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北美寻薇篇

两年前重读《诗经》的某些著名篇章,特地到百度上搜索“薇”,得到的解释是:豆科野豌豆属的一种,学名救荒野豌豆,又叫大巢菜,种子、茎、叶均可食用。

出国前生活在大城市的我很少见到豆花,移居温哥华后发现附近荒地里的野豌豆很多,有好几个品种,花儿很柔很美,属于婉约风。野豌豆的外表弱不禁风,藤蔓纤细得几乎无法直立,只能匍匐在地向四周延伸,遇到高一点的植被或者阻碍物,马上来个多情的拥抱,将对方缠得紧紧的,使劲往高处爬,好像在说:“和你在一起我很快乐。”

她们在风中起舞,转了一圈又一圈,献上美丽的花朵,将远处的各类昆虫吸引过来采蜜。舞累了睡着了,就做一个个甜甜的梦,将最烂漫的爱情滋味结成一串串豆荚。

哪一种北美野豌豆最接近《采薇》里的国产野豌豆呢?我用了将近两年的时间仔细观察,发现家四周的草甸和荒地里主要有四种野豌豆,总结如下:

一: 宽叶甜豌豆

宽叶甜豌豆(broad-leaved everlasting-pea, 学名Lathyrus latifolius)是我的懒人花园的首选,因为它极好打理,几乎不生病虫害,又是豌豆花里最美的,花朵形似灵动的蝴蝶,很多人将它误认为野生的兰花。

它的茎是四棱形的,可长达3米,对生的披针形绿叶约十几厘米长。十几朵花聚成总状花序,多为紫色,偶有粉色和白色品种。一簇簇碧玉色的豌豆苗托举着一朵朵三厘米长的小花,仿佛在演绎植物界的梁祝化蝶的经典爱情。

宽叶甜豌豆原生于地中海沿岸,十八世纪初被引进北美,渐渐在美加大部分地区归化,常常出现在路边,荒地和铁路边。夏天绽放的花朵艳丽但无香,豆荚长达十几厘米,可惜啊,花朵,豆荚和种子含有一种对人类和动物有毒的氨基酸,不宜食用。如果你实在嘴馋了,不妨采一些刚刚结成的嫩豆荚,煮熟之后再进食,切忌大量摄入,以免出现中毒现象。

二)救荒野豌豆(common vetch, 学名:Vicia sativa)

也叫普通野豌豆,原产于欧洲南部和亚洲西部,目前世界各地都有种植。它是一种蔓生的一年生草本植物,四棱形的空心茎,最大长度可达两米。羽状复叶对生,每片叶子大约三厘米长。

紫色或粉紫色的花朵酷似迷你兰花,花冠长1-3厘米,花朵单生或着成对,豆荚成熟后呈棕色或黑色。

(其他网站上下载的救荒野豌豆的花)

救荒野豌豆长期以来一直是人类饮食的一部分,叙利亚,土耳其,保加利亚,匈牙利和斯洛伐克的新石器时代早期遗址中发现的碳化残骸里有它。

国人称它为大巢菜,某些学者考证它就是《诗经》里的“薇”。今人多将它作为一种重要的绿肥和饲料植物,在饥荒时期,人们采集它的嫩茎叶做蔬菜食用,但它的豆荚和果实有微毒。如果非要将豆荚入菜,只宜在鲜嫩期采收,煮熟后少量进食。

三)多花野豌豆(tufted vetch, 学名Vicia cracca)

又叫广布野豌豆,原生于欧洲和亚洲西部,引进北美后,成为一种入侵性强的杂草。它在温哥华野外分布很广,数量大大超过了宽叶甜豌豆和救荒野豌豆。

这种多年生的野豌豆的攀援茎长到150厘米,晚春至夏末开花期间,蓝紫色如弯月状的小花从叶腋中发出,几十朵花自下而上排成一串,像从草地里冒出的一群 淘气的蓝精灵。每个蓝精灵身高不足两厘米,姿态柔曼,我常常担心一阵微风吹过,它们就会折断了腰。所有的小花均长在总状花序的一侧,整个花序从背面看又似一个个精致的小牙刷。

