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的一天,七月一日,是我们加拿大150周年生日。
昨日上午,乘着雨歇的功夫,先忙着打扫了落花遍布的庭院。然后,赶着去 Tim Hortons,要在此国庆时刻,为我们的品牌 “大拿” 咖啡店,做点小小的贡献。
买了半打 Muffin,既是当日茶点,也做次日早餐 。柜台上摆放的红色 muffin 是新品种,很有一些喜色感。问了一下,服务员说这是 Red Velvet(红丝绒)。专门为国庆节生产的,过了节日期就下架了。于是,捡了几个这种 “红丝绒”,外加核桃味 Muffin。传统来说,最喜爱的是他们的 Raisin Bran。只是去晚了,已经售完了。另外,还买了杯咖啡。当时,服务员提醒了句,别扔杯子哦,you may win there。
原来节日期间,Tim Hortons 又推出了 RRROll Up the Rim 咖啡抽奖活动(咖啡杯卷边奖)。
回到家里,一边喝咖啡,一边和先生聊天,品尝新品味的红丝绒 muffin。我让先生把咖啡杯子的边缘卷上去,看看有没有 win。这次奖品,杯上写着:有十个大奖,一万加元的度假;还有很多现金,甜点,咖啡奖。我先生卷边的时候,问我,还记得那年 Tim Hortons 抽奖,几个人打官司的事吗?
闹得沸沸扬扬,谁会不记得呢?
这也是一个非常非常经典有趣的加拿大故事,我和先生不禁又重新热烈地讨论了一番——从咖啡到加国人的福利,医疗,教育,等等。
那是在2006年。Tim Hortons 也是举行了这种 RRRoll Up Rim 抽奖。有个蒙特利尔十岁的女孩子在校园里捡到了一个咖啡杯。她请另一个十二岁的女同学帮她推开了边。两人发现,这个杯子中了大奖,是一辆丰田 RAV4,价值$30,000。两个女孩的家长得知后,开始争奖。十岁的家长认为是他们的孩子捡到的,理应由他们得奖。十二岁女孩的父母说是他们的孩子打开才揭示了得奖信息,奖品应该属于他们。此时,学校的一个员工也出来了,是他买的咖啡,他才是真正的获奖者。学校为他找了律师,做了DNA验证,确定杯子是他的。
三方都认为自己才有权获奖,于是走上了法庭。
初级法庭裁定十岁的女孩有权得到丰田车。其他的两方不服,继续上诉。
谁该得奖?报纸,电视都对此案进行了大量的报道。坊间的讨论,也如火如荼。Tim Hortons,也由此,受到了广泛的曝光,关注,卖出了海量的咖啡,得益非常。
初级裁定被否定后,此案进入了加拿大最高法院。法律界专家对此作了长时间的思考,研究,审理,听取,更贯注国家基本公平精神。至此,两个女童从College 毕业了,那个学校的教工,也年迈退休了。加拿大最高法院终于作出了一个非常 “加拿大化”,的决定:
三方同是赢家。他们分别获得车身,引擎,和底盘。其时,那辆2006年的丰田 RAV4 残值仅为 $1200。法院按照当年的价值,以更加公平的方式判定,三方分获一万加元。
最高法院宣判时,开宗明义指出,我们的决定,不是美国式的赢者通吃(There will be no American Style,winner take all results-来源:The Globe and Mail)。法院特别说明,在这个案件中,三方都是赢家,但也是输家。不过,输家的利益损失,也由各方平均分摊了。
虽然在这场法律纠葛中,涉及的财务花费巨大: Tim Hortons 支出 $30,000;三家索赔人耗费了 $300,000 律师费;纳税人为司法程序付出 $3-million。
然而,这个并非完美的裁定却是极大体现了加国人心 — 共享,而不是独占。裁决公布时,加国大地回荡着一片欢呼赞扬 “At Tim Hortons from sea to sea to sea, cheers are heard as the decision is announced -- The Globe and Mail"。新闻媒体撰文连贯报道,予以热情鼓励。前总理哈伯在新闻发布会上鼓掌支持 “God bless Canada”。
这显然是一项极具加拿大公平正义理念的里程碑式判决:从此之后,在该模式下,此类纠纷,有案可稽,有法可依。
而我们的语言幽默,更是简明扼要,入木三分,解析了加拿大类似社会主义的公平精神原则:
加拿大——大家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