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文明喜欢自封正统,贬低其他可能与之相提并论的存在,比如在生物范畴内贬低其他动物,人种范畴内贬低其他人种,制度范畴内贬低其他制度,文化范畴内贬低其他文化等等等等。在一切可以发现差别的领域,人类都喜欢唯我独尊。
中国古代喜欢自命奉天承运,非我族类者非蛮即夷。近代以来则发现奉神承运的西方更厉害,于是放下架子,开始学习。其中一部分人把架子放得过低,到了卑躬屈膝的程度。也就是说,近代以来,中国人对“蛮夷”的态度发生了变化。
西方古代大体也如此,近代以来,非洲人,亚洲人,美洲土人,都是未开化的野蛮人。有了科技加持,自然更加如此。
本贴要讨论的,就是中西文明在自大方面的不同。
跟西方文明并论的中国文明当然是指中国古代的。
中国文明与西方文明在自大自恋方面基本一致。不同的是,中国人自大的借口,是天命所归;而西方自大的借口,则是神的选民。这两者只是名词的不同吗?
非也。它们导致的是对其他种族与文明的态度不同。
中国文明重天,而天有好生之德。所以,其他种族虽然被视为蛮夷,中国古人在占优势的情况下,也不喜欢赶尽杀绝。相反,中国人喜欢近者悦远者来,既来之则安之。
西方文明重神。而神是有好恶的,信的上天堂,不信的死后要下火湖。自信为神的选民,奉神意而行,蛮夷民族与文明,皆当转而化之;转化不成,皆得屠而杀之。不需要有一点儿愧疚,因为神如此,神意也如此。
这就是两种自恋情节在面对其他种族与文明时态度上的不同。
当然,这只是拿极端的例子来对比。并不是说西方文明是杀人文明,或者西方文明没有人性。
纯以理论推测,西方文明面对其他种族时绝对的优越感在他们接受一神教以前就存在,是思维方式决定的。仔细观察汉语与西方屈折语的组织方式的不同就可以看出来:西式思维是以“我”为绝对中心的,一切因素都要以“我”的判断来进行规范;而汉语结构中虽然有“我”,但却给不同元素以最大程度的自由。有这种思维,一神教传来,两者一拍即合,互相促进。
整体上,西方文明可能“礼貌”地对待另一种文明,但基本上不太可能“平等”地接受另一种文明。对西方文明来说,只要一种文明与它不同,这种文明如果不是消灭的对象,就一定是“改造”的对象。
而且,这种倾向永远也不会消失----因为只要他们愿意,就可以不断地发现差异,比如从对苏联的敌意到对俄国的敌意。如果天下大同,都信基督教,那么不同的教派之间就会打起来,而且互相绝对下死手。如果没有不同的教派,那么不同的语言,不同的肤色,不同的地区之间依然会斗。
中国文明并非不斗,甚至可能一样斗。但如果以对弱小“蛮夷”的“宽和”态度来看,中国的优良表现要多一些。当然,也可能跟技术和杀人的工具的发达程度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