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是反对AB1482 控租的游行日。
中午开车前往帕莎迪纳的格兰多拉市区,这是一个俄罗斯人生活区域。这里高楼成群,街道干净,街上的车也整洁一些。据说华裔议员David Chiu 的办公室就在这里。美女律师刘小姐和发起人咏玲女士已经准备好了标语和举牌,大约十几个人前往参加了活动。由于人生地不熟,我花了好多时间寻找停车位,终于在一家咖啡店门口找到一个付费停车位。还好来的人不多,要不然搞个汽车游行,围着大楼转几圈也不错!
参加活动的人很敬业,大家举起牌子上面写着“No AB 1482”还有“No rent control”。虽然人不多,但在这条主大街上举牌子,也引起了一些路人的共鸣,今日好几輛车里伸出V字手式,还有树起大拇指的。更多的美国人知道这个新法,而我如果没遇上美女律师,是不会知道这样的信息和活动的。
我们虽然移民美国,但很多人并不了解美国的民主和法制,它和居住在这片土地上每个人都息息相关 。这次有人提议控制租金和搬家等新规定,引起很大争议。
这几条“新法律”的提议,好像是要保护房客的利益,反而会给房客带去更多的不良后果,造成租房市场的混乱。“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房主要保护自己的利益,就必须加严管理,慎重签约。
比如说限制房租的涨幅10%,这以前的“老法”。现在改成7% + 通货膨胀率,最多10%。这不是一样的吗?为啥要重新提一遍?其实大部分小房东本来就不敢涨价,有的十年都不涨,只希望房客稳定居住。“新法”限制涨幅,大家怕错过机会,赶紧也要涨价一下!倒霉的是房客。新上市的房租也会因此而把租金提高一些,防止通货膨胀造成的缩水。房租涨价是由市场而决定,本来就是时涨时跌。这种限制房租涨幅的条例多此一举,只有坏处,没有好处。
不可思议的是,“新法”中几乎取消了房东的财产使用权。正常情况下:房东要自己住或停止出租才可以请房客搬家。“新法”让房东失去权力改变房产的使用。而房客却拥有永久住权,他们可以世世代代住下去,直到他们想搬走。这样改法有点”打土豪,分田地“的味道。本来房东、房客有个双方平等的租房自由合约——月租。“新法”限制房东不得随便换房客。那么房东就必须每年重新签约,租约半年或一年,房客就失去随时搬家的自由。倒霉的还是房客。
房东房客之间交往正常时,一般不会随便搬家或换房客。如果房东万不得已请一个好房客搬家,也会愿意支付一些搬家费用。我还愿意支付房客孩子技校的学费,帮助他们自食其力。这本身是件互助的好事,被”新法“一规定,变成敌对关系。"抢钱"与"被抢"的感觉。这些政治家们究竟要干啥呀?警察跟我说过:“访塔那是个汽车旅馆城市,几乎有一半人都是没有身份的,没有驾照的也很多。”这移民的问题需要解决,安全的问题需要解决。“搬家费”这种事情也要用法律来限制,议员们真是很空闲。如果政府有钱,这种“游牧民族”的困难应该由政府解决,让提心吊胆的房东负责社会动迁,真是“太狠心”啦!
想来想去,这几条“新法律”还真是可有可无,制造市场混乱,对房东、房客双方都有害无益,美国是资本主义社会,市场经济,租金让市场控制,升降自如,何必强行规定,限制自由,还要剥夺一部分人的财产使用权,这“新法”离“打土豪,分田地”的境界不远了。哪天政治家们吃饱了饭,再想出一个新法:“房客居住n年以上,这房子就属于他了!”地主们不是去游行,而是要跳楼了!
跟着美女律师上街,感受一下美国游行,游行者自己花钱做了横幅,示意牌,开车老远来到西区州议员的办公室。高高举起牌子,喊口号:“反对控租法AB 1482!”“反对!”……,队伍中还有一个黑人,一个白人,种族齐全,据说旧金山也在游行,声势浩大。洛杉矶虽然人不多,但毕竟还是做了一件事,让社会知道有人反对 AB1482!
美国真是个自由国家,有人可以提议新法,有人也可以上街游行反对,法院是为老百姓开的, 警察是为老百姓维持社会治安。 阳光灿烂,高楼是百货大楼,里面应有尽有,冷气舒适;而一群人站在路边,拉开横幅,举牌,为自己的一份感受和社会公平权力而抗争。大家是快乐的!这个世界上,物质再丰富也不能满足人们的幸福感,而当人们看到社会不公,可以愤怒,可以自由发声,人人有权参与社会活动,那才是真正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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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上一封律师写的反对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