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的技术算美国航天局转让吗?如果是,他们有付转让费吗?当然,他们也开发了一些新技术,或者说实现了美国宇航局的一些纸上技术,比如火箭回收技术。我觉得很可能这个技术不是马斯克团队“发明”的,而是一个已经存在的纸上技术,只是马斯克团队实践成功了。这些技术,他们有申请专利吗?
或者马斯克的公司是另外一个套路:招聘技术专家和退役宇航员。后者应该肯定是招聘的。真够划算的:国家用纳税人培养的宇航员,他现在招来给自己赚钱(有朝一日吧)。当然这也不算不公平,退役空军飞行员也应聘做航空公司飞行员。服役总是有时效的。但前者,技术人员没有保密协议吗?这都过期了?
我的意思是:如果俄罗斯大亨不是想玩足球而买切尔西,而是想上太空玩玩,先于马斯克,美国宇航局会同意吗?即使现在,如果俄罗斯的或原俄罗斯的“马斯克”也想玩一个,他也可以注册公司,复制马斯克吗?如果他有和/或能忽悠到这么多钱。
我真佩服美国政府的心大:航天技术已不是国家秘密,谁想用拿走?
我真佩服美国人的勇气:敢想敢干肯干!
自由的确有利于各种天才的出现和自我实现。当然,也助长了各种无厘头的愚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