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强东明州强奸案狼烟又起!被明州警方驳回强奸控求后,女主又提起民事诉求。虽然她要求的民事赔偿额不高,但从她雇请的大律师来看,那些赔偿费还不够律师费的,小女生哪有那么多钱?因此,女生后面可能有强大的势力在支持!
抛开对刘强东的好恶,也不说最近出来的新录像。从警方驳回女主控求起,就基本可判定这是一起“仙人跳”事件。但开始时其背景可能并不太深,只是小伙作案,图点钱了事!
刘强东财大气粗,阅女无数,并不容易上钩,所以找了位气质清纯的女生。女生成功引致刘射精,关键证据到手,然后演出了一手“捉放曹”的游戏。警察到场后,女生主动向警察说误会了。然后女生和刘强东开始了谈判。
仙人跳把戏,前提是目标必须是有顾忌的人,被敲诈引起的损失少于奸情暴露的。按常理,刘应该认栽了。于情,他老婆孩子丈母娘都在明州,和别的女人上床还射了精,对家人也该隐瞒,从而避免感情破裂和对家人的伤害,这是人之常情;于理,刘背后是个大企业,人设崩塌对其企业将是重大打击。况且,如果强奸案成立,他还真的要去坐大牢。不知道女生开价多少,但就算是一千万美元,相比刘面临的损失,也还是值得的。
如果是在国内,按刘的背景,通常可以通过警方,把女生和同伙以敲诈罪论处,甚至做了,还可以做到滴水不漏。但这是美国,如果女生拿着精斑求告,刘是一定会去局子走一趟的。刘的傲慢个性,及对美国法律体系的一知半解,使他作出了错误的决定,拒绝任何妥协!
女生以后还和刘作了一次电话谈话,这成了警方判定刘无强奸罪的重要证据。在女生发现刘不会付一分钱时,就选择报案,并以面谈为名,把刘约到学校进行逮捕!可能女生及其同伙研究过,有精斑这个强有力证据,报警对自己没有风险。美国的法律也通常偏袒女方,最多强奸不成立,很少以敲诈罪逮捕女方。
一大圈折腾,虽然强奸案没成立,刘强东亏还是大了去了。同情他的人并不多,倒是以洪晃为首的女权主义者又给刘加了一条罪:可以被引诱,敢于白嫖的有钱男!
显然,刘强东的敌人看到了机会,于是成了女生后面的金主,希望在刘身上加块石头,把他沉江灭迹。
在美国法庭上,女主胜诉的机会可能更大点,但也就是赔点钱,不会把刘捉到牢里。但此案刘最看重的是在中国的人设,此案倒反而可能成为刘的转折点!
敲诈案和绑架案一样,无法损害和赎金同时得到。绑架者撕了票,赎金通常无望了。刘女生已经让刘强东毁了名声,再要弄钱,有点过了头,从而引发與情逆转了,到头来可能坏了自己的名声,成了坏女人的象征,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