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罗彻斯特,有人说他就是个渣男:自私利己,为财富而娶疯女人,为自己从痛苦的现实中得到救赎而诱惑简爱;不负责任,置疯妻于不顾另娶新欢,又置简爱于无地;脾气蛮横暴躁,曾经追求浮华,对女人缺乏品味,凡此种种似乎都定义了罗彻斯特的渣男属性。
先说罗彻斯特与疯女人的婚姻。英国工业革命初期,有能力的平民凭借工商业起家,变得富有,但在当时的上流社会眼中,他们是贪得无厌毫无优雅可言的暴发户,就算是落魄的贵族大户也还是可以从某方面藐视他们。其时,家世比钱财在联姻的时候更为人们所看重。奥利佛小姐家里虽然有钱,但是李维斯家族才是真正的望族,只是如今落魄了,即便如此,圣约翰若是娶了奥利佛小姐也是低就。罗彻斯特与种植园女儿的婚姻也是这种现象的体现。所以,的确是为了丰厚的嫁妆,罗彻斯特的父兄背着他做成了他的婚姻,然而罗彻斯特是不知情的受害者,贪财并不是他的意愿。
其次,关于对简爱隐瞒已婚事实这一点是否可恕,这端看简爱是否真的爱他,爱则情有可原,不爱则罪无可恕,没有定义。正是因为简爱的自尊自重,宗教浸淫在骨子里的人格标签,让他知道他若不想失去简爱,就不得不小心翼翼的保守着桑菲尔德的秘密。
简爱是一个对常规和世俗敢于挑战的人,而罗彻斯特更对此以行动予以藐视和反叛。他就是要打破婚姻惯例,试图用重婚来挑战世俗,这是他和简的相同之处,也是二人在精神上彼此吸引的共性。简爱的离开,不是因为伤心愤怒,而是她的观念信仰让她无以自处,也是不希望她的存在,成为一个别人用来攻击罗彻斯特的工具。简爱并没有因隐瞒而怪罪和怨恨,读者如你我也就不要代为不平了吧。
在罗彻斯特已婚的身份真相大白了以后,罗彻斯特有一个建议,就是带简爱到法国南部他的一个小庄园去生活,做他的情妇。读的时候就在想,此建议可行,远远离开桑菲尔德,和喜欢的人隐居他乡,足够了,可是简爱不答应,为了她所谓的绝对的平等和独立。所以相较于爱罗彻斯特,简爱更爱自己的羽毛。
在简爱和罗彻斯特的爱情交流里,一大特点就是通过言语进行的不断较量,二人应该有棋逢对手的兴奋和欢喜,但这毕竟有较量的意味,有东风西风的彼此消长。后来,罗彻斯特情根深种,对简爱的态度从较量变成宠溺,但是简爱出于自我保护,仍然试探戒备,其实是在制造藩篱。在简爱回归之后,伤残的他已经处于弱势,但他仍全身心的依赖和信任简爱,接受她的照料,并不因为地位的改换而自卑或者猜疑。所以在相爱的态度上,罗彻斯特比简爱更真诚可爱。
罗彻斯特暴躁蛮横的外表下面是一颗宽容慈悲的心。他对疯女人多年的照料,对阿代尔,一个背叛了他的女人和情人的孩子的收养和监护,对简爱的尊重和关心,对仆人和雇工的宽仁,,,,。抛开他对简爱的灵魂渴望的真爱不说,就凭他的善良,就是一个可以托付的男人。至于年轻时的浮浪,选择女人的缺乏品味,应该自我检讨,不能都归咎于命运的不公。
最爱的罗彻斯特的银幕形象是1970版的《简爱》,李梓和邱岳峰的配音更为电影增色不少,有故事的罗彻斯特就该是这样的面容,这样的略带沙哑的声音,还有这样忧郁而又深情的黑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