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当“网络水军”受审:靠发帖删帖挣500多万

打印 被阅读次数

大学生当“网络水军”受审:靠发帖删帖挣500多万

分享到:
218
2018-08-24 14:25:54字号:A- A A+来源:封面新闻
关键字:发帖删帖网络水军

靠发帖删帖获利130余万,6人被提起公诉。

封面新闻8月23日报道,记者从四川省高院获悉一起“网络水军”案,2013年,袁某开始在泸州叙永县网络有偿发帖、删帖业务,之后其弟和妻子先后加入。期间还联系陕西某网站编辑、技术人员帮忙删帖。据统计,6人共获利130余万元。22日,该案在泸州叙永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袁某、网站编辑、技术人员等6人均出庭受审,该案将择期宣判。

22日,泸州叙永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网络水军”案。公诉人指控称,袁某从2012年起在佛山从事网络有偿发帖、删帖业务。2013年8月返回叙永从事有偿删帖,并指导弟弟袁某和妻子胡某等人从是网络有偿发帖、删帖业务。期间,3人多次接受删帖中介叶某委托为其删帖。2015年,袁某多次联系已离职的陕西某网站编辑周某删帖,周某介绍前同事王某帮忙。但因王某也已离职无权删帖,王某又找到该网站技术人员张某帮忙。

经调查,袁某等3人除了通过网站申诉通道删帖外,还接联系网站编辑删帖,向对方提供报酬,再不行就找其他删帖中介从中赚取差价。据统计,袁某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非法经营数额达340701元;他的弟弟、妻子非法经营总额达519250元;叶某非法经营总额达350800元;网站编辑周某非法经营总额达69000元;王某获利29100元。6人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帖服务,总共获利130余万元。另据查明,去年10月,周某主动退赃60000元;王某主动退赃40000元。

公诉人认为,袁燚等人违反国家规定,以盈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帖信息服务,扰乱市场秩序,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中,袁某等3人和叶某非法经营数额均达25万元以上,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法庭上,袁某称大学毕业后,先后在网络公司和连锁酒店工作,后来迫于经济压力,开始从事网络发帖删帖业务,“发稿挣了500万以上,但大部分是发帖所得,删帖只是小部分。”庭审进行了近8个小时,6人对指控的罪名均无异议,“但犯罪金额是包括发帖和删帖,应予以区分。”其中,胡某还称她主要是发帖,删帖占少数。在庭审最后陈述环节,6人均称愿意退还所有违法所得并缴纳罚金,并保证以后不会再做违法事情。该案因案情较复杂,将择日宣判。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