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制于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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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公有。它可以强也可以弱,但是从来都不可能不存在。只要人以群体的方式进行社会生活,公有就一定存在。
比如公共设施,国家安全,教育医疗,社保保障这些东西都必以公共的形式存在。在经济上有的可以私有,有的不能私有,但就组织形式来说,必然是集众力而成。
集众力而成的东西必然要为公众服务,这是它的功能。无论是资还是社,公还是私,它必须存在。
但它的功能能发挥到什么程度?那要看它内在外在的协调素质。内在协调是必须的,公有私有都没有关系,一个组织内部如果不能协调,就一定不能存在。
但外在协调素质则大有讲究。如果一个行业的最终目的是为自己赚钱,越多越好,那它必然会想尽办法利用其他行业(组织,个人)。协调不是目的,协调的力量当然也无从产生。如果一个行业的最终目的是做一颗螺丝钉,自己的利益服从于所有行业的整体利益,那么就会成为一个更大的整体力量的有机构成部分。这就是“公共”的东西的走向分野:自足,则以私有为主。他足,则以公有为主。
以公有为主,依然有可能满足私的利益。以私为主,则很难形成公的力量。
狮子可以捕食野牛,猫就不行,一万只猫加在一起也不行。
狮子的力量是整合的,是身体的各部分在根本上协同产生出来的。
猫们也可以协同,但是无论如何也协同不到一体的水平。
公有制,就是把一万只猫变成一头狮子。
私有制,就是让一万只猫保持一万只个体的猫。

公有制本质上不是一种体制,而是一种精神。这种精神可以产生巨大的力量,但条件是必然要压制个体任性的自由。对一个集体来说,如果需要十倍百倍的力量才能解决问题,就必要公有制。
中国作为一个国家,面对虎狼环伺,要发展,公有制是明智的,唯一的,过去的经验也是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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