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是对的。
2. 这句话的困难在于认识“什么是我?我是谁?以何为我?",人们对这些问题的认识可以天差地别。
3. 逻辑:如果不知道“我是谁,什么是我“,就不知道什么是对自己好。想对自己好,但就可能是害了自己。
4. 短期还是长久对我有利?局部对我有利还是整体对我有利?(比如吃东西,有时候嘴喜欢的,不一定对身体有利。玩,一时痛快,可能带来长期的失意)
论证:
-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是对的。
1:从人的角度说:
任何人当他对我们讲道理的时候,隐含的一个前提就是:“这对你有好处”。
任何一个教导别人的人,都没有权力说,也没有胆量说,也不会明目张胆地说:“我给你讲道理,就是为了害你的”。他(们)一定说,我说的是“为了你好”。
1.1 所以当我们听他讲道理的时候,要听他的话,我们内心第一条的信念就是:大家都想让我好,我也要为自己好。如果我们不对自己好,那就是不给教导我们的人面子,辜负了别人的好心。这是第一条定理。
1.2 当然,这里还有第二条定理,从人类互联的角度说,我可以做一些对你好的事情,当然我也希望你能一些对我好的事情,作为回报(虽然回报之事没有明说,但大家心照不宣。类似斯密的看不见的手。我为了利益交换而对你做好事,不是白做的。)。
第一条是权力问题。就是说,任何人没有权力让我们做对自己的不好的事情。我们有权力
第二条定理是现实边界条件问题。就是物质世界的限定,让我们不可能不依赖外部交换而做到对自己好。
1.3 哪怕有人说,“为了国家,为了人民,我们要求你牺牲个人利益。”这里隐含的意思还是“让你牺牲个人利益,是为了你好。是为了你更大的利益。”详解如下:你反问,如果我不牺牲个人利益呢?有关部门会说:那我们就不客气了。或者,我们就不再把你当成自己人(没有圈子里那么方便的利益交换了。还是利益!)。再厉害的,如果有关部门的权力足够大,“你不牺牲,我们就让你生不如死。不服从分配,不服从安排,那你后果自负”。所以,聪明人还是要选个对自己害处最小的选项吧。还是为了最大利益。最少,你会选择让你不那么恐惧的结果。
所以,总而言之,当人们还跟你说理的时候,他们一定是诉诸“你的最大利益”的。
因而,你时刻想着自己的最大利益,别人是无可厚非的。
2:从上帝的角度说: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种蒺藜扎自己。你种瓜,老天爷让你有西瓜吃;你抹脖子,老天爷就让你死。
这是什么意思?意思就是,无论你做什么,上帝、老天爷都帮你放大,老天爷无所谓好坏。你喜欢的,就是上帝喜欢的;你要的,上帝都给你。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你要好,天地同心帮你(天助自助者);你要不好,天地共同诛之(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但这只是原则,表示你有权利去寻求自己的最大利益,这是你的生而为人的基本人权。上帝也严格承认你的人权。否则你要什么,上帝就不一定批准了。你不会对上帝说,上帝啊,我不懂事儿,即使我种了蒺藜,请您也给我结个西瓜吧。
3: 这个“对自己好”的天赋人权是任何人都不能剥夺的。只是,问题出在后面的实施上:
1. 什么是“你”,不知道什么是你,怎么能知道什么是对你好?
2. 什么是你的最大利益?
3. 怎么分辨种子?我播种的,到底是西瓜种子还是荆棘的种子?
你播种了西瓜,上帝就承认你是想要西瓜而不是豆子,然后就为你准备西瓜,不会为你结出豆子,或者荆棘。
所谓“播下的是龙种,收获的是跳蚤”,是世人辨别力不够时用来自欺、欺人的胡话,心理色盲分不清各种内心种子的差别,就像人们难以分清各种庄稼种子的差别。耶稣说:他们听是要听,却总不明白,看是要看,却总看不见。
《我们从何处来?我们是谁?我们向何处去?》(法语:D'où venons-nous ? Que sommes-nous ? Où allons-nous ?)是保罗·高更于1897年12月完成的一幅布上油画,以塔希提岛为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