 

其实颖也很想知道他想要找的人是不是自己,颖知道她入学后因为贪吃,猛长15斤,后来不久又烫了个吓死人不偿命的爆炸头,还开始化妆,跟刚入学时清纯稚气的模样判若两人,所以有一天颖特地拿着相册去超的宿舍找他,相册里有颖高中毕业的时候和同学的合影,还有刚入学时的照片。

 

超一张张的翻看着,颖的心突然开始紧张起来,颖想万一他要找的那个女孩不是她,他会不会很失望?如果以后他在学校碰到她,他会不会就不再跟她来往了?

 

颖正在担心,就看见超的眼睛突然亮起来,高兴地指着她爸送她来时他们一起在一个风景名胜照的一张合影说:“真的是你!我记得很清楚我当时见到的那个女孩就是这个样子!那天我见到你时你就是穿的这件衣服,衬衣领口打着蝴蝶结。”

 

那件衣服是颖考上大学后她妈给她买的,领口有两条宽宽的带子,可以在衣领处系个蝴蝶结。

 

颖恍然大悟地说:“你说是父母一起送来的,我以为不可能是我,我想起来了,是我爸和我阿姨一起陪我去报到的,不是我妈。那你后来怎么认不出我来了?我们后来碰到过的。”颖想起她第一次见到他的情景,他们俩在教学楼的走廊擦肩而过,他没把颖认出来,倒是颖把他记住了。

 

“你怎么变样了?你刚入学的时候很娇小清纯的样子,现在长胖了还烫头化妆认不出来了。”

 

“我刚才好担心,我担心如果我不是你要找的那个女孩,如果你以后在学校又遇到她,你会不会不跟我好了呀?”

 

超合上相册,很真诚地看着颖,认真地说:“我们在一起也有一段时间了,我对你也有些了解,我想告诉你,你正是我喜欢的类型,我喜欢你的天真烂漫,喜欢你的简单单纯,你心无城府,你不虚假,不会耍心眼,不会玩手腕,你有时像个小刺猬一样倔强,有时又像个傻乎乎的孩子一样淘气,可是你都不知道这样的你在我眼里是多么可爱多么美好,不瞒你说,我高中就有女朋友,跟你交往前不久才刚跟她分手,她可比你精明多了,老练多了。好吧,我回答你的问题,如果你不是我寻找的那个女孩,如果我以后又遇见了她,我告诉你,我不会和你分开的,因为我现在已经喜欢上你了,我的脑海里每时每刻都是你的影子,你的眼睛,你的面容时时刻刻都在我的眼前,我真的觉得好幸运和你相识,更幸运的是你居然正是我一直寻找的那个女孩。”

 

从那一刻起颖就知道,擅于表达内心的感受和学习好不好语文程度高不高真没有直接的关系,有些人天生就会使用语言流利地表达自己的内心世界,超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如果说他说的是花言巧语甜言蜜语的话,那他这方面的本事可以算是登峰造极。颖是个不善言辞的女孩,如果让她用文字表达感情,颖可以写出比超说出的话更美的语句,可要让她将心里话当面表达出来,她怎么都开不了口,那天颖算是第一次领教了超的口才。

 

听完他的这番话,颖被深深地感动了。当他提到他精明老练的前女友时,颖想象应该就是鸽那样的人吧,颖觉得超是搞不定鸽的,但他能搞定她。

 

有一天下午他们相约去学校旁边的河边玩,就是上次丹要给她画画的那条河,河边种了一些树,岸上是草地,他们手牵手地走在草地上。

 

颖发现一种亲热的方式只要有了第一次尝试,以后每次在一起就会顺理成章地发生,所以那次滑冰以后,除了在学校里还是有所顾忌外,他们在校外每次都会很自然地手牵手地走路。

 

颖喜欢被他牵着的感觉,超的手比她爸的手还要大,还要有力,还要温暖,那时应该还是初春的时候,北方的天气还有些微凉,他握着颖的手一起放进他的裤兜里,小时候冬天里,颖的爸爸也会这样在裤兜里仍然温暖着颖的小手,颖惊奇地发现虽然超只比她大一岁,可颖在他的百般呵护下,颖能在他身上体会到一种难以言状的像父爱一样的宠爱。在颖的记忆里,下雪的冬天和他手握手放进他的裤兜里,走在白雪皑皑的冰天雪地,是一件难忘而浪漫的事。

