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相随无别离

写下一些尘事,留下一点影子。也许世界都忘记了,至少自己还记得自己。(原创所有,请勿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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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相随无别离

 

从被经纪鼓动下决心卖掉旧房屋,到全力收拾清扫房屋的角角落落到上市再到最后房屋买卖成交,总共不过半个月时间。

我们就要得到有生以来最大的一笔钱了。

我们也就要失去有生以来住得最久的房子了。

真是恍恍如梦。

 

旧房屋闲置有半年了。我总是有一搭没一搭地想起来就过去收拾一下,一点也没有操心怎么处置它。虽然我先生偶尔会提及若是租出去会有一些进款,但也没有太过催促我。

怎么也没想到,懒人有懒人的福气。虽然闲置了半年,却增值不少。

挂牌前几天里,我每天晚上十二点睡下早上五点半自然醒,饭也不吃就跑到旧屋那里去打扫,幸好离得非常近。

在旧屋居住十五年了,一眨眼的功夫。有时想,要是人有跑到时间前面看一眼未来情景的特异功能,短暂的人生或许就会被我们度过得更有效率更有意义一些吧。可惜没有人有这个本领,即便拥有这个本领的时候也会无用武之地——那时候一定已经很老了,一切尘埃落定。

对我来说,旧屋像一件佩戴在身上的玉器,经年累月地浸染我们的情感与灵气,里面的每一粒灰尘都是记忆。

目光触及房屋里的任何一个角落,都会有一些往事叠印在那里。而那些往事里,最闪光的是三个孩子童稚的笑脸。这些笑脸我可以在脑海里找到它们,但只有在这座房屋里,它们呈现得如此生动具体,触手可及。

 

我是满怀情感地仔仔细细擦拭旧房屋的边边角角的。拂去被习惯的目光忽略而积攒的灰尘,它还是我最初一见钟情的那座不大但温暖明亮的房子——对于我们这个大家庭,它实在是不够住了。

孩子们说,妈妈,你把房子打扫得比我们住在这里还干净啊。

我先生也想不通我为什么在打扫旧屋卫生上花费这么多精力。不会有人在意这些细枝末节的,他说。

我在意。

情感是一件玄妙的东西。因为有了情感,一座狭小老旧的房屋也会在心中熠熠发光。

当我们居住其中的时候,很难注意到蒙在其上的灰尘,以及各种各样的年久破损,我们只要感受到爱与舒适就够了,灰尘与年代久远一点也不会成为影响我们爱它的障碍。而从挑剔的旁观者的角度观看时,那些灰尘与破损会首先跳入眼帘,有碍观瞻。

我喜欢把它收拾得干净清爽。即使它不再属于我,我也希望能够像嫁女儿那样把它体面地送到新屋主手里——它会因此被珍爱吧。

 

最不舍的是院子里的樱桃树。它生长得那么旺盛,自成风景,我猜想一定有一个精灵在它的身体里面。它曾带给过我们多少欢乐。而这将是最后一个夏天,我陪伴它度过的最后一个成熟季节。此后都是回忆。

庆幸的是还可以常常看到它。它在,繁茂如昔,就是好的,即使已是别人家的樱桃树。

 

三个孩子里,尘儿是最反对卖掉旧屋的,以致让我觉得卖掉房屋是亲手给他制造了一个伤口,当然也可以冠称为启示——一切生不带来死不带去。身外物舍得要舍,不舍得仍要舍。

记忆,只有记忆,是谁都无法从我们的拥有中剥离掉的,是真正的完全的属于我们的——如此虚无,又如此真实——我们活过的凭据。

 

既有记忆相随,便无别离。

如此甚好。

 

 

尘凡无忧 发表评论于
回复 'stonebench' 的评论 : 嗯,握手握手。。。不过石头这么理性的人也感性吗?我总觉得那点伤感被你三下五除二就会分析没了。。。噗。:)
stonebench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尘凡无忧' 的评论 : 这次没出错,就是住了很久的房子:)。理解你的感受,物是人非总是让俺产生时空错乱感和伤感。
尘凡无忧 发表评论于
回复 'stonebench' 的评论 :

哇。石头。。。:)早知道你来读我应当在这篇里混进朔塑两个字。。。:)
是不是我叫老房子你就真当成老房子了?其实初见她不到四岁,今年也不过芳龄十八。。。。:))
多谢石凳。:)
stonebench 发表评论于
老房子。唉,出手就出手了吧。
恭贺乔迁之喜!!!
尘凡无忧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带娃是持久战' 的评论 :

噗。。。谢谢音乐家理解。:)
带娃是持久战 发表评论于
理解理解。写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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