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的时间总是不觉得长,一转眼十六天的旅行就要结束了。
早晨,挥别了朝夕相处的众旅友,熊抱了带给我们一路欢乐的胖导游后,我们踏进马德里机场的登机大厅,准备飞回旧金山。
回程的航班需要先飞纽约JFK,再从JFK转飞旧金山。办理登机手续时,柜台后的工作人员告诉我们,飞往纽约JFK的飞机将会晚点起飞,我们两个班航班中间有三个多小时的转机时间,第一段飞机的延误应该不会影响我们搭乘下个航班的飞机,让我们不用担心。其实我对是否会错过下个航班一点都不担心,反正今晚肯定能回到家。
马德里飞往纽约的飞机虽然晚点起飞,却还是准点抵达。在JFK机场国际转国内班机的整个过程竟然用了两个多小时,匆匆赶到飞往旧金山的登机口时,听到广播里正在播报登机即将开始,本次航班超售(overbooking)希望有志愿者让位,回报是$500。本来有意去当志愿者的,女友听了我的解释后也有兴趣,不料已经有人捷足先登了。
其实,在纽约,芝加哥,旧金山这些大城市之间,每天往返奔波着许多因公出差的乘客,为此每家航空公司在这些城市之间都安排了许多航班,有时多达每小时一班。而这些出差的乘客常常因为各种原因不能准时出现在登机口(no show rate),这个比率高达10-20%。对于这些误点的乘客,航空公司往往都给与安排,让他们乘坐下班飞机。我们也常常有这些的经历:有时早到机场,航空公司会允许你提前飞离,有时转机错过了航班,航空公司也会让安排你搭乘下班飞机。这就是今天我为什么不担心航班误点,甚至愿意当自愿者的原因。
航空公司为什么愿意向乘客提供如此灵活的服务呢?因为航空公司的运作中已经对每个航班的经济舱做了no show rate预测,也由此确定了一个overbooking数目。在航空公司的系统运作中,引进和采用overbooking 的方法,不仅可以使航空公司减少空座率,更是降低了航空公司向乘客提供优质服务(这里具体指登机灵活性)所需要承担的风险。试想,以后航空公司退回到原始的系统运作方式中,在系统中不采用overbooking,重新执行原有的政策,规定对乘客在任何情况下出现的误点,航空公司既不退款,也不提供搭乘安排。在这样的倒退中,究竟给谁带来了更大的损失和不便呢?
而作为乘客,我们是不是都享有同等的乘坐权益(priority)呢?不是!大家可能清楚的知道,头等舱,商务舱和经济舱享有不同的乘坐权益,因为票价不同,也因为机舱已经被有形的墙壁分割开来。设想,如果一位买了经济舱的乘客抢了头等舱或商务舱的座位,无论空服怎么解释劝说都不肯离开,你会怎么看待这件事?
同样在经济舱里,并不是所有乘客都享有同等的乘坐权益。以美国联航的售票系统为例,经济舱设有47个票桶(bucket),每个票桶定有不同的票价,以及相关的乘坐权益和销售渠道。票桶价位越高,乘坐权益越优越,比如允许退款,可以更改搭乘时间等等,而低价票桶的票(discounted price)就没有这样的权益,比如不允许改搭乘时间,在出现超售时需要让座等等。总之,不同票桶的机票定有不同的票价,享受不同的乘坐权益,对于低价票桶的打折机票乘坐权益中最重要的一条是不能影响航空公司的运作。航空公司的售票系统每天都会根据最新的销售情况和市场预测给这些票桶分配可销售票数。目的是尽可能的售出最多的票,降低空座率,以期获得最大的收入(revenue,not profit)。
既然在经济舱中不同票价间与头等舱和商务舱一样,享有不同的乘坐权益,如果你不能认可买经济舱抢占头等舱或商务舱座位的行为,为什么却会认同这次联航事件中那位乘客超越行乘坐权益,影响航空公司运作(这里指影响送空务人员上岗)的行为呢?难道条例和规则一定要通过有形的隔离墙才能被强行接受?我们自觉遵守规则的意识竟是如此低下?
也许有的朋友会说:机票上的条例太繁杂,一般人搞不清。无论是乘客搞不清,还是根本就忽略条例的存在,但这并不影响航空公司对条例的执行。据联航方面的报道,这次事件发生后,华裔反应最强烈。的确,事发后的一段时间里,中文网络上一片对联航的谴责,更有呼吁抵制联航的,很少看到对乘坐权益的讨论,和对那位乘客行为的质疑。偶尔网上见到一两篇讨论乘坐权益的文章,旋即被激动的网友批为“伪律师”或“脑子坏掉了”的人写的。为什么不能多一点倾听,为什么是华裔对此事件反应最强烈呢?
