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年澳洲華人之“站隊”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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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过头去看澳洲保皇党的资金流向:

1900年5月2日(四月初四)汇1000镑至香港上海银行交保皇会总会何穗田收。

1900年12月28日电汇银1000镑至新加坡邱菽园收。

1901年3月1日电汇银300镑至新加坡邱菽园收(总会嘱付500镑至日本横滨,但款项不足,待催收会款凑齐;此次款项是暂向各同志借转凑埋汇返)。

1901年4月14日电汇银200镑至新加坡邱菽园收(换言之,至此凑足500镑,但不是日本横滨收)。

上述共为2500镑。另加两次其它捐助款60磅及梁启超在澳洲的开支,应在3000镑左右(有人预测为4000镑,难度有点大)。

康有为之弟康广仁与何廷光在澳门合资在1897年2月22日办《知新报》,第一笔款项应是转到《知新报》所用。

后三项款是付到新加坡邱菽园收,这就需要查一下他的资料:

邱菽园(1873年—1941年)是福建海澄县(今厦门海沧新埯村惠佐)人,为清末举人,他参与了公车上书(中途撤出),随后他到了新加坡。1898年,邱菽园独资创办《天南新报》。光绪二十六年正月初三日(1900年2月2日),邱菽园迎康有为来新加坡,并任保皇会新加坡分会会长,重金资助康有为,以推动勤王起事。光绪二十七年七月三十日(1901年9月12日),邱在《天南新报》发表启事,宣布辞去该报“总理之席”。九月十一日(10月22日),邱又在该报上发表《论康有为》一文,表示与康决裂(据说是张之洞策反的原因,另外是对康有为领导乖方、截留军费深感不满)。邱菽园的这一变向,显得十分突然,而有些论者又有发现,此后《天南新报》论旨虽因邱的离去而有变化,但邱与康有为的关系并未中断,仍有牵连“。

试寻找康有为1901年的行踪:是年避祸马来西亚槟榔屿,10月底乘船前往印度。11月初抵达印度加尔各答,月底居住于印度东北避暑胜地大吉岭。他在印度居住达一年半,除了周游各地外,在此期间整理完毕著名的《大同书》,并写下《印度游记》和《须弥雪亭诗集》等。

也就是说,澳洲保皇党的汇款是供康有为在印度居住中的一部份。海外支持保皇党的资金因康有为的截用而至“领导乖方、截留军费”,不仅邱菽园失望,而澳洲保皇党在1900年8月15日“踊跃加捐”“义师勤王”的1200份(240镑)也被割了“韭菜”。可笑的是到了1902年12月18日澳洲保皇党仍在电请康有为来游澳洲,并预备“供奉” 康有为所用,大概康有为在印度也住够了,换个地方。

悉尼保皇党的经费多由悉尼华人捐资,省内的主要在天架﹑贪麻和其连厘士三埠,其它的大概是“平躺”少过问。

悉尼保皇党的经费短缺是有原因的:

1.“维记”的老板叶威记自1892年逝世后,原有的人脉逐渐疏离,生意大不如前。更早期来澳洲的淘金华人因该业衰退而大量转移到悉尼并从事各种行业的工作,原淘金地区的华人小商人也随之将资金逐渐往悉尼转移,故在悉尼有影响力的按籍贯或堂号而分的华人也不断涌现,“一呼百应”的年代基本过去。

2. 基于大小华商逐渐增加,而当时惟一一份的华文报纸“广益华报”的老板孙俊臣极少与其它华商来往,刘汝兴则在1899年召集一些华商组成“东华新报”,原以帮助消流货物及各种新闻为主,到1899年后基本转型为保皇党的机关报,也就是说在在短短的一年内两次集资(一为东华,二为保皇)。订报阅报不付钱,在当时华人圈子极为普遍,“东华新报”如是,“广益华报”也如是,“催惠报金”的广告常见。“东华新报”没有余钱,更需增资,所以到1902年为集资而组“东华新报有限公司”时,已无力再向外集资了(另一更重要的原因是“东华新报”面临诉讼,输局基本露出水面)。

