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财产如何省税?(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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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理财保险业20年来,处理过10来起死亡理赔案子,有些是保险投保人过世,有些是年金持有人往生,还有个别401K拥有人荣登极乐。人过世了,指定受益人如何处理这笔理赔或财产是需要好好规划的,否则可能要付出很多税,甚至还会有罚款。今天就谈谈继承财产如何省税的问题,需要说明的是本人不是会计师,本文不提供税务咨询,只是介绍一些基本的信息,供大家参考。

先说人寿保险:人寿保险的理赔不论多大都没有所得税,非美国身份的外国人买的人寿保险因为属于无形资产“intangible asset”, 连遗产税也免了。近几年很多大陆人士到美国购买房地产,动辄上百万、几百万的豪宅,岂不知外国人在美国的财产只有6万美元遗产免税额,如果没有规划,人过世后这个房地产就会有庞大的遗产税。美国身份的人买的人寿保险属于遗产的一部分,如果你的遗产超过遗产免税额,则可以设立不可撤销的信托 (ILIT),由不可撤销的信托拥有该人寿保险,这样人寿保险就不算你的遗产,不用交遗产税。

        常有人问美国的人寿保险理赔是否很麻烦,是否会拖很长时间,实际上很简单、很快捷。人过世后,受益人联系经纪人或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给你一份理赔表格,受益人填好表格签字后,连同医院开具的死亡证明寄给保险公司,一般几个星期内就会收到理赔支票。我经办的理赔案子,最快的一个星期就收到了理赔支票,慢的也就是3、4个礼拜。如果投保人在国外去世,则提供国外医院的死亡证明,公证并翻译成英文。当然如果投保人2年内过世,理赔的时间会长一点,因为保险公司要进行调查,主要查是否自杀、是否申请保险时有重大隐瞒或欺诈。如果是头2年内自杀身亡,保险公司不会赔钱但会把所付的保费退还,可能还会给一些利息。至于“重大隐瞒”或“欺诈”,这就难说。首先“重大隐瞒”本身就不好定义,而且保险公司对保险申请都会进行审核(underwriting),未发现“造假”,保险公司本身也有责任。另外保险公司对名声看得很重,生怕给外界造成“人死不赔钱”的印象,所以即使发现申请表中有不实之词,也往往是私下和解了事,而不愿意走到打官司闹得满城风雨的地步。当然如果是明显的欺诈、骗保,保险公司也会拒赔甚至走上法庭与受益人打官司。

            保险理赔不用交所得税,不论是50万还是500万都一样,但一旦存进你的银行或brokerage账户,产生的利息或增值都要交税。而且拿到一大笔理赔怎么花、怎么使用最好咨询专业的理财人员。我曾经有客户父亲过世,拿到了50万保险理赔,但因没有做适当的安排,导致上大学时没有拿到资助。

年金理赔: 人过世后,若是人寿保险,保险公司给你理赔,受益人基本上都是拿钱走人,但若是年金合同情况就比较复杂,选择也多种多样,取决于受益人是配偶还是非配偶,如果受益人是配偶,配偶可以选择继续该年金合同,把它改为你自己的IRA, 钱留在保险公司,按以前的条件继续下去,这就不会有税的问题。还有一个做法是把这笔钱转来开一个Inherited IRA,你可以一次全部拿走,或者在5年内把这笔钱拿完,也可以根据人的预期寿命来每年拿钱,保险或财务公司会根据你的年龄再根据人的预期寿命计算每年给你一个固定的金额。如果你已经满了70岁半,你的选择有3种:a) 依配偶身份继续该年金合同,其它规则照原来合同办;b) 一次全部拿走,或是c) 根据人的预期寿命拿钱。因为这是qualified 计划,以前没有交过税,拿出来的每一分钱都要当作当年收入纳税。受益人到了70岁半后,必须开始领required minimum distribution(RMD). 如果不领或者没领购的话,则会有高达50%的罚款。

如果受益人是子女,则不可以继续该年金合同,而必须开始往外拿钱, 有3种选择:一次全部领出来;分5年拿出来,或者是根据人的预期寿命来拿钱。如果金额庞大,前2种拿钱方法都会有有巨额税务负担,如果想最大限度的降低税负,最好的办法就是设立Stretch IRA, 按照RMD,一点一点的开始往外拿钱,剩下的大头可以留在IRA账户中继续享受延税增长的好处。Stretch IRA 的RMD 与一般的RMD不一样,一般的RMD 要到70岁半才开始,而子女继承父母IRA而设立的Stretch IRA则不管子女有多大岁数必须马上开始拿RMD, 而且这个RMD拿钱的比例要高于70岁半才拿钱的RMD, 不拿或者少拿也会有高达50%的罚款。 (范琦勇原创,2018/10/31, 未经许可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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