另一方面,在美国生活多年的人应该有这样的常识:法律是假设每人都是无辜的,直到证明有罪,但警察不是。警察的工作具有生命威胁,美国警察受训时最首要的训练是保护自己的生命,执行任务中遇到抵抗,永远都是采取高一等级的防护措施。有常识的人是不应该抵抗警察的,即使认为警察执行中有不公道之处,可以诉求法律,而不是武力抵抗。为什么大家不批评那位乘客抵抗警察的行为呢? 以前在国内常常听到有人炫耀自己不怕警察。“警察管不到,或警察不敢管”以彰显自己或有势力或勇猛无比。难道我们还没有走出丛林?难道我们还不懂得尊严是靠行动赢得的?
没有错,联航的服务有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难道为此我们就应该站在违规的一方,以期到达要求联航改进服务质量的诉求,我们真的就这么不分青红皂白?不明白以恶对恶所需要付出的社会代价吗?
纷纷扬扬的联航事件终于尘埃落定了,究竟谁赢了?谁输了?谁最后买单?
监管芝加哥机场的芝加哥警察局发表声明:以后不再参与到航空公司与乘客的纠纷中,芝加哥市的财政早已捉襟见肘,连当地学校的开支都难以维持,纠纷中产生的任何赔偿费都会增加赋税人的负担。
联航也发表声明:将会在运作系统中做出一些改变,以降低拒绝登机的可能性。这一改变,其实就是减少出售低价机票,未来乘客会感觉到机票都涨价了,越来越难买到便宜机票了!为什么会造成这个结果呢?在航空公司的售票系统中一般都不会超售头等舱和商务舱。而在经济舱中,运行成本决定了47个票桶价位和超售率的取舍关系,通常票桶价位越低超售率越高。航空公司通常根据乘客对超售率的接受程度决定机票在47个票桶中的分配。从民众对这次事件的反应中,航空公司接收到的反馈是,民众不愿意接受低价票带来的超售率,因此将会减少出售低价机票。
再就是提高补偿金额,提高到多少才算合理。在飞机票的合同上并没有一定要向乘客提供补偿金的条款,航空公司目前这么做完全是出于善意(at good will),而不是义务。从经验看$500就会有自愿者出现,据说$800没有被拒绝过,现在提高到$1000就一定会保证避免拒绝登机情况的出现?补偿金额的提高也势必会增加运营成本,买单的当然还是未来的乘客。
而事件中的那位乘客究竟获得了多少赔偿金呢?呵呵,我保证他的回答是:我以后再也不干这样的事了。
飞机准点降落在旧金山机场,匆匆码下这些文字,也算是兑现之前对一位网友的承诺:有空会解释一下我对联航事件的看法。
补:今天早晨听到朋友抱怨说,最近机票价格稳中有涨。呜呼,难道这么快我们就要开始为联航事件买单了?
事件经过:
登机前,航班超售1人;Gate Agent找志愿者,然而没有志愿者;有一位没有座位(had not yet been given a seat assignment)的乘客被非自愿拒绝登机(involuntarily denied boarding,IDB),被改签到其他航班并拿了一张赔偿支票。(此时刚好满员,一个不多一个不少)
原计划2个多小时前飞往SDF的航班UA4448因为飞机需要维修,肯定会延误到3411航班后起飞,甚至取消。该UA4448航班本搭载4名机组成员,他们要飞到SDF并执飞第二天(周一)的SDF-EWR航线。如果该4名机组成员无法按时到达,周一早上将会有100多名乘客的出行会受到影响,所以决定把这4位改到3411航班上,也造成3411上需要有4名乘客下飞机的情况。
即使乘客已经就座,UA还是在3411航班上寻找志愿者,给予$800代金券外加住宿和餐饮的钱。然而没有人愿意当志愿者,只好执行选择乘客并要求其下飞机。
首先被选择的是一对情侣,然后他们下了飞机并领取了赔偿。接下来被选择的就是Dr. Dao和他的妻子。UA的Supervisor (主管)向他表示道歉并解释了原因,Dr. Dao仍旧拒绝下飞机。Supervisor多次尝试但无法说服他,于是离开机舱,向美联航Zone Controller (区域负责人)报告,然后其指出将会联系当局来处理。Supervisor返回机舱,再次向Dr. Dao解释,并告知如他继续表示拒绝下飞机,将会联系当局来处理。
此时有一位乘客表示如果给$1000,他愿意(替Dr. Dao)下飞机。也有乘客表示如果能保证当晚可以到达,也可以下飞机。然而鉴于之前的那班还在维修,甚至有可能取消,UA表示无法对此做保证。因此没有其他人愿意下飞机,也就没有办法改变Dr. Dao被要求下飞机的情况。
UA向当局求助,然后Chicago Department of Aviation派来几位security officers处理这件事。该部门有权响应航司这类求助,并一直以来可以有效的让乘客服从指令。然而安保人员仍旧无法取得Dr. Dao的配合自愿的下飞机。
UA的Supervisor离开机舱,并打电话给经理求助。与此同时,正如网上视频所录的,Dr. Dao被Chicago Department of Aviation officers强行拉出。被拉下飞机之后,Dr. Dao又跑回机舱。于是Chicago Department of Aviation officers第二次强行将其拉出。然后送其前往医院。
所有乘客下飞机,40分钟后重新登机,并起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