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简单的话理解起来并不容易。每一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独特的视角和诠释,况且,文字本身有巨大的局限,想通过文字直接到达意识内部,绝不是仅仅通过一番思考就可以完成的。
要说“己所不欲”这句话有什么问题,鸡蛋里挑骨头,恐怕这根骨头就是“己”这个字。
很多人曲解甚至歪曲这句话,根源在于一“己”私欲,“我”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评价的标准在主体的价值观和思维体系,忽视了客体的感受,我不欲吃鸡蛋,那鸡蛋肯定是不好的,所以我不喜欢吃鸡蛋,自然你也不要吃鸡蛋——我是为了你好。甚至,我不喜欢你不吃鸡蛋,你就必须吃鸡蛋。
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一下子就变成了己所欲强施予人。来,抽支烟,来,这杯酒一口干了,否则就是看不起我……。这种强施予人的危害比较清楚,另一种就不太好办:孩子,这个学校名气大,你一定好好努力,必须给我考上。 来,明天要考试了,把这碗炖猪脑吃了……。一切以爱的名义出现的“己所欲施予人”常常叫人抓狂的。
如何去除“已”(或者说那个强大的ego),是一个漫长的修行过程。
想到被称为黄金定律(The Golden Rule)的一段圣经:“Do unto others, as you would have them do unto you.“(Luke 6:31)——耶稣告诫门徒:“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这里,“己“有些后退,”己“的行为参照不再是自己的“所欲”而是“人怎样待你们”。客体的行为走到了前台,主体的“欲”退居二线。
不过,话是这么说,但是主体这个幽灵仍然在头顶上徘徊,于是,我希望别人以民主带我,你没有民主我就开飞机坦克来给你送民主。(当然,这是一个很无耻的狡辩,如果真明白耶稣的教诲,应该是以民主对待别人,而不是强行的“送”民主)。
联合国总部大楼里有一幅美国画家Norman Rockwell的名画,描述的就是这个黄金定律, 如果每一个国家都能切实的旅行这条法则,联合国也就没存在的必要了。
可惜美好的愿望往往都是空中楼阁,黄金定律美国做不到,中国也没做好:我不喜欢台湾成为一个国家,那你和我建交必须和台湾断交——你当初和南韩建交的时候是不是用过同样的准则呢?有没有干涉朝鲜的“内政”呢?你不喜欢谷歌脸书,那么全体13亿人都不能用,这算啥逻辑呢?
我想,如果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改动一个字,会不会更好:人所不欲,勿施于人。
最后画蛇添足说一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很容易蜕变成己所欲施予人,我相信有些人在论坛上发言口无遮拦,动辄说别人stupid,猥琐,foolish,甚至把刘晓波说成“没有大脑的废物”,这是因为他们也不介意别人这样说他们,所谓率性,真性情吧。但是如果能做到人所不欲勿施于人岂不更好?别人愿意不愿意吃鸡蛋恐怕不好猜测,但是如果连“废物”,“猥亵”绝大多数人喜不喜欢都弄不明白,还奢谈什么修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