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死刑就是这样,纳税人(包括当地纳税人家庭)都得花钱一直养着这些杀人犯。
另外不少人在讨论这个由一群普通人组成的陪审团制度。陪审员都是各行各业的普通人,没有专业法律知识。在以前法律混乱的时候还可以,在现在法律制度健全的社会体制中是弊大于利,还是利大于弊?
“据一名陪审员透露,12名陪审员中10人赞成死刑,2人反对。 对于这一的审判结果,法官表示,未宣告其死刑彰显的是陪审团的人性,而不是基于被告人的品格。”
这句话也很有意思,法律是审判罪犯,还是彰显陪审员的人性?
没有死刑就是这样,纳税人(包括当地纳税人家庭)都得花钱一直养着这些杀人犯。
另外不少人在讨论这个由一群普通人组成的陪审团制度。陪审员都是各行各业的普通人,没有专业法律知识。在以前法律混乱的时候还可以,在现在法律制度健全的社会体制中是弊大于利,还是利大于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