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诗》的价值无须多讲,初中课本都学过。
今天就聊聊这首诗背后的故事。在我看来,诗中没有写到的信息更大,也更重要。
陆游说“工夫在诗外”,木兰诗的工夫和信息都在诗外。
01
北朝民风彪悍,文学质朴。尤其民歌,非常接地气。“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简直不敢相信,这是1500年前的文字。
《木兰诗》也是这样,近乎口语,韵律感十足,读着读着就会唱了,几乎不需要翻译。
一开始,作者就给木兰来了一个特写:
唧唧复唧唧,木兰当户织。
不闻机杼声,惟闻女叹息。
问女何所思,问女何所忆。
女亦无所思,女亦无所忆。
正在织布的木兰姑娘,突然叹息起来。为什么叹息呢,作者有旁白:不是惦记某个小伙儿。
这是个看不见的钩子,勾着读者读下去。看到没,现代的故事创作理论,古人早就会玩了。
那到底为什么叹息呢?作者开始交代:
昨夜见军帖,可汗大点兵。
军书十二卷,卷卷有爷名。
阿爷无大儿,木兰无长兄。
愿为市鞍马,从此替爷征。
原因清楚了。朝廷大征兵,老父亲赫然在列,而家里没有其他的成年男子,真发愁啊。
诗的节奏之快,读者都来不及思考。我们刚要同情木兰,她已经做出了选择:替父从军。似乎一场好戏即将开始。
但如果我们多想一步,就会发现大问题。
木兰的家庭,明显不适合再服兵役,为什么朝廷还连环夺命催?
原因只有一个,前线伤亡太大,兵源不够。南北朝100多年里,战争从未停息。木兰不会不知道战争的残酷,“女叹息”就是证明。
遗憾的是,她的无奈,她的迫不得已,全都没有交代,好像这姑娘天生好战一样。不信,你看她买装备的样子多欢快:
东市买骏马,西市买鞍鞯,
南市买辔头,北市买长鞭。
一个威风凛凛的女战士诞生了。但我们必须喊卡。《木兰诗》没交代的,请杜老爷子来补充一下。古代征兵这事,杜甫是亲眼见过的,《新安吏》里几乎是一模一样的场景:
借问新安吏,县小更无丁?
府帖昨夜下,次选中男行。
中男绝短小,何以守王城?
肥男有母送,瘦男独伶俜。
安史之乱,杜甫路过新安县,看见朝廷征兵,就弱弱的问官吏,这个县很小,没有成年男人了吧?官吏亮出文件:“中男”也要。中男是十四五岁的男孩,搁现在就是中学生,“绝短小”是非常矮小。杜甫纳闷,小孩子怎么守得住城呢?没人回答他。
小孩子当然不能打仗,但可以当炮灰。“积尸草木腥,流血川原丹”,“哀哉桃林战,百万化为鱼”,桃林塞一役,无数士兵死在黄河里。
《石壕吏》里,抓的是一个老头。这一家,已经有三个儿子参军了,其中两个刚刚战死。但官府仍不放过,还要抓老头子。“老翁逾墙走”,只能把老太太带走。
《垂老别》的主角也是个老头儿,但他显然更倒霉。“子孙阵亡尽”,仍然被抓上了战场。
《新婚别》里,是头一天洞房花烛,第二天就要去打仗的男人。他媳妇已经做好了守寡的准备。
《无家别》更惨,一个男人打了五年仗,回到家,一个亲人都没了。“永痛长病母,五年委沟溪”,老母亲死在哪里都不知道。
即便这样,官府还是没放过他,“县吏知我至,召令习鼓鼙”,又被拉去当民兵了。国难当前,别说壮丁了,瘦丁、女丁、半拉子丁,只要喘气儿的都抓,这叫丁丁历险记。
对于这些,杜甫是无奈的,国家和人民他都爱,怎么下笔?他选择如实记录。让事实本身控诉战争,同时又像个忠厚老实的父亲,满怀怜悯与关爱。
在《新安吏》结尾,杜甫写道:“送行勿泣血,仆射如父兄”,当时的仆射指郭子仪,杜甫是在痛心安慰,孩子们别哭了,你们进的是郭子仪部队,他人好,会像父兄一样待你们的。
三吏三别是纪录片,老杜扛着摄像机,对着现场一点点记录,像揭伤口一样,一点点撕开给你看。
《木兰诗》是MV,蜻蜓点水,快速剪辑,五七言特有的精巧,乐府特有的韵律,加持着口语化表达,节奏如飞。
买齐装备的木兰姑娘,来不及伤心就出发了:
旦辞爷娘去,暮宿黄河边。
不闻爷娘唤女声,但闻黄河流水鸣溅溅。
旦辞黄河去,暮至黑山头。
不闻爷娘唤女声,但闻燕山胡骑鸣啾啾。
这是全诗我最喜欢的几句,因为有了人性,这个很飒的大妞儿,也知道想家想爹娘了。
但战斗已经打响,没工夫想家,日出日落,就到了北方战场。
02
可是,最令人不解的事情出现了。对木兰从军路上的描写,尚且用去52个字,而战场描写,只用了30个字:
万里赴戎机,关山度若飞。
朔气传金柝,寒光照铁衣。