 

他们一边走一边说笑,这时前面有一条很宽的水沟挡住了他们的去路,沟里有水流进河里,可能是下水道里的水吧,超毫不费劲地一脚就垮了过去,颖看了看,觉得她的腿没那么长,正准备倒退几步来个助跑跨过去,没想到超倒回来,把两条腿跨在沟的两边说:“来,我抱你过去。”
 

还没等颖反应过来,他已将手插到她的腋下,像成年人抱小孩一样一把将颖举了起来放到了水沟的另一边。

 

颖明显能感觉到他有力的大手触摸到了她的胸部的两侧,颖心里一阵狂跳,脸红到了耳根,她赶忙挣脱他的手低着头快跑了几步,颖听到他在后面说:“看不出来嘛,还挺沉的。”

 

一阵尴尬地沉默后,颖听见他说:“你看河面上有个漂浮着的啤酒瓶,我们来比赛,用石头击瓶子,每人扔三次,看谁能先击中那个瓶子。”

 

然后他一边在地上找石头一边自顾自地说:“我的两只眼睛可是2.0的视力,我去考过空军,身体条件都过关了,怎么转我都没晕,就是反应能力没过。”

 

颖想起他高考的分数只考了她的一半,这样的IQ应该是过不了空军入伍测试的,不然空军打仗要全军覆灭,但还是好奇地问:“他们怎么考你的反应能力啊?”

 

“他们要我快速从20倒数,我数得太慢了,还卡壳几次。”

 

颖使劲憋着没笑出声来,心想这要是跟她比赛算24的游戏,不知道要惨败到什么程度。

 

他连扔了三次都没有击中,然后说:“好啦,该你扔了。”

 

颖随手在地上拣了颗石子,心想他2.0的视力都击不中,我1.5的肯定没戏,就没怎么特别瞄准顺手就扔了过去。

 

就有这么巧的事,颖的小石子不偏不倚正好打中瓶子,颖看见超看得瞠目结舌,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颖想起他刚刚还在吹嘘自己2.0考空军的视力,却敌不过她一个1.5视力的小女子,颖觉得太好笑了,于是那天笑神经的发条就被启动了,颖咯咯咯地一直笑得停不下来,最后还笑到捂着肚子蹲在地上。

 

颖有个毛病就是笑得太厉害的时候就会泪水长流,于是她看见超双手叉腰歪着头咧着嘴饶有情趣地看着她说:“我今天开眼界了,竟然有人能笑得满脸是泪。”

 

颖好不容易止住了笑,就一边擦眼泪一边站起来,这时超突然上前一边在她身上挠痒痒,一边坏笑着说:“别停呀,再接着笑啊,我今天要让你笑个够。”

 

颖左躲右闪地讨着饶,他住了手然后走到河边的草地上坐了下来,说:“来,坐会儿吧。”

 

颖走过去站在他身边没动。

 

他抬头望着颖问:“站着干嘛?坐呀。”

 

颖说:“我在等你脱鞋呀。”

 

原来第一次颖和超准备往草地上坐的时候,超突然说:“你等一等,你不要直接坐草地上,草地太凉,你坐我鞋子上吧。”然后就脱掉一只鞋让颖坐在上面,久而久之习惯就成了自然,只要需要坐地上的时候颖就站着等着他脱鞋。

 

超很喜欢穿那种白边的平底鞋,他还挺讲究的,那条边一定要雪白雪白的,不够白的时候还要用粉笔涂白。

 

没有比较就不知道,颖和杰,胜在一起时都在草地上坐过,颖都是直接坐草地上,杰和胜都没有什么反应,让颖没想到的是在超粗旷的外表下有一颗这么细致的心。

 

他看见颖还愣愣地站着就笑着说:“嘿!你坐我的臭鞋子还坐上瘾了?”

 

颖撅着嘴说:“是你自己说的地上太凉的。”

 

他不容商量地说:“今天不坐鞋子了,坐我腿上。”

 

话音刚落就把颖往他的身上拉了一把,颖完全没有防备,顺势就跌进了他的怀里,颖挣扎着想站起来,可他紧紧地抱着她让她动弹不得。

 

他们俩挨得如此之近,以至于颖紧张得鼻尖都开始冒汗,颖赶忙把脸扭开看着河面。

 

他很霸道地命令道:“转过来,亲一个。”

 

颖不自觉地立刻回答说:“不要。”

 

超问:“你不喜欢我吗?”

