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亿非法集资案二审 浦发银行原商丘分行长获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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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对原浦发银行商丘分行行长何凯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行贿案作出二审判决。

  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刑事判决书显示,何凯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

  用非法吸收资金买房、放贷

  何凯,男,44岁,汉族,大学文化,中共党员,原系浦发银行商丘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判决书显示,自2009年12月,被告人何凯在担任浦发银行郑州分行紫荆山路支行行长时,即以办理银行业务需要资金为由,承诺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向社会不特定人群非法吸收资金,让客户将资金转入其控制的指定的账户,用于放贷、支付银行保证金或用于买房、雇佣私人司机、私人记账员等个人消费支出。

  其中2010年8月至2010年12月,何凯用所吸收的客户资金支出1000余万元用于购房。2011年7月至2015年5月,何凯以银行需要拆借资金等业务为由,约定高额利息,承诺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以个人或以银行名义与客户签订借款合同、借款/担保合同或出具借据、借条,部分加盖私刻的浦发银行郑州分行紫荆山路支行、花园路支行和浦发银行商丘分行的公章,让客户将资金转入其控制的以刘成铭、耿振亚等人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用以归还前期所形成的债务及为偿还债务而又形成的新的债务及高额利息等。

  何凯在不能偿还巨额欠款的情况下,于2015年5月22日到郑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投案。

  2009年12月30日至2015年5月14日期间,何凯收到10846360445.25元集资款,兑付集资款本息10480685862.16元,用于消费38525178元(其中:取现6551487元,消费12460562元,日常支出28090202元,转出4347824元,房款及相关事项共支出12331485元,理财支出24800元)。

  案发后,有45人申报债权,集资金额为3795657761.17元,共给35名客户造成损失454832990.67元。

  此外,2009年9月至2012年6月,何凯在担任浦发银行郑州分行紫荆山路支行行长期间,为了提高其业绩,还先后多次行贿,金额逾百万元。

  浦发银行今年已被罚超5亿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不完全统计,浦发银行在今年1月、5月、7月,分别被银监会、央行罚款约4.62亿元、5845万元、170万元。

  今年1月19日,原银监会公布对浦发银行成都分行违规发放贷款案件的处罚结果:浦发银行成都分行被罚款4.62亿元,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原行长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原银监会表示,这是一起浦发银行成都分行主导的有组织的造假案件,涉案金额巨大,手段隐蔽,性质恶劣,暴露出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内控严重失效、片面追求业务规模的超高速发展、合规意识淡薄等诸多问题。该案也反映出浦发银行总行对分行长期不良贷款为零等异常情况失察、考核激励机制不当、轮岗制度执行不力、对监管部门提示的风险重视不够等问题。

  5月4日,中国银保监会开出首批银行大罚单,其中浦发银行因涉19项目违法违规事实(包括贷款管理严重缺失导致大额不良贷款、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比例超监管要求等)罚款584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0.927万元,罚没合计5855.927万元。此外,浦发银行徐州分行违规开展贷款业务、当事人未尽职履责;浦发银行广州分行违规开展同业业务、理财业务等行为,当事人未尽职履责。对此,银保监会也分别对上述两家分行的当事人处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

  8月1日,央行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显示,日前央行依法对交通银行、浦发银行、平安银行、银河证券和中国人寿5家法人机构总部反洗钱执法检查发现的违规问题进行了处罚。其中,浦发银行由于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等因素,被罚金额最多,合计处以17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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