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
严格来说,这仅有的30个字,也不能算作战场描写,顶多是两张军旅形象照。
前面不畏生死替父从军,装备齐全,策马北奔,渡黄河,抵黑山,我们都搬好小板凳,等着看女侠发威呢,但作者却戛然收笔——十年过去了,英雄凯旋了。
这很不寻常。众所周知,要描写一个英雄,笔墨一定会放在英雄事迹上。关羽英雄,是因为过五关斩六将、温酒斩华雄。张巡英雄,是因为誓死守城,咬碎钢牙。最典型的是岳飞,什么拐子马铁浮屠还不够,还要加上岳母刺字的细节。一切的演义,都是为了塑造英雄。
最应该浓墨重彩的地方,木兰诗偏偏浮光掠影,是不是很奇怪?难道女人从军这件事本身就是英雄行为?当然不是。壮士归来后,作者继续写道:
归来见天子,天子坐明堂。
策勋十二转,赏赐百千强。
可汗问所欲,木兰不用尚书郎。
愿驰千里足,送儿还故乡。
能见到天子,记一等功,还有数不清的赏赐,天子甚至还要封她做尚书郎。这说明木兰立过不世功勋,比斩杀几名敌军大将还要厉害。
但木兰统统不要——我就想回家。
这段描写,读起来很爽很豪气,“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李太白没做到的事,没达到的精神境界,木兰都有了。她不仅能打,还视功名如粪土,只想为国尽忠,为父母尽孝。多么完美的英雄,一点瑕疵都没有。
“木兰不用尚书郎”,是最狡猾的一句。
古代打仗,是不允许女人上战场的。《汉书》中李陵有言:
“我士气少衰而鼓不起者,何也?军中岂有女子乎?搜得,皆斩之。”
李陵可是李广的长孙,论出身,论军功,都是货真价实的英雄,但对女人从军这事,没有丝毫容忍。
杜甫的《新婚别》里,新郎天明就要奔赴战场,新娘对他说:
“妇人在军中,兵气恐不扬”
这是古代的共识。不止战场,连祭祀、大型工程奠基仪式等等,女人都不能参加。因为古人认为女人属阴,有大姨妈,不洁,不吉利。
当然,女人更不能做官,除非你遇到武则天时代。中唐那个叫薛涛的大才女,征服了多少才子高官呀,却无法做一个校书郎的小官,原因一样的。
这么一来,“木兰不做尚书郎”,就疑团重重。是真的粪土万户侯?还是怕卸妆,不仅做不了官,连从军行为也触犯了禁令?我们现在不得而知,因为作者不告诉我们。
有人分析说,木兰可能是鲜卑等少数民族,善骑射,很彪悍,所以能参军。这其实也说不通。所谓彪悍,是针对宋朝以后的女人。并且,有没有参军能力,和有没有参军资格是两码事。
唐朝是古代对女性最友好的朝代,女人也彪悍,照样不许参军。《石壕吏》那个老太太不算参军,只能算是“备晨炊”的后勤临时工。退一步说,木兰之所以十年不卸妆,扮男人,就算她是鲜卑人,也已经被汉文化同化了。
所以,木兰不用尚书郎,只想“还故乡”的原因,要么是春秋笔法:老娘打了仗,立了功,但看不惯你这残酷征兵的臭朝廷,不跟你们玩了。
要么,根本就是一场宣传手段,强行把木兰包装成偶像:看啊,一个女人都知道尽忠尽孝,你们还不学起来。
我更相信后者。
03
诗的结尾,更加戏剧化。
木兰回到家乡之后,是这样的场景:
爷娘闻女来,出郭相扶将;
阿姊闻妹来,当户理红妆;
小弟闻姊来,磨刀霍霍向猪羊。
这段写的真好。木兰成了英雄,即将返家,官府早已通报家人。老父亲老母亲相互搀扶,颤巍巍出城迎接,姐姐也打扮起来。这都是人之常情。
刻画最传神的是弟弟。此时,他已经是家里唯一的壮男,姐姐是替父从军,其实也是替他从军。弟弟和父亲一样,肯定会心存感激,甚至愧疚。所以他没有出城迎接,而是在家杀猪宰羊,张罗酒菜。
到家之后,木兰一改“壮士”形象,瞬间化身小姑娘:
开我东阁门,坐我西阁床。
脱我战时袍,著我旧时裳。
当窗理云鬓,对镜帖花黄。
出门看火伴,火伴皆惊忙:
同行十二年,不知木兰是女郎。
有没有读出熟悉感?没错,还是经典的戏剧原理,反转。一帮糙汉子突然发现同行十二年的火伴,居然是个女人。多么富有戏剧性。
电影《看不见的客人》结尾,调查儿子死亡的老太太,回到嫌疑犯对面的窗前,摘掉美瞳,撕下面具,去掉假发,我们跟嫌疑犯一样,顿时惊掉双下巴,开始怀疑人生。
这么牛掰的手法,木兰诗早就用了。
关键还是大团圆结尾,百姓喜闻乐见,高高兴兴接受了教育。但逻辑上的漏洞,作者始终无法自圆。为什么跟一个人朝夕相处十二年,却发现不了她是女人?是木兰颜值太辣眼?还是我们瞎了眼?
