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我讨论过波兰式掐架。两个愤怒的男人挥拳相向,拳头的落点不是对方的脸,而是对方女人的脸。这是一个典型的污辱波兰人的种族主义段子,政治上不正确,不过,去掉种族成分,内容尚能博人一笑。看完这一段子,我忍俊仅片刻,很快便哀从中来。我们的国骂比这强多少?况且,对波兰人的辱骂是异族虚构的产物,我们的国骂可是实实在在地挂在大批国人的嘴边。这不是五十步笑百步吗?
细想起来,我们的文化里有不少令匪夷百思不得其解的地方。具体说来,我们在表现愤怒时,在行为上,可能去挖对方的祖坟,而不是去点他家的房子,在言语上,喜欢问候对方的母亲,而不是他本人。我们是不是骨子里欺软怕硬?在问候对方母亲的过程中,按文化所灌输的意识和行为模式,我们或体验快感,或感受愤怒,很少有人能逃出这一窠臼。
作为一个国人,国骂这种事,我也未能免俗。曾几何时,还一度常挂在嘴边,纵然挨了母亲的烧火棍,也改不了。后来,随着社会地位的提高,人变得越来越虚伪。由脱口而出,到心里怒骂,再由自已骂,到听别人骂。内在情感则是由怒而喜,当然,前提不是人骂我,而是人骂人。总之,那骂声是现实,而不是虚构,虽不出于口,却不绝于耳。
其实,骂人或听人骂人是普遍存在的现象,骂好了还是一门艺术。在北美,有一种娱乐形式叫Talk Show,音译脱口秀,其实就是单口相声。这类节目的喜剧艺人,无论男女,有一个共同特点,开黄腔,放粗口。George Carlin, Robin Williams, Chris Rock,Danis Miller,Sara Silverman等人的脱口秀堪称,笑声与唾沫齐飞,哲理共脏话一体,然而,它们却深受人们喜爱。人们掏上百元的银子,听人骂数小时的街,居然笑得前仰后合,忘记无数的烦恼。这事我干过,认真反思一下,我不得不承认,在某种意义上,我部分地是去听他们骂人的。自己不方便骂了,从他们的骂中能间接地获得一部分快乐。
台下的人穿戴齐整,不少人还带着女伴,听着黄腔粗口,笑得前仰后合。你恐怕想不到,其中很多人是大写字楼里西装领带正襟危坐的经理人。职场上的办公室政治,严重时,对人的精神是一种慢性摧残。如果得不到及时舒解,郁久成疾,轻则失眠,重则憂郁,再重就会精神崩溃。对于上述情形,有两样东西可谓特效药,一武一文,武看比赛,文看脱口秀。前者可以让不苟言笑的老学究跟着疯狂的人群放肆地呐喊,后者可以让一脸正经的人事经理听着黄腔粗口开怀大笑,忘记自已刚给一位下属发过书面警告,原因是他在办公室里放粗口。
弗洛依德所谓“荒唐的愉悦”,指的就是这种通过突破禁忌却免受惩罚的方式而获得的快乐。根据弗洛依德这一理论,骂人或听人骂人是一种正常的心理需要。这一点我同意,骂人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把握好场合就好。印度裔喜剧艺人Russel Peters在台上肆无忌惮地拿印度人和黑人的性器官开涮,完后不忘带上一句,“不好意思,今晚我妈在台下。”
在很多情况下,骂与非骂之间没有明确的界限,呈现连续统的性质。有人骂了,有人没骂。有人骂了,他却没骂。有人没骂,他却骂了。这种连续统性质可以用英语里的一组语气表达方式来做形象的说明。
讲英语的人表达意外或惊诧时,通常的表达方式是,What!? 为加强语气,出现了不同的变体。坊间的粗人心直口快,怎么痛快怎么说,What the fuck! 因为食色性也,食虽然排名在前,但说What the eat! 缺乏力度,故取后者。信教的人限于教规不便放粗口,改说What the hell! 因为地狱对他们更具威胁。大量的俗人处于两者之间,既文明亦虚伪,愤怒时想骂娘又不想担骂人的名,于是他们开动脑筋,想出一个办法。
英语里有一种造词方法,找两个单词,取一个的前半部分,另一个的后半部分,组成一个新单词。如,smoke(烟)与fog(雾)组成smog(雾霾)。他们用上述方法造了一个单词,heck。这样一来,良家妇女也可以放心地说,What the heck!这一办法让他们既骂了又没有脏口。用弗洛依德的话来说,既打破规则的限制,又免于规则的惩罚。用人类最古老行业的行话来说,既入了行又没把牌坊搞砸。善莫大焉。