该植物被广泛用作牛的饲料,鸟类特别喜欢它的种子,也可以食它的叶子,故而被欧美人称为牛豌豆和鸟豌豆(cow vetch, bird vetch)。

多花野豌豆非常引人注目,首先它的花特别多,每个花序可聚集四十朵花。其次它的豆荚与花朵一样的独特,里面含有球形的坚韧豆子,豆子体积较小,被芬兰人叫做“老鼠的豌豆”。豆子没有什么食用价值,略带毒性,嫩茎叶可做为野菜,但味道不佳。

四)微小野豌豆(tiny vetch, 学名Vicia hirsuta)

又叫小巢菜,经常和大巢菜(救荒野豌豆)生在一起。顾名思义,叶、茎、花都比大巢菜小一号。攀缘茎长到一米左右,花序上最多只产生八朵几毫米长的小花,颜色发白或淡蓝。豆荚长一厘米,宽半厘米,表面布满密集的细毛,通常含两粒种子。

原产于欧洲和西亚,引入北美后,与大巢菜混在一起作为绿肥。可能食用价值不如大巢菜吧,民间通常采全草入药。

 

 

                                                 

 

没有深入了解野豌豆前,我以为它们和家豌豆的味道差不多,只需清炒,就香气四溢口感嫩滑。原来不是所有的野豌豆都能食用,即使被当成野菜的那些野豌豆,其口感远不如家豌豆,难怪只能充当饥荒年代的救命粮。

我在写作过程中,搜寻了很多相关的中英文网站,互相参考论证,对《诗经》中的“薇”即“救荒野豌豆”(common vetch)的说法产生了质疑。

首先,豌豆(包括野豌豆)的故乡不在中国,它们来自欧洲和亚洲西部,汉代时传入中国。《尔雅》中的“戎菽豆”即豌豆。东汉崔辑《四民月令》中有栽培豌豆的记载。所以豌豆在中国大约有两千多年的栽培历史。从元初才开始有吃豌豆嫩荚(也就是现在的食荚豌豆)的记载。从豌豆的传播史来看,它是不可能出现在诗经年代的。

其次,从西周开始的历代诗歌中,薇、蕨作为野菜相提并论,并长在相似的环境中。比如:

《诗经》:陟彼南山,言采其蕨;未见君子,忧心惙惙。

          陟彼南山,言采其薇;未见君子,我心伤悲。

汉朝张衡的《西京赋》里有:“草则葴莎菅蒯,薇蕨荔苀。”

 唐代孟郊的《长安羁旅》云:“野策藤竹轻,山蔬薇蕨新。”

元代陈高《述怀》作“故土多薇蕨,春江有鲤鲂。”

清代使人方文《访姚若侯山中不值留此》诗:“知君秉性甘薇蕨,暇日相思还杖藜。”

我很幸运,在温哥华定居二十年,徒步十分钟即到保持良好的次生针阔叶混交林,开车五分钟可达面积不小的湖泊和草甸。我在很便利的条件下观察了无数植被,包括各种蕨菜和野豌豆。蕨菜生长在阴湿的林下,针阔叶林越是茂密的地方,树下的蕨菜越是繁茂。而野豌豆的生长需要阳光(至少半阴),多出现在草地和农田里,它们和蕨菜基本长不到一块儿。

历史上著名的首阳山位于甘肃省定西县,海拔在2186-2509米之间,伯夷和叔齐隐居于此,采薇充饥。以我的观察经验,野豌豆是不可能长在北温带深山老林的阴湿处的,故伯夷叔齐躲藏的林子里发现不了野豌豆。

那么什么才是《诗经》里的“薇”呢?我赞同另一部分人的说法,薇即“薇菜”(Osmunda japonica),属蕨类植物紫萁科,和蕨一样,性喜湿润的土壤,长在树下,嫩叶采来吃。

初生的蕨和薇长得十分相像,春天时的嫩茎都是纤细秀软的一条,都顶着一头毛茸茸的自来卷,采摘的时间相同。估计首阳山上的紫萁嫩芽产量不够多,采摘季节又不长,伯夷和叔齐吃不饱,面有饥色,最后还是饿死了,却留下千古美名。

而在几千年前的周朝,薇芽细嫩,薇苗轻柔,戍边将士们集体采薇。这道春天里的美味野菜,寄托了男儿们对远方亲人的殷殷思念和久别重逢的喜悦。“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我们总是在悲喜交加的心情中,对流年有了最深层的感悟。

 

清漪园 发表评论于
豌豆花真漂亮。
我冇醉 发表评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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