这个问题,作者似乎也意识到了。在诗的最后,既像旁白,又像借木兰之口,给了读者一个解释:
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
双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
兔子安静的时候,雌雄很好区分。一旦跑起来,怎么能区分呢?言下之意,在战场上打起仗来,还怎么分男女呢?
呵呵,这么敷衍的理由,你以为拍电影呢?
04
细心的人可能看出来了,从头至尾,我只说木兰,没说花木兰。
因为这也是后人加的。木兰二字,本来已经非常女性化了,又让她姓花,就更显得娇弱,更有女性符号。而这恰恰是无银三百两,反而印证了木兰的虚构性。一个姑娘替父从军建立功勋还不够,还需要更大的反差,让她姓花。
至柔至刚,至忠至孝,至简至淡,古代中国所有美好的品德,恨不得都加在她身上。
明朝后期,三观充满酸臭,人们发现了木兰的道德瑕疵——居然没有裹脚。好嘛,给她裹上。
冯梦龙的视角也很独特,他想象中的木兰,混迹军营十二年,回来时“依旧是个童身”。
清朝的三观更奇葩,英雄不死,怎么算英雄呢?于是就给木兰安排了新结局:可汗看上了木兰,强求做妾,木兰不从,自刎而死。
这下又添了一个“节”,木兰姑娘以处女之身,宁死而守节。完美。
如果历史真是个任人打扮的小姑娘,她的名字,叫木兰。
很多学者也认为,“万里赴戎机……壮士十年归”一段,与全诗的民歌风格有明显差异,倒有盛唐气象,怀疑是唐人删改补写。
确实如此,“朔气传金柝,寒光照铁衣。”放在李白、高适、岑参任何一个人的诗集里,都毫无违和感。
不过,这跟红学研究者是一样的困局,再有道理,也永远无法证实或证伪。
所以,不同意我观点的各位,请嘴下留情。木兰诗是乐府中的精品,创作技巧无与伦比,我没有,也不敢否定它的文学价值。
我只是考据癖犯了,企图史诗互证,给大家一个新视角罢了。
好比《长恨歌》,白居易写来,长恨绵绵,感天动地。但在袁枚眼里,不过一个剧本而已:
莫唱当年长恨歌,人间亦自有银河。
石壕村里夫妻别,泪比长生殿上多。
观点很独到,但袁枚终究是白喊了。长生殿里的故事,可比石壕村有趣多了,大众怎么会不唱。
吴小如老先生说,他讲诗始终坚持一条,“就是揆情度理”。如果一件事不合情,不合理,必有猫腻。
《木兰诗》不合情理的地方就很多,我只能大致猜测故事的原本:
假设真有木兰替父从军,她一定是迫于无奈,也几乎不可能在战场立功,甚至活着的几率都很小。
冷兵器时代,且不说女人,就算是男人,十年征战能不能活着,要靠运气。“将军百战死”,这句最真。
但没关系,她可以活在诗歌里,活在传说里。朝廷需要英雄赞歌,大众需要新奇故事。
至于真相,谁在乎呀。
05
中国是诗歌的国度,却没有一篇史诗。
我觉得原因之一,是客观处不够客观,虚构处不够放肆。
我们几千年的文化,有丰富的神话传奇,广袤的战场,多元的文化,诗歌技巧也炉火纯青。宏大叙事的史诗条件,早已完备。木兰,就是绝佳的史诗题材。可惜,只唱了一曲赞歌。
文学价值之外,我们该怎么看待《木兰诗》呢?我觉得可以问问贾宝玉。
在《红楼梦》里,提到过一位类似的女英雄,叫林四娘。林四娘是青州恒王的一个妾,颜值高,还巨能打。后来“黄巾”“赤眉”等流寇四起,恒王被杀,而朝廷却是个怂包,不能平乱。林四娘决定替恒王报仇,召集一众女兵,与流寇对决。奈何力量悬殊,林四娘最终战死沙场。
这时候,朝廷做什么呢?歌颂。贾政是朝官,“奉恩旨”搜集英雄事迹,写文宣扬,主题都拟好了:“风流隽逸,忠义慷慨”。
贾宝玉在贾政的要求下,也写了一首长篇,对林四娘一通赞美。不过,曹公借宝玉之口,夹带了一吨私货。其中几句是:
天子惊慌恨失守,此时文武皆垂首。
何事文武立朝纲,不及闺中林四娘?
嘿,君临天下的天子们,文韬武略的大臣们,你们丫的干嘛去了?
这首诗有个生僻的名字,叫《姽婳[guǐ huà]诗》。姽婳,是指女人美丽娴静,诗中的林四娘,被冠以美称“姽婳将军”。
不过,在谐音梗祖师曹雪芹的文字里,它还有另外一层含义:
鬼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