在现实生活中,情况更微妙。同一个吊字,领导一本正经地说,不要整天吊儿郎当,那是在训导下属。兵痞冲进茶馆要钱,王掌柜说没有,兵痞怒喝,吊!那是在骂人。黑人警察与中国警察同进一家黑人会所,同说一句,What’s up, my nigger(忙什么呢,黑鬼)?前者没事,后者差点被人勒死。同出一窍的物质,诗人吟道,不须放屁,试看天地翻覆。那是文学艺术。微波炉加热饺子,闻到味的人说,什么味道?象屎。那人可能只是在客观地描述现象,热饺子的那位却认为他在骂人,于是,二人起了冲突。
骂与非骂的界限模糊得如此微妙,管理层解决纠纷时常问谁先用了F字眼①,其实,更可恶的是那个没用F字眼,却用话撩拨,让对方先用F字眼的那个人。
若干年前,我在一家工厂工作,那里生产线上通用的语言俗称bad language。用Forrest Gump的话来说,人们整天F这个,F那个,甚至F自己的女儿②。然而,在办公室里却有严格的禁异,偶尔有人不小心溜出一句,通常会立即补上,原谅我的法语。遇有争执,尤其是闹到脸红的程度,使用F字眼如同街头打架亮出了刀,谁先用谁最后倒霉。
不久,厂里进了一个来自中国大陆的新移民。他人不坏,技术也不错,但语言文化欠火候,在国人和色目人面前都忍不住要炫耀其高官家庭背景。本想称他为“权贵二代”,但他父辈的官位又不够高,按郭文贵的标准,怎么也得是个政治局委员吧? 强称“权贵二代”有点早年间“地方高干”的意思,折衷一下,权称“小贵”。小贵怡情,大贵伤身,文贵要命。
炫耀得次数多了,小贵周围的色目人认为他吹牛,开始蔑视他。他午饭喜欢带饺子,而且还是菲菜馅的。那东西吃起来味道应该不错,但经微波炉一加热,味道很冲。同室的人多次当着他的面捂鼻子,他领会不出真义,依旧我行我素,导致同事关系紧张。
色目人开始孤立他,经常在他面前说一些让他似懂非懂的话。小贵心里明白,那些话与自已有关,而且不是什么好话,但不能确定其准确意思,不便发作,于是他忍着。一日,小贵终于弄懂其中对自已的污辱,拍案而起,据说用了F字眼,周围的人都听到了,于是他被人告了上去。
那天下班前,有个人把我拉到僻静处,问我与小贵有多熟悉。我说恐怕没有你熟。我们不是一类人,即便在中国也没有多少共同语言。那人脸上露出一丝坏笑,半认真半调侃,“你知不知道他为什么要与斯迪夫的母亲性交?”我先是一惊,“什么?”很快脸上也露出坏笑,“他一定是用了F字眼。”“是的,斯迪夫告到我这里。他不明白那家伙为什么要与他母亲性交。你们来自同一文化,你怎么说?”
话说到这个份上,我脸上恢复正色,尽量保持公允。“他一定是被人激怒了。我们老家有句谚语,兔子急了也会咬人。一个中国人招呼对方母亲的时候,就是兔子咬人的时候。”
第二天,小贵收到书面警告,斯迪夫毫发无损。午饭时间,我经过歺厅,听到斯迪夫在向人炫耀自已的战果。“那傢伙有病!你愤怒,你冲我来呀!奔我母亲而去,算怎么回事?她那么大年纪了,他居然对她有兴趣,有病!我的意思是,我妈单身十几年,这种事,只要她愿意,我不介意。没准儿她愿意。”
听到这里,我捂着嘴巴,急速逃离。有道是,路上说话,草里有人。这会儿,我就是那个草里人,不想惊动路上说话的人。
小贵听到这番妙论恐怕就感情复杂了。我曾设身处地为他想过,这好比,一锥子扎在了棉花包上,一锤子砸到了发面团上,一耳光过去,没有搧到对方的脸,搧到了皮帽子上,一屎盆扣过去,没扣到对方头上,反溅自已一身。
每每想起这一段,我就乐不可支,但脸上的笑很快就变成了苦笑。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从大清时起,就是中西文化碰撞时的交火准则,如今被小贵用到了国骂上,这也算是推陈出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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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F字眼,英语 f-word,在汉语里,应该叫C字眼。George Carlin对此有绝妙的解说,“人们经常说,我用‘f-word’而不用原词是因为有家人在场。可他们忘了,家就是从那儿开始的。”
②F自己的女儿,这里需要解释一下,那只是一种现象,不是意向。牛群有个段子云,领导,冒号,然后接上正文。通常的F句式类似于牛群的段子,F,顿号,我女儿病了。工人阶级心直口快,经常快得省略了顿号,即便如此,若能听完全句,仍无大碍。然而,在机器轰鸣的生产线上,经常是听了上句没下句,于是就出现F我女儿...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