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的一个人,怎么就没了?

1989年的“六四”事件前,澳洲有四万多中国留学生,绝大部份是自费留学的。

就在“六四”前几个月,悉尼的一个华人组织在热爱国文化艺术人士的推动下,办成了“悉尼中华歌舞团”,招收了各路有歌舞艺术和音乐艺术背景的华人,同样,他们很大部份是留学生。平时他们都是在读书或打工,晚上和周未时间就到团里排练节目。

“六.四”事件发生后,在当时的澳洲前总理霍克还没有宣佈、允许在澳的留学生四年临时居留之前,很多人对自己的何去何从很徬徨。团里的留学生们同样忧虑,但是,因为有歌舞团在让大家心有所托,而且这是一个让人有机会去发挥艺术才能的平台,所以他们在空余时间来团里,而且都兴致很高,认真地排练,准备每一次的演出。歌舞团还参加了当地的文化节活动,还在悉尼歌剧院表演节目。

当时我有一个朋友在团里做幕后工作,要求我给她帮忙,所以不时地去团里转一下。

有一次到排练室大厅,见更衣室门打开,别的人己经到大厅去排练了,只有一个长得很秀气、身材小巧的队员里面整理着自己的头发。我就和她聊上了,她叫曼(化名),是来自哈尔滨的留学生。我当时笑说看她不像东北人、长得像南方人。曼笑着说,她在家里是个子最小的一个,还说己经受够了东北的冷天气,要是读完书不能留在澳洲,就回国到南方去工作。我问她,还跳舞吗?她说当然想,想在艺术方面继续发展,不要现在这样打工,辛苦又没趣!我同意并且祝愿她梦想成真……。

没想到,这是我和曼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的聊天。

一个晚上,我又到排练大厅。进门后立即觉得气氛不对,没有了平常排练时发出有节奏的舞动声、欢声笑语,只见大家神情凝重,在低声议论着什么。当时队长不在,大家或坐或站着,没人手舞足蹈,感觉是出了什么事了。

我问身旁一个队员丹(化名)是咋回事?她说:曼,死了!

什么?!我大吃一惊!脑子里马上浮现出哪天与曼闲聊时的情景。好好的一个人,怎么就突然没了?!

丹走向另一个队员,从她手中拿过来一份中文报纸给我看。新闻报道:昨天警方在悉尼西区的帕拉玛打河Parramatta River,捞出了一女一男两具年青的亚裔人尸体,警方怀疑凶手是目前失踪的、俩死者的同室友,正在全力追辑凶手等等。丹说,报上没说死者是谁,但大家都知道,是曼和她的男朋友;被怀疑的凶手者,曾经也是留学生。

哪个晚上,真是乌云密佈,队员们都心情沉重,最后草草地排练了几下就各自回家了,彼此都期待着事件的水落石出,因为是认识的、又熟识的人。

不久以后,随着媒体的报导,知情人的相告,案情就让大家看到了,是一件不复杂的凶杀案:

曼和同居男友住在一个两居室的公寓里,他们同室分租的男人名字叫鹏(化名)。平时因为各种原因,在他们之间不时地有些小磨擦。出事的哪天晚上,鹏喝了些酒,与曼的男友吵起来。俩人越吵越凶,最后鹏失去了理智,抄起了厨房用刀直捅对方,当场将对方杀死!杀红了眼的鹏又转身把当时在场的杀了,以为这样可以杀人灭口。然后,身材坚实、一身蛮劲的鹏,把死者卷入地毡、被单里,再塞入车后厢,连夜驱车到帕拉玛打河边,把尸体扔进河里。之后,逃离悉尼、新南威尔士州,躲藏在北昆士兰的某个农场。

曼和她的男友就在那个晚上在人间消失了。

事后不久,鹏就被警方捉拿归案了 — 是农场的人看到新闻后,怀疑上这个陌生的中国人,就举报了他。鹏最后被判20年,期满后驱逐出境(如果没记错当时的新闻报道)。

回想这件凶杀案的出现,背景应当是当时的留学生生活状况:八十年代的出国潮,背债读书,辛苦打工,集体同居(兼价分租),逾期居留,隐姓埋名等等,让一些留学生心理上矇上了阴影,很无助,又难以接受西方式的宗教思想去教堂得到心灵的安抚,加上个别人本来的素质不高,在特定的时间、地点、事情的出现,引爆出极端的行为,人性的扭曲、丧尽,造成了这样的留学生中的悲剧,人间的悲剧!

后来,在澳的四万多留学生已经获得了临时居留。同年九月,“悉尼中华歌舞团”在悉尼成功地进行了公演,但曼己经永远离开了歌舞团,离开了她喜欢的舞台。

一眨眼,当年这个在华人社区、留学生群体中轰动一时的凶杀案,就过去了28年,真是弹指一挥间。

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也没有和当年歌舞团的人联系了。可能他们中有些人回国了,有些人留下成家立业;有的可能是普通人每天柴米油盐的,有的可能是成功的“太空人”—为生意满世界跑等等。

想起了曼,哪个长得秀气有才、来自哈尔滨的留学生,如果现在还活着,可能己经成为了著名的舞蹈家,又可能是一位家庭幸福的妈妈。然而,斯人已去,惨死他乡!

又想到哪个坐了20年监狱的杀人犯鹏,是被遣返回国了吗?如果是回国了,国内是如何处置他的?

“六四”己经过去了,这案子也早已结朿了。希望不在未来中重演,谨此用笔记下这历史的一小页。

 

***这是保存的、当年“悉尼中华歌舞团”公演的节目表。

la-vie 发表评论于

唉,2条年轻的生命就这样消失了。
南岛水鸟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波城冬日' '彩烟游士' '小声音' '吃出健康' 'spot321' '闲闲客' 的评论 :
谢谢你们的跟读!是的,世事难枓,但努力学习能让人精神充实,愿我们都过好每一天!

回复'吃出健康'的问题:那时的留学生大多是男女同住在一个两房或三房子的旧公寓/旧房子,然后大家平分租金。听说有的一个客厅就有三、四张床。很多人艰难找工打工,有些人甚至每小时$3的收入也去做,可想像当时的生活状况。
闲闲客 发表评论于
惨!
spot321 发表评论于
o(︶︿︶)o 唉,正应了那句世事难料的格言。人最怕失去理智,失去理智的人比动物凶猛!问好南岛!祝周末愉快!
吃出健康 发表评论于
可怜无辜的曼!还男女同租一起吗?
小声音 发表评论于
曼真不幸,遇到失去理智的人太可怕了!
彩烟游士 发表评论于
人就怕失去理智。美国这边这样的杀人案也不少见。
波城冬日 发表评论于
太可怜了!曼如果在天有灵,知道你还记着她,一定会感到温暖的。
南岛水鸟 发表评论于
回复 '菲儿天地' 的评论 :
古人有训:一失足成千古恨。菲儿周末愉快!
菲儿天地 发表评论于
哇,震惊啊,人不能失去理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