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锐通过女儿将其83 年日记交给斯坦福大学确实违反党纪国法。他是国家的叛徒。因为那些记录着国家

因为那些记录着国家领导人活动的日记有许多国家机密。 李锐不应该享受国家领导人的丧葬待遇。他应该被开除出党,依法处理。他的做法也威胁到中国安全。 而交货者,李南央也应该被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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