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共产主义 XI - 远离公平公正,贫富极度悬殊才是共产主义社会的真相

[

写作本文的目的是一般性地研究以社会主义为代表的各种称谓的共产主义性质的社会实践,考察它们的共同属性,探讨它们的各种典型现象,典型行为产生的系统机制,其出现的非偶然性乃至必然性,展望它们的发展前景、前途与归宿。

文章第一部分对共产主义作出了简明的定义。在本文中,它指包含多个发展阶段的广义意义上的共产主义,是各种实行公有制的社会实践的统称。它(语义上)包含共产主义最高阶段,但并不专指这一阶段。

作为共产主义的发展阶段或共产主义性质的社会形态,不同时期在不同国家出现的社会主义实践,包括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特色社会主义等等,都是本文的研究对象,也都适用本文对共产主义所作的一般性的论述与判断。

]

 

五、共产主义与人类社会和现代文明

5.1 远离公平公正,贫富极度悬殊才是共产主义社会的真相

 

理想共产主义通常被想象为能真正实现公平公正,彻底消弥贫富差距的完美社会;人们也一度认为,相比于非公有制社会,社会主义有极大的提升公平公正,缩小贫富差距的优势。

 

然而,绝对的公平公正并不存在,也无法定义。一个但凡存在良知的社会,是不会对再明显不过的种种弊端置若无存,屡屡地用画大饼,以许诺未来的尽善尽美来麻醉民众苦痛的;一个正义的向上的社会,一定是立足眼下,不断审视自身机制,积极发现局部或根本问题,勇于改进或变革的社会;一个人性的公平的社会,不但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来扶助贫弱者,更致力于让每个人都有相对公平公正的发展与自强的空间。

 

广泛的公平公正的前提,是这个社会中的人们,处在一个明确可操作的规则体系下,既没有人可以凌驾于这个规则体系,其中的规则也不会因人而异。有这样规则体系的社会就是真正的法治社会。与法治社会相反的是人治社会。人治社会中至高无上的不是任何规则体系,它的最高权力掌握在某个人或某个团体手中,最高权力者可以凌驾法律,摆布规则。在人治社会中,人们分化为居于主宰地位的权力集团和处于被决定被支配的被统治者。人治社会不存在普遍公平公正的社会基础。权力集团掌握着社会政治权力,成为特权阶层,离权力核心越近,所拥有的特权就越大。一部分人拥有特权,意味着更大数目的人失去了基本权力,人的基本权力变成了特权,只成为少数人的专享,这样的社会没有公平公正基础可言。

 

垄断一切权力的公权力主宰下的共产主义,社会主义社会,是彻底的人治、特权社会,是与公平公正完全背道而驰的社会。

 

社会不平等,不公正的经济表征是社会的贫富差距,或资源的占用、支配(包括占有、享用、收益、处分)差异。在商品化社会,贫富差距是不平等不公正的直观表征;在非商品化社会,或商品化特征不明显的社会,不平等不公正则往往表现为权力差异造成的资源的占用差异。被剥夺权力者在资源获得与使用中处于被动而艰难的地位,而特权阶层则能便利地占有、享用资源,并以资源的支配权获得其它收益。如果把资源也看作一种财富,那么资源的占用、支配差异,也是一种贫富差异。

 

人的致富欲望、能力、机遇一定会存在差异,一个能彻底消弥贫富差异的社会也是不存在的。以分配主动地制造出一个没有贫富差距的社会也是不可能的(参见第六部分对理想共产主义虚幻性的阐述)。

 

社会贫富差距是社会公平公正程度的表征,它根本上决定于社会权力的构成与分布,决定于民众权利与特权权力的比例关系。

 

三个简单的反比例关系:特权大小与民众权力大小成反比;特权受抑度与民众权力被剥夺度成反比;民权与特权之比与社会贫富差距成反比。

 

几个简单的正比例关系:民权对特权的抑制越强,统计学意义上的社会贫富分布就越均衡;特权越强大,社会剥削与社会掠夺就越深越广,财富的集中就越严重,社会贫富差距就越极端。

 

马论所说的剥削,实质上是一个雇佣关系中双方得失的公正问题。马论认为无论什么样的资本雇佣关系都存在剥削,从而否认雇佣关系的合理性,并意图用公权力与人的雇佣关系,来代替自然人之间的雇佣关系。

 

在马论者眼中,什么样的收益分配比例才合理呢?双方都很满意的雇佣也一定存在剥削吗?难道雇主不获利的雇佣关系才不是剥削吗?即使,凡是雇主有利可图的雇佣关系必然产生剥削,这种个体与个体之间的剥削也被契约关系、市场和法律规则限制在非常有限的范围内,劳动者受法律保障的人权,丰富的就业选择空间,也都让雇主不可能随心所欲地进行剥削。同时,法律至上,个人天赋权利,特别是个人财产权神圣不可侵犯,也有效扼制了权力体对人的掠夺和侵犯,任何明目张胆的暴政一旦出现就势必成为民众公敌而无法持久。

 

共产主义、社会主义不能消除剥削,它的剥削尤甚。手握着不受约束,没有制衡的垄断权力,公权力集团可以随心所欲地剥削;丧失了广泛权力自由的大众,在公权力的剥削面前,没有选择,毫无讨价还价的余地。

 

剥削是要有的,但是太慢。共产主义聚敛财富的最重要手段不再是剥削,而是掠夺。掠夺是以合法的名义堂皇进行的,可以公然侵犯、随意支配他人所有而不受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制裁,它以扫荡的形式席卷整个社会,深入而彻底。掠夺自广大民众的巨额财富流入极少数特权阶层,方向高度集中很少发散。共产主义财富、资源的集中程度、垄断程度,社会贫富的悬殊程度,是私有制社会根本无法比拟的。

 

作为一个高强度的掠夺机器与极贪婪的吸血巨兽,共产主义不会带来共同富裕,它把民众变成不能谈自己权力和需要的奴仆,亿万民脂民膏只成就了极少数人的富甲天下,满足了极少数人的穷奢极欲。

 

共产的本质,是权力集团占有、控制、支配本应属于广大民众的财富;共产主义制造了财富比例最高的私利集团,共产主义制度体系的所有成分,从军队、警察、各级官僚机关,直到教育、学术、科技、媒体、影视、文学、艺术、体育,都是为权力集团的私利服务而存在的。

 

号称消除贫富差距的共产主义,制造着最悬殊的贫富差距;号称消灭剥削的共产主义,以远超剥削的掠夺,席卷每一个人,每一寸土地;以消灭压迫为已任的共产主义,垄断着规模亘古未有的压迫与奴役。

 

任何所有制都是人的所有制,最合理的共享就是各有所有的分享;

 

任何所有制都是人的所有制,社会主义与所谓资本主义的分别其实只是控制制度和自由制度的区别,权有与民有的区别,可公然侵犯个人所有,与个人所有神圣不可侵犯的分别。

 

任何所有制都是人的所有制,世上没有公有制,公有制只是一部分人掠夺、侵犯、奴役大众的工具和幌子,是最肮脏丑陋、最贪婪卑劣、最敲骨吸髓,最血腥邪恶的异化私有制。

 

苦难与荣耀 发表评论于
回复 'Norstar' 的评论 : 感谢您的鼓励!
Norstar 发表评论于
好文!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