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回 清教徒

讲美国的历史,就不得不讲到清教徒。

当时在欧洲大陆,天主教一统天下,人们只有通过天主教会才能获得救赎和往生天堂。于是天主教神父们大发横财:付费救赎。 16世纪初期, 思想家马丁路德教授, 对天主教的付费赎罪相当反感。他认为:上帝是宽容和仁慈的, 人们只要相信上帝,就可以得到救赎, 并且这种来自于上帝的救赎是”免费“的。 于是在欧洲大陆掀起了各式各样宗教改革运动。 英国因英吉利海峡的原因,一直与欧洲大陆保持着若即若离的关系, 与罗马教廷虽然关系一直磕磕盼盼,倒也还算是一个中规中矩的天主教国家,并没有发生所谓的宗教革命。 直到英国亨利八世国王,因为子嗣继承和婚姻的问题,宣布与天主教脱离, 改奉新教(也就是允许离婚和再婚的基督教)。自此,英国也成为了一个宗教派别多样化的国家,纷争混乱了好几个世代王朝。   直到信奉新教的伊丽莎白一世,本着国家的稳定和统一为第一的思想,用高超的政治手腕协调各方利益, 奉行对各方观点的包容政策, 新教和天主教才得以互不侵犯, 友好共存,由此还催生出了以”清洁,净化教会“为目的”清教派“:倾向于以理智和逻辑的方式看待宗教, 追求整个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17世纪初,伊丽莎白一世过世, 他的侄子,虔诚的天主教徒詹姆士-斯图亚特继位。 因为英国国王也是教会领袖, 所以, 斯图亚特认为,与天主教义相背就是对国王的不忠。于是开始了对清教派的大肆打击和清洗。走投无路的清教派只得选择逃离。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