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疫官场小说《毒城》第十六章 沙漠之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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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日。与临江远隔万里的A国,埃克萨斯州首府圣卡洛斯胡安市。

圣卡洛斯胡安虽然是一州的首府,但是城市并不大,合法居住的人口只有三十几万。市区也没有太多高楼大厦,一个个街区,多的是新殖民地风格的独栋住宅。家家前后都有小院子,一般没有围墙,有的连篱笆也没有。修建整齐的草坪,点缀几颗已经过了开花季节的桂树,在阳光底下一览无余。市区布满大大小小的公园,高大的金合欢树绿树成荫。一条格罗拉多河,倔强的穿过沙漠,从城边蜿蜒流过,留下两侧的森林。

别看圣卡洛斯胡安市小,它的经济实力却不容小觑。这里的就业和税收,主要靠两大公司的总部支撑。一是位于市中心的哈克森石油公司,今年的产值在世界500强中排名第十五。另一个是位于是市郊,建于沙漠之中的罗生凡森生物制药公司,在500强中排名一百七十七。

这里还有两所著名的高等学府。埃克萨斯州立大学,几十座教学楼、图书馆散落城市各处,是左派学者聚集的学术重镇。其中最著名的,是在全国拥有无数支持者的无政府主义者,符号语言学家蒂姆斯基。圣卡洛斯胡安大学是由共慈会祈祷团主办的一所私立学校,建在城北,规模较小却实力强劲,拥有十几位瑙贝尔奖得主。在E国刚刚公布的简氏世界大学排名榜单中,圣卡洛斯胡安大学的生物工程专业排在第一位,石油化工专业第十一位。国际微生物学巨擘,两次瑙贝尔生物学医学奖获得者埃隆博格教授和他的团队,就在这里供职。

与大学里崇尚自由,讲究个人价值的风气不同,埃克萨斯州的民风,却是向来以勇猛彪悍和坚守清教传统著称,是A国人均教堂最多的州,同时也是人均拥有枪支最多的州。几十年前,A国历史上唯一的圣母教总统,英俊迷人的小约翰威尔逊,就是在圣卡洛斯胡安市的街头被人枪击,饮弹身亡。

现在是夏季,圣卡洛斯胡安市白天温度很高,夜晚却凉风习习,十分宜人。但是租住在圣卡洛斯胡安大学附近一座公寓楼里的,来自C国的留学生庞道格,却是心烦意乱,坐卧不宁。原因是晚饭时候,他收到了来自他的博士导师,著名的埃隆博格教授的电子邮件。邮件很短,只有一句话这样写着:

“Dear Mr.Pang, your paper is interesting. But from the first red triangle mark to the second one, should be redone.”

他打开附件中自己的论文仔细看,找到那两个红色三角形标记并不难,一个标在文章的开头第一个字的前边,另一个标在文章末尾最后一个字的后边。

这意味着他这半年来的心血,除了标题,全部Failed.

这已经是庞道格第三次改变论文题目了,前两次虽然都没通过,可是埃隆博格还是在上面圈圈点点,改了不少。这一次倒好,全盘否定。两年了,这学位论文就像一道天堑,庞道格无法跨越半步。

埃隆博格教授名气太大,手里的项目从沃什顿六角大楼,到同城的罗生凡森,多的数不胜数。所以他的团队人数很多,有的时候不下一百多人。除了打网球的时间,庞道格其实很少见到埃隆博格本人。这一年负责带他的,是一身咖喱味儿的助理教授辛格。说是助理教授,其实不过是埃隆博格自己花钱,聘来打杂的助手,大学里并没有辛格的位子。拿着六万不到的年薪,还整天板着张黑炭脸训人,庞道格已经好几次跟这个辛格大吵特吵。这一次他的选题辛格又不同意,庞道格一气之下把论文直接报给了大老板埃隆博格。本指望大老板能够主持公道,没想到却落得如此下场。

“Interesting? 你马的比才interesting。一定是辛格这个asshole从中作梗,说不定大老板根本没见到老子的paper。”庞道格仰面躺在自己的床上,两手抱着自己的脑袋,恨恨的想着,“真该把辛格给一枪崩了!”对于枪械,庞道格并不陌生。他是射击俱乐部的常客,打靶成绩优秀。他一来A国,就花了32米金办了持枪证。现在床底的铁箱里,就摆放着七八支长短枪。其中,包括那支他最钟爱的沙漠之鹰。

庞道格的体格在C国人中,属于少有的高大匀称,全身肌肉线条堪称完美。他也一直自认年少多金,玉树临风,是万中无一的上帝宠儿。当年在C国临江大学医学院读书的时候,他就是学校篮球队的主力后卫,多少青春少女的梦中情人。当然,四年他也没闲着,女朋友换了一个又一个。除了那个朝思暮想的校花白心洁,对自己不假辞色,哪个看中的女孩能抵挡住自己的迷人风度?后来白心洁居然谈了男朋友,那个瘦不拉几的吕一明。庞道格像得了失心疯一样,常常领着几个兄弟过去找茬,直到被吕一明的死党夏正阳,一拳打的五脏几乎错位,在校医院躺了半个月。

“那个死胖子,出拳简直像炮弹一样。”庞道格直到今天,想起来还是心有余悸。

到了圣卡洛斯胡安之后,庞道格发现大老板埃隆博格喜欢打网球,于是改打网球。出色的运动天赋加上一米九以上的身高,使他很快成为一名高手。每周他都去学校的网球俱乐部,查埃隆博格预订场地的时间,然后包下旁边的场子。功夫不负有心人,他终于进入了埃隆博格的法眼,主动邀请他同场较量。一来二去,他们算是成了球友。尤其埃隆博格的夫人,一位和蔼的E国老太太,对庞道格喜爱有加,每次都称呼他“My son”.

庞道格一直觉得,自己申请读博,能够被高不可攀的埃隆博格收入门下,肯定与打网球有关。可是今天,这老家伙怎么这么不近人情呢?一定是辛格!想到明天见到辛格,对方那张得意洋洋的黑炭脸,庞道格起身打开箱子,取出了他那支黑沉沉硕大的手枪,沙漠之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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