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普拉读书俱乐部2019年推荐的畅销小说,获普利策奖的Elizabeth Strout写的《Olive Again》,我只听了第一章就进入了故事,整本书语言生动,浅显易懂,就是两个邻居你一句我一句东家长李家短地话家常的感觉,非常真实;但每个故事里又都有戏剧化的悲喜剧情节,让人震撼。
这本书的一开始olive的第一任丈夫已经去世,儿子在纽约做足科医生,结过两次婚,有四个孩子,但其中只有两个是亲生的。颇有桃花运的Olive在七十几岁的年纪和在哈佛执教退休后搬到缅因的Jack走到了一起。Jack的太太几个月前也刚去世,唯一的一个女儿住在加州,是同性恋,Jack为此曾两年没和女儿说过一句话。两人走到一起的原因一是因为老伴都刚去世,另一个是自己的孩子都恨自己。
Olive是一个不寻常的女人。她住在Crosby, Maine, 退休前是一个性格直爽脾气火爆的数学中学老师,有一说一有二说二,绝不矫情。她的丈夫温和忍让,儿子内向敏感,在那个家里,她是绝对的强势,从没说过抱歉。她以自己的方式爱着丈夫和儿子。
Olive性格的形成可以追溯到幼时和母亲不融洽的关系以及父亲在她三十岁时的突然自杀,作者Elizabeth Strout似乎对人们感情的缺失有一种特别的敏感。她曾经教过的现在住在附近的几个学生有各种心理问题和健康问题,她对他们有一种特别的关爱,总是想和他们多聊一聊,尽力帮助他们。对外人,Olive确实不乏热心肠,需要时总是出手相助,比如她应邀去参加一个baby shower,最后的结果竟然是在自己车的后座给孕妇接了生。
这本书由13个不是紧密连接的小故事构成,这里面olive在几个故事里是主角,在其余的故事里则只是被提及,或者一闪而过。包括上面一笔带过的几个故事,我在这里再选两个印象比较深的两个故事聊聊-
Motherless Child-Olive的儿子Christopher终于带着第二任妻子Ann和四个孩子从纽约来缅因看Olive,作为奶奶的Olive竟然连早饭的牛奶和cereal都没准备,气氛有些局促。虽然和儿子关系并不融洽,Olive很享受和儿子单独在一起的时光,儿子一直和她絮絮叨叨些极为平常的小事,她都觉着可以幸福地一直听下去,直到天亮。她看着自己的儿媳就不很顺眼,特别看到她在厨房里毫不顾忌地给baby喂奶,那喂奶的家伙又大又突兀,让她反感。直到后来听说Ann的妈妈最近刚去世,她才对她产生了恻隐之心。在儿子临走之前Olive提起了要和Jack结婚的消息,儿子大怒,指责她让自己来的目的就是为自己得这件私事而已,这时候Ann在旁边对老公一顿怒斥,骂他幼稚如儿童,Christopher 立刻俯首帖耳认错。看到这一幕,Olive不禁想起自己以前多次在众人前斥责自己老公Henry的情景,她意识到儿子找这样一个老婆以及儿子和自己现在的生疏全是因为自己以前的所做作为而起。那一刻,她感受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失败。
Exiles-事业有成的Jim和太太Helen从纽约回缅因老家探亲,看望仍然住在这儿的弟弟Bob、弟媳Margaret和妹妹Susan。因为Helen和小姑子向来不和,于是两口子分头行动。两个妯娌Helen 和Margaret去逛市场和艺术展,俩兄弟Jim和Bob则去看望自己的妹妹Susan。这边俩妯娌开始尚能谈笑风生,不久,从来不喜欢纽约、觉着从纽约来的有钱嫂子处处显摆的Margaret越来越失去耐心,开始出言不逊,受到刺激的Helen开始借酒浇怒,直到喝得酩酊大醉,导致从楼梯上滚下,毁了容并摔断几根肋骨;那边难得坐在一起聊天的兄妹三人不自觉地回忆了很多童年往事,包括兄妹几个在玩耍时Jim曾无意之中发动了汽车,结果导致在车道上干活的父亲意外丧生,而这也成了他们兄妹几个永远的梦魇和愧疚。一时亲近的手足情还让Jim忍不住在弟弟和妹妹面前表达了几句自己对老婆的不满,但在回来的路上重新回到现实的他又赶紧给自己老婆打了园场。
Elizabeth Strout在缅因长大,有趣的是她在文中多次拿纽约大都市和缅因小渔村对比,纽约客瞧不起小渔村的偏僻落后,缅因的乡下人不喜欢纽约的热闹和繁华。她对自己家乡的这些小人物的种种心理刻画得如此惟妙惟肖,让读者觉得他们就生活在自己身边,甚至就是自己,不自觉地与他们同呼吸,共命运。只是她的笔下似乎有太多的悲凉和无奈,倍受父母冷落的孩子,婚姻中的外遇,遭受家暴的女人,各种意外丧生的男人,衰老,寂寞,疾病,死亡,这一切让人心痛和窒息。她的风格让我想起张爱玲的《金锁记》和《半生缘》,还有余华的《活着》。很多作家更钟情于悲剧,是因为悲剧更有震撼人心的力量吗?但不管身在何处,她也强调,人们需要优雅地活着-
“I think our job--maybe even our 'duty'--is to--To bear the burden of the mystery with as much grace as we can.”
文章的结尾,八十几岁的Olive第二任老公也去世了,她自己身体状况不断下降,放弃了开车和独立生活,不得不住进了老人院。尽管只在十几年前她去老人院探望朋友时还说,”如果哪天我不得不住进这个难闻的鬼地方,还不如有人拿枪把我崩了算了”。仍然个性十足的她在老人院交了一两个同病相怜的朋友不停地回忆过去,也不得不开始使用老年纸尿布了,终点不可避免地越来越近了。作者这样回顾她的一生-
“But it was almost over, after all, her life. It swelled behind her like a sardine fishing net, all sorts of useless seaweed and broken bits of shells and the tiny, shining fish—all those hundreds of students she had taught, the girls and boys in high school she had passed in the corridor when she was a high school girl herself (many—most—would be dead by now), the billion streaks of emotion she’d had as she’d looked at sunrises, sunsets, the different hands of waitresses who had placed before her cups of coffee— All of it gone, or about to go.”
一向风风火火的Olive在生命的尽头似乎对这个世界多了一丝怜悯和宽容,对别人,也对自己。恍惚之中她觉得,“I do not have a clue who I have been. Truthfully, I do not understand a thing.”
看完这本书有些伤感的同时意犹未尽,忍不住想去了解olive的前世今生,正当壮年、生龙活虎的Olive又是怎样的一种彪悍呢?去找出作者若干年前出版的同是畅销书的《Olive Kittredge》,发现还有同名改成的HBO电视短剧,Olive竟然由大名鼎鼎今年刚获奥斯卡女主角的Frances McDormand扮演。有兴趣的同学且听我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