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朋友帮出了麻烦…一个女孩的遭遇。

帮朋友帮出了麻烦…一个女孩的遭遇。我一个从荷兰偷渡过来的福建朋友,在英国居住了十年(非法居留无身份),老婆也是偷渡来了五年多,老公餐馆打工老婆街边卖玩具。他两夫妇想把女儿弄到英国来读书,父母是非法居留无资格申请女儿来读书的。朋友找到我叫我做他女儿监护人和提供地方住。填申请表时填我是他女儿的叔叔。女孩来后和他父母租住在我的另外一个房子,第二天父母带她到警察局报到,父母在一直在门外等。警察看女孩一个人来报到,又不会英语,循例查问她谁是监护人、住在那里等等,女孩把预先准备好的纸条交给警察,警察看交上来住的地址和申请时对不上,监护人也没陪着来,即时把朋友女儿扣押起來。

我朋友在警察局外面等了很久不見女儿出来,也明白肯定被扣下了。夫妇两在心情慌乱之下打电话给他老板。他老板在另一小镇出来也要一两小时,他老板来也没用监护人不是他,后来他老板打电活找我。我朋友为何当初不找我要找他老板,后来据他不找我的原因,因我不会英语到了也没用,而他老板会英语。他老板打电活给我后,我赶到警察局警员叫出朋友女儿,问正被吓哭的朋友女儿认不认识我,朋友女儿说不认识,不认识不出奇刚来一天我们还没见过面。监护人居然不认识这麻烦就来了,住址对不上监护人又不认识,说我不是监护人,又说所住房子不是我的。警员还说我“一看就不是个好人”,导致我在警局和他们大吵一架,我才不怕他们呢在警察局又如何。即时把女孩扣押起来准备隔天送回中国。刚好在那段时期,很多亚洲女孩被弄到英国做妓女,特别是东南亚女孩,泰国、马来西亚、澳门也有。我出租的房子曾经就住过这三个地方女孩,她们也确实是性工作者。我朋友女儿到来从各方面都对不上,也难怪警察局有所连想。

要怪就怪她父母没有事前沟通好,女儿来之后由于大家工作忙还没见过面,警局报到时说的住址也不是申请那个地址。同时他的女儿还差三个月才能独立生活,如果迟三个月来就没什么问题,起码不用监护人。由于女孩提前三个月来,年龄不够不能独立生活必须要监护人陪同。他父母由于非法居留也不敢露面,我到警察局怎说都不成,必须送回去,说我没尽到监护人责任。由于她是合法读书进来的,后来把她送到儿童看管所,在看管所住了三个月,这三个月不准我接触她、也不准探望她,上下学看管所有专车接关,我和她父母只能偷偷到学校探望她,三个月后年龄到了才放出来。由于朋友家里还另有两个孩子,摆街边卖玩具又不容许,所以他们一家三口也选择了回国,在老家开了两间眼镜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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