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才发生连俩周末(6月9日,6月16日)超百万人上街示威的“民声事件”。
“民声”说的啥事儿呢? 香港人不想在香港住着但是被咱国的“法”长臂的管着,就这么简单。
为什么?咱国的“法”怎么就不好了?
此事其实既复杂也简单。复杂的事儿,本老汉基本上搞不懂,但简单的事儿是咱的长项,侃一个。
在两次上街示威之间的6月12日,周三,因为怀疑港府的统领林郑月娥女士会强推修法(一旦修后,法被开巧门,咱国的“法”可管制住在香港的居民),许多香港年轻人违法上街用身体阻挡“立法会”开会。结果港警动用武力强行驱散,过程中,做了如下事情:
“暂时统计,警方在行动中一共发射约150枚催泪弹、数发橡胶子弹及20发布袋弹,强调警方在可行情况下,先向示威者警告,才会发射催泪弹。”
香港“警务处处长”卢伟聪在事发后24小时的6月14日如是说。下面是“体制内”媒体凤凰网报道卢说的链接:
https://news.ifeng.com/c/7nTtg8eYpNo
对于港警动用橡胶子弹、催泪弹、布袋弹,6月16日示威的香港人认为是过度、非必要的、所用武力是潜在致命的。
香港居民对港警动武的谴责当然是他们的权利,但是卢警官的发言让本老汉想到另一个“数字问题”。
从1989年6月3日深夜咱“人民军队”在北京的大街上开第一枪起(不是上面卢处长说的那三种弹,是实弹!),在之后的72小时里,咱军在北京街头面对两手攥双拳的北京居民们统共射出多少发子弹?
一千发至五千发子弹?
五千发至一万发?
一万发至五万发?
五万发至十万发?
十万发至五十万发?
五十万发至百万发?
百万发至五百万发?
多于五百万发?
三十年了,“六四”时在北京大街上“执法”的“人民军队”到底开了几枪?没人敢问,没人算账,没人知道。 “咱国制”。
百万以上香港人在6月9日与6月16日连着俩周末上街哪来的动力?
Exact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