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乡记-杜坑,爱情曾经来过(二十三)趴红

几年后,来文斗堂的知青以各种名义(如招工等)回了城。可诚的脸色越来越难看。他是地主的儿子,这些好事轮不上他。

可诚一出生就是地主家的小崽子,小时候受了不少嘲笑,养成了急躁暴烈的脾气。凤鸣出嫁前对两个小弟弟管教甚严,犹如半个母亲。可凡文静乖巧,从来不惹姐姐生气。可诚一耍态度,急躁的凤鸣常常一巴掌甩过去,吓得可凡不敢造次。因此去杜坑下放前,一谔家一直是和睦的,可凡在父母面前也算规规矩矩。

去了杜坑后,姐姐山高皇帝远,又病怏怏的自顾不暇,可诚再也用不着遮遮掩掩,开始对父母发脾气,偶尔在家里摔摔打打的。 他心里憋着一口气:凭什么他有一对地主父母,他一出生,注定比别人倒霉,吃的苦头比谁都多。

他发起火来的样子很可怕。初初见了有些胆怯,不太愿意亲近他。

眼瞅着知青一个个回城,可诚心里的郁闷和怒气愈积愈高。终于有一天,这座“活火山”大爆发,顷刻间岩浆崩裂浓烟滚滚。

事情的起源是这样的(与凤鸣在前面章节的叙述有出入,以初初的版本为准):

文斗堂里胡姓的居民大多是解放前的地主老财,解放后一有风吹草动,就要被揪出来批斗。他们平时颤颤惊惊地做人。一谔家和老黄家来的时候,他们明知两家福州人的成分也不好,也不敢放肆,见到福州人客客气气的,因此一谔家和老黄家在文斗堂里的日子比较好过。

嘲笑可凡和可诚农活干的不好的,一般是根正苗红的贫农。

村里有个胡姓贫民(姑且叫胡怪吧),生性古怪,爱争吵,和谁都合不来。一天他在地头因为小事和可诚吵了起来。两人都是火爆脾气,吵着吵着,就要动手打起来,被其他村民拉住了。

胡怪伸出中指对着可诚挑衅:“你这个王八蛋,地主家的狗崽子,和贫下中农作对,有你受的!”

一言戳中可诚的硬伤。可诚怒目圆睁,抡起手中的锄头,咆哮着,冲向胡怪。

“妈呀,地主崽子杀人啦!”胡怪见势不妙,凄厉大叫,抱着头落荒而逃。可诚一路追赶,转眼到了胡怪的家。

胡怪刚刚成亲,婚床还摆的漂漂亮亮的。可诚一脚踹开新房,挥起锄头,胡怪的婚床被砸出一个大洞。

可诚闯了大祸,胡怪不依不饶,要求村支部严厉处置。

一谔赶忙去胡怪家赔礼道歉。一谔医术了得,比较受尊重,周围的人劝胡怪看在一谔的面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胡怪对一谔说:“可诚砸了我的婚床,坏了我家的运气,赔钱是免不了的。按杜坑的风俗,礼节要做全套。你买了红布送来,还要在我家门口放鞭炮。”

在杜坑,这个礼节叫“趴红”。

一谔照着做,总算把事情搞定了。经过此次冲撞,可诚的脾气愈发暴烈。反正,他一出生就是地主崽子,从小看惯白眼,连福州城都不让呆了,注定要在这穷山沟沟毫无希望地生活一辈子了。那些和他对着干的人,见鬼去吧,我可诚不是任人捏的软柿子,谁得罪了我,见一个打一个。

在初初的眼里,可凡和可诚简直不是一个娘生的。可凡和父母一样,脾气很好,对人总是笑笑的,说起话来客客气气。他的脸上永远是温和的表情,丝毫不折射生活中的抑郁和烦恼。

可凡比初初大九岁,初初从见到他那天起,就将他当作大哥哥。可凡很照顾老黄一家。在田里摸到田螺和泥鳅,上山采到鲜美的柿子,或者家里烤了红薯,总会给老黄家送来一份。

初初对才出生十个月就被送到文斗堂交由一谔夫妇抚养的林林没有什么印象。五岁的晶晶第一次来文斗堂时,初初是记着的。她那时已经十七岁了,干起农活是一把好手,每天随着老黄出工。遥遥已经十一岁了,还是不太能干农活,加上他是男孩,老黄比较偏爱,更舍不得让他下地,所以遥遥有大把时间带着晶晶玩,晶晶的边城回忆里,遥遥是当仁不让的男主角。

十七岁的初初个子很娇小,也没有漂亮衣裳,天天干农活,回家升火煮饭,她的头发有时比较蓬乱,脸上有烟灰。但这丝毫不能掩饰她身上的一种淳朴的美。她的小小的鹅蛋脸黑里透红,目光清澈明亮,笑起来单纯又开心,没有病态的抱怨和呻吟。她一阵风从你身边跑过时,全身洋溢着的青春气息,让人精神一振,以为是山里的一只黄麂钻出丛林了。

这只可爱的小黄麂三天两头往华玉家跑,“伊姆依姆”叫得亲切,用福州话和华玉聊家常。

一天下午,初初来找华玉。华玉的房子是从来不上锁的,初初推门进去,没有看到华玉。她转身准备离开时,忽然看到可凡站在门口,手扶在门框上,痴痴盯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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