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怪就怪高晓松

我一直都相信音乐是一种高级的艺术形式,比文字,绘画都要高级。音乐可以用最直接的形式直达人类大脑中枢神经,让人产生类似手舞足蹈般的强烈反应。如果刚巧你耳聪脑灵,那恭喜!你中大奖了!中奖率? 50%!

根据我家为代表的小样本数据分析,我估计音乐细胞丰富和欠缺的人大约各占总人口的一半。

从小,我们一家四口,分两类人。

第一类是有音乐天赋的。代表人物,我妈和我哥;我妈不管人前人后,三秒钟就能精准地调动情绪进入状态,眸扫四方,指生兰花,气走丹田,那是要身段儿有身段儿,要气场有气场;我哥当年一翩翩美少年,据说在中科大迎新晚会上,一曲梅花三弄唱罢,诺大的礼堂,掌声雷动。多亏那时民风淳朴,加上进“裤子大”的理工女学霸们多属晚熟型,才未发生当场便以身相许进而酿成歌迷踩踏流血事件。

本着MECE(Mutually Exclusive, Collectively Exhaustive) 的原则,第二类就是我和我爸,隶属五音欠全队。实事求是地讲,我比我爸好些。如果再做市场细分,我料定我们不会被分在一组。可咱家一共就四口人啊,咱不能让老爷子落单,你说是吧?所以咱就牺牲小我,顾全大局一回。

身为中国人,我一向因自己礼乐射御书数样样疏松而深感羞愧,直到女儿出生后不久的某日。窗外天蓝的实在不像话,阳光像碎银一样砸在窗棱上,她奶奶坐在摇椅里,怀里抱着正在咕咕嘎嘎的她, 满脸柔情四溢,浓稠的像化不开的蜜糖,边摇边开始哼唱 Itsy bitsy spider. 

那一瞬间,我目瞪口呆。一曲下来,我灵魂出窍。

应了那句老话儿,没有最烂,只有更烂!

短短一首儿歌,老太太那调儿走的,跨越千山万水,一准儿到了莱茵河畔老家,若非天赋异禀,我敢肯定达不到那水准。(年轻的朋友们,择偶需谨慎啊!建议至少事先考察祖宗三代各项重点指标达标!)

女儿在六七岁的时候上了一阵子钢琴课。之后,小姐从消极抵抗到坚决不从。无论我如何威逼利诱,都毫不动摇,言语间很有点儿小萝卜头儿面对敌人铡刀宁死不屈的劲儿。

咱本属食草类动物,再怎样扯了虎皮做大旗,也变不成虎妈。眼睁睁地看着一丁点儿“外甥像舅”的希望像个色彩斑斓的大肥皂泡,噗的一声破碎在眼前。想想自己五音欠全的事实,要逼娃子学琴实在是气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那咱就试试剑走偏锋?不学钢琴学点儿其他什么。嗯,比如说,空手道?

我重新对音乐这个话题开始感兴趣,原因有二。

第一,近年身边闺蜜中,擅长音律演唱,并以非专业之身达到专业水准者之众,让我曾经一度怀疑自己是否下意识地将择友标准设立为拾遗补缺。

第二,最近回国一趟,经人介绍,发现了一档高晓松主持,叫“晓说”的节目。

虽然节目貌似已停播,但这并不影响我回美后痴心考古。

Youtube上搜索,大数据贴心地预测我会对高晓松的校园民谣感兴趣。

我毫无防备地将视频点开。

在温哥华座无虚席的大场子里,口琴声一响,我喉咙一紧,血脉在体内小旋风般地拔地而起。

老狼一身黑衣黑裤,二十年不变的中分,低吟浅唱;高晓松抱着吉他坐在一边,低头抚琴,抬头微笑。

“谁娶了多愁善感的你,谁安慰爱哭的你? 谁把你的长发盘起,谁给你做了嫁衣?”

老狼收声举麦,全场高声大合唱,“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 ,二十年情绪压抑之后的大爆发,台下听哭一群嘴角挂笑的人,包括我自己。

有些音乐是指引你去远方,天荒地老,义无反顾;有一些音乐指引你看自己的内心,把最柔软的地方翻腾出来,连自己都吓一跳,然后左右看看,竟有做贼怕被发现似的莫名恐慌。往事历历在目,心里打颤,有东西说不明白,但无比强烈。

“你还好吧?谁惹你伤心了?”女儿搂住我。

怪那留不住的青春?还是怪------高晓松?

 

慢先生 发表评论于
被洋歌洋文包围多年之后,乍听当年老歌的感动…
高斯曼 发表评论于
幽默风趣,好文笔!非常喜欢!
通宝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波城冬日' 的评论 :
多谢鼓励 ;)
通宝 发表评论于
回复 'Redcheetah' 的评论 :
家里奶奶都一口一个“我们年青人”, 那咱可不敢称“老”啊!呵呵
通宝 发表评论于
回复 '边走边看66' 的评论 :
多谢美言!我们应该还可以继续爬上坡几十年! 与边边共勉:)
通宝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四姑娘山' 的评论 :
多谢!多谢!这反馈意见太及时了!赶快小本子上记下来! 马上要回国参加高中同学聚会-就在三周后:)
通宝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梅橘' 的评论 :
啊?真的吗?是我老眼昏花了,也保不齐:)
天凉好秋 发表评论于
歌唱不好文章写得好就够了!幽默风趣,好文笔!
四姑娘山 发表评论于
同桌的你就是勾人重回初恋的。切记,同学聚会时不可唱,容易出事。
梅橘 发表评论于
高晓松有来温哥华吗?老狼到是3月份来温哥华了。
边走边看66 发表评论于
一家子人都帅! 这高晓松都这年纪了还不消停,搞得我们这些个快走下坡路的又热血沸腾了一把。
通宝 发表评论于
回复 'Brolicia' 的评论 :
莫纠结!答案在此: 照片是为了特别鸣谢本文里出现的群众演员,我爸,我妈,我哥,和女儿 ;)
clothtiger 发表评论于
晓说又重新开播了
Brolicia 发表评论于
"身为中国人","再怎样扯了虎皮做大旗,也变不成虎妈"--可以推断博主是中国籍的妈妈。 “老太太那调儿走的,跨越千山万水,一准儿到了莱茵河畔老家” 那么爸爸就是欧洲人了。 照片上怎么看妈妈象洋人,爸爸象中国人?纠结!
波城冬日 发表评论于
博主文笔了得, 幽默风趣,秒文!
Redcheetah 发表评论于
怪你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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