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外中国人不团结的宗教观注解
Cathy原创
从最早柏杨的《丑陋的中国人》开始,海外华人不断的讨论这个话题:为什么中国人到了海外还是一样的不团结!个人认为: 追根究底的原因是中国人有独特的共同文化背景,但可悲的是没有同一的宗教思想体系。大家共识的抱团族群,比如菲律宾,印度,等等,都不一而同的有自己的宗教信仰背景。
有统一宗教信仰的群体凝聚力是远远超然于文化语言民俗和血缘关系之上的。
为什么?怎么理解?
中国人文化的根基实际上都是朴素的实用和利己主义: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大多数的中国人没有一个真正意义的单一宗教概念。不仅仅是中国的无神论者,包括了多神论者,和拜拜庙求福者们,都没有建立一个系统的信仰体系。历史上,中国本土和外来的宗教都没有被中国人的利己主义文化完全接受。这背后的大背景是中国的原生文化和历史。
没有宗教信仰而核心文化是利己主义的人会怎样和他人,包括自己的亲人来相交相处??只要涉及自己的私欲,就会不择手段和无限挑战道德和法律的底线。靠强权和鲜血建立起来的新社会法则渐渐会再次蜕变为丛林法则,而又一次的血腥革命会随之而来,周而复始。这是几乎是中国几千年历史的一个概述。老子孔子和把佛教立为国教的皇帝们都想改变这一事实。但人权和自由被禁锢的同时却不能限制住任何人的罪性。
英文单词 Sin,不是指法律能定的罪行,而是人与生俱来的原罪。孔子曰,人之初性本善。孟子和老子却说人性本恶。中国人是不愿面对这个价值观体系的根本。自以为比别人聪明的中国人是认为人是善恶交加的。远小人近君子,但又宁可得罪君子不得罪小人。因为君子不会报复嘛。人际关系上是用近费退:用得上和有利可图才会有时间上的付出,但有金钱和利益的回报的持续决定了关系的发展和结束。
更可悲的是有的人为了自己家里的一点蝇头小利,连时间上的付出都没有。基本的英语都没有学好,而且和当地社会没有任何交流。名和利是没有宗教信仰的人追逐的唯一目标。要么名利双收,要么先捞钱再谋求权力。极端的个人利己主义是不会在意族群,公共社会和自然环境的利益的。其他族群的人一旦感觉到这点,当然会小心防范。
是不是所有的宗教都是好的?绝不是!
只不过同一宗教的群体有一个共同遵守的价值观和宗教法律。穆斯林不同教派之间战争不断,父亲兄弟可以打死和外族人私奔的儿女姐妹。印度教的内部也是雷同。但都有着本土宗教作为一致对外的有力的纪律。还有一点共识是,大多数加拿大打工族人还是希望有个白人加拿大本地老板,其次是其他族裔的二代,再其次是移民,再再其次是中国同胞的餐馆里的现金工。如果有一天华人在加拿大选出个独裁领袖,我可能只好搬回老家了。笑一笑。
最后,讲一下原罪的概念。
原罪是人人生而带来的,是和人的肉体的欲望相连的罪性。只要人还和肉体相连,就会有罪性的存在,但不一定都会有触犯法律的罪行。举几个例子,明明心里不满老板,在脑中臭骂了一街加诅咒,但见了老板还是会说漂亮话。路见不平,就是拔不出剑,而是拔腿就跑。笑人无,恨人有,但还是忍不住的趋炎附势。
在西方文化里,原罪大致上又叫七宗罪,是如下: pride 骄傲, greed贪婪, lust淫乱, wrath 易怒, gluttony 贪食, envy嫉妒, and sloth 懒惰. 在天主教里有固定的定义和概念。新教,即今天的基督教,不再仅仅列出七个原罪。人的内心复杂而细腻,至于有多少见不了光说不出口的杂念,每个人都可以体会。
只有基督教可以真正解救解开这个根本问题,也能解救人生的终极问题。有问题和兴趣讨论的可联系我。
耶和华对摩西、亚伦说:“因为你们不信我,不在以色列人眼前尊我为圣,所以你们必不得领这会众进我所赐给他们的地去。” (民数记 20:12 和合本)
惟有胆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杀人的、淫乱的、行邪术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说谎话的,他们的份就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这是第二次的死。”(启示录 21:8 和合本)
所以我对你们说,你们要死在罪中。你们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 (约翰福音 8:24 和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