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一七年八月二十六日

“書同文”是秦始皇的一大豐功,我在很久很久以前就被告知是這樣子的。“書同文”通常被釋爲統一文字,我過去也一直是這樣理解的。當然現在我也不敢説這是錯誤的,但我有自己的想法。如“書”在這裡是指冩的東西,那是什麼呢,我以爲應該是官文,也就是文書、典章、制度和歌功頌德之作,今天我們能看到的所謂秦始皇之“書同文”不外乎這些金石。而“文”則當然是秦小篆,但秦之後此“文”幾乎失去了文字功能,僅作爲藝術形式而流傳於世。

我還認爲“書同文”不僅非秦之專利,且有張冠李戴之嫌。《禮記 中庸》載:“非天子不議禮,不制度,不考文。今天下車同軌,書同文,行同倫。雖有其位,苟無其德,不敢作禮樂焉;雖”其意用口語表逹即:“不是天子,不可以議論禮法的是非,不可以制作法度,不可以校正文字。現在天下,車行的軌迹相同,寫的文字相同,所行的品德也有一樣的倫次;不過,即使有天子的地位,要是沒有聖人的德行,還是不敢制禮作樂的;即使有聖人的德行,要是沒有天子的地位,也是不敢制禮作樂的。”孔夫子什麼時候的人不用説了,那時已經“書同文”了。所以我認爲秦之“書同文”不過是秦始皇行使的一項威權,告知天下他有天子的地位還有聖人的德行,且“罷其不與秦文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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