 

颖又不加思索地立刻回答说:“喜欢。”

 

他把颖的脸扳过来,说了句:“喜欢还不让亲?”就将嘴唇压了上来。

 

这时天已经暗了下来,明亮的月光透过树叶在他们年轻的脸上洒下斑驳的阴影,夜色里他们紧紧地拥吻,颖不敢相信,这个抱着她亲吻她的人是那个她在教学楼过道和他插肩而过时让她一见倾心的男孩;是那个运动会上叱嗟风云的体育明星;是那个有着她的偶像酋长一样的眼神的男孩。他仍然那么英俊帅气,月光将他笔挺的鼻梁勾画得更加棱角分明,颖闭着眼睛细细地体会着他嘴里淡淡的烟草味,听着河里流淌着的潺潺的水声,在他温暖的怀抱里,她觉得这就是她想要的花前月下,她想要的浪漫,她想要的幸福。

 

(本文纯属虚构,请勿对号入座,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pandora2016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小胖厨子' 的评论 : 超是个粗人,小说,诗歌,散文这些对他来说都太小资了,他那张甜嘴是与生俱来的,不比琼瑶阿姨的男主差。:)
小胖厨子 发表评论于
什么是缘分,这就是缘分!最初的一瞥惊鸿,最后的一吻定情,竟然是同一佳人!

超可能平时熟读琼瑶小说,随时随地可以把男主角的表白信口拈来。嘴上功夫了得,俘获玫瑰芳心!
pandora2016 发表评论于
回复 'AllThatJaz2' 的评论 : 秘密武器不到关键时刻不会亮出来的。:)
pandora2016 发表评论于
回复 '胖子太太' 的评论 : 两个人见到对方的第一眼都产生过化学反应,这是很幸福的一件事。:)
pandora2016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思考的蚂蚁' 的评论 : 女主是个很容易被花言巧语哄骗的人,而男主是个很会表达的人,所以注定了将来分分合合剪不断理还乱,女主当时还不知道荷尔蒙起何作用。:)
pandora2016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晓青' 的评论 : 男主女主是两个很简单的人,所以爱的不复杂。有个网友不在这里留言,总是qqh我,她说了跟你差不多的意思:“写得有点啰嗦但还是挺美的。

读你写的这些东西老让我回忆,我觉得这些都是性爱的一部分啊,多么美好,让人想再活一次。”
AllThatJaz2 发表评论于
回复 'pandora2016' 的评论 : 看了就想笑还弃剧,墨渊式苦笑 :)

排比句必杀器在要给力时又被祭出,点个大大的赞!这须臾4年,说不定是颖颖在“三百年”前历的一个情劫? :)
胖子太太 发表评论于
原来两人都是一见钟情,美好的初恋,如愿以偿,水到渠成。
思考的蚂蚁 发表评论于
真情流露的告白最能打动人,当然也要看对象是谁。
吻戏的镜头时间给得很足,赞一个。以后每次接吻也都顺理成章了。羡慕超~~~
爱情挟裹着荷尔蒙必定会战胜一切娇羞和恐惧的!!!
晓青 发表评论于
超喜欢你写的故事,每一个都那么好看!颖和超真幸福,那个年代的年轻人幸福,没有别的就是互相喜欢。真美!好想回到过去。。。
pandora2016 发表评论于
回复 '亦花芲' 的评论 : 什么都不懂的时候确实美好。:)
pandora2016 发表评论于
回复 'qun0' 的评论 : 18+++++掌握好节奏。:)
pandora2016 发表评论于
回复 'AllThatJaz2' 的评论 : 夜华又是三生三世里的吗?你入戏太深了,我一听动不动就几万年前我们两个怎样怎样就想笑,完全无法入戏,看了一两集就弃剧了。:)
亦花芲 发表评论于
想要的花前月下!想要的幸福!想要的浪漫!美好的青春!
qun0 发表评论于
写的好细腻,渐进佳境,有点接近18+的节奏。
AllThatJaz2 发表评论于
一言不合,强拥强吻,夜华作风,哈哈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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