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考古學暨歷史語言學學會理事暨常務理事工作章程(草案)

内容涵盖:传统经学为主的中国思想史研究、商周金文为主的古文字学研究、宗教史和制度史为主的商周史研究、版本学和校勘学为主的古典文献研究、京都学派为主的海外汉学研究、古代神话和诗论为主的中国文学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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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常務理事是學會正常運行執行機構基本組成成員。
  • 常務理事的增補每年必須從理事中選出,力求涉及考古學、歷史語言學、歷史學、語言學、文獻學五個學科。
  • 為了充分體現學會的國際屬性,新的學會會員如果來自學會現有成員中尚未包含的國家和地區,可以直接晉升為理事。如果該會員具有副教授或副教授以上學術職稱或博士學位,可以直接晉升為常務理事。
  • 常務理事和理事必須每年交納學會會費,至少每届任期内提交一篇學術論文在學會電子期刊上發表。
  • 學會設立會長、副會長若干人。在必要時可以設置常務會長、組建學會事務局,以支持學會正常運行。學會現在設有秘書處、電子期刊編委會、學術委員會、微刊編輯部、董事會五個直屬機構。其中,學術委員會負責從學術角度審查會員晉升理事、理事晉升常務理事,以及電子期刊學術論文刊用與否。
  • 會長定期向董事會彙報全部工作和帳目,接受董事會審查和建議。
  • 學會設立若干個專業委員會,作為學會的掛靠機構。理事、常務理事皆有權提出設立自己專業的新的相關委員會、二級學會或研究會。
  • 新的相關委員會、二級學會或研究會不再新設官網和銀行帳號,一律使用學會官網和銀行帳號。新的相關委員會、二級學會或研究會可以刻制公章,公章中必須含有“IAHLS”學會簡稱字母標誌,一般由學會申請刻制並備案。公章使用文字限定為英文。
  • 為了保持對新的相關委員會、二級學會或研究會的監管和密切聯繫,保持學會運行的穩定,新的相關委員會、二級學會或研究會的主要負責人一或二人,可以給予常務理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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