是故梁启超来澳以为能筹集25000镑,不单相距太远,连他自己在澳洲的半年中能周游的地方都不算多(这25000镑是这样算的,当年澳洲华人有25000人,以平均每人捐1镑)。到梁启超回到日本,写了一封信给雪梨保皇会,谈及他在日本创办高等学校,“经费所缺甚多,现每月尚须另筹二百余金,乃敷开销”,并求“若能筹有巨款”之语,但实际上在雪梨保皇党的会议纪录中并没有出现汇款情况。

赵昌和张秋生在“梁启超与澳洲保皇党”中一文称“澳洲华人的民族观念加强,爱国热情空前高涨,团结意识也普遍增强”,这一点不感苟同。

在1854-1866年间广东洪兵起事,加上连年粮食歉收;清廷在广东的税收大减,同时还须应付鸦片战争的赔偿款,故而允许地方捐官。澳洲华人捐官的不下10人,而捐官的目的除了日后回国多一条出路外,也有满足有一天“荣归故里﹑光宗耀祖”的心理需求。

参加保皇党是需要冒一些风险的,朝廷明显分两派,康﹑梁是流亡海外,加官进爵不是没有可能,对已捐官的人来说要捐款不如等下次朝廷官宣再说,搞不好连已捐的乌纱帽也没了。所以在澳洲保皇党的名单内没有发现已捐官的商人名列其中。

梅光达有点例外,他是在回广东期间面见张之洞,陈述澳洲华人境况而得到张之洞赏识,并由张之洞上奏清廷赐以“五品”官衔。在洪兵起事期间,梅光达的弟弟代他再捐,故而官升至“四品”。大概当年澳洲华人中能有“四品”官衔的少有,加上梅光达在悉尼上流社会活动较多,把他当作没有官封的“华人领事”是一般的共识。然而梅光达只在清廷有官来澳洲时才会参与一些活动,以及对华人居留和有诉讼时会热心乐助,但并不参与任何组织。

在悉尼保皇党中的活跃份子没有一个是带有捐官的衔头的。但在这个山头中,内封的衔头不少,总理9名﹑协理28名﹑值理30名;之后还留了随时可加的名额(要“认真办事”并加做50份),这个名额不过增资金山英镑而已,连买船票回国都不够。

有一个人是挺奇怪的,那就是梅东星,是悉尼义兴会的盟主。他捐的份额不多(4份),只有2英镑;按人脉来说,派个值理是没有问题的,连彭占霖﹑陈联科这两人捐1英镑都是个值理。义兴会是个反清的洪门组织,盟主也参与保皇,近乎逆理。然而查证这是否属实,在与梅东星非常接近的孙俊臣所办的“广益华报”中没有见到澄清的广告。

在赵昌和张秋生在“梁启超与澳洲保皇党”中一文称梁启超在1个月内周游了澳洲各首府,促成了五个省十个保皇会的成立,实际募捐超过3500镑。这里出现了问题,以3500镑计,全来自悉尼的保皇党,其它的呢?墨尔本有捐款数百镑,梁启超随即将款转到悉尼而不作交待,导致墨尔本保皇党不满。而其它八个保皇会有名无实,只是给某些欲提高个人声望的人一个机会。部份会是有捐款的,但并不按规定转到保皇会总会去,而是截留。例如维多利亚省孖辣埠保皇会是将款项买了保良会馆,到了1923年将会馆出售(共336镑),全数将款转拨该埠中华会馆(见东华报1923年5月5日第7页“黄丽泉启事”)。

大多学者将康﹑梁的保皇会活动作正面的评价,认为是“唤起了华侨的政治意识”。

我则不以为然,原因是:

(1)康﹑梁保皇党的成立及发展,恰恰给那些“政治小爬螽”(文革用语)提供了舞台,造成澳洲华人社会的大分裂。这可以从结果中得出结论 - 华人当时最大的福利社团“联益堂”解体,及其主要人物李益徽(保皇党早期核心人物)心灰意冷地离开了悉尼。在陈寿殴打李益徽一案的过程中,华人社团内部的勾心斗角经法庭审讯期间全都暴露在中西人士的面前,使更多的澳洲华人对政治更为冷淡(除了严重影响到个人)。

(2)康有为的海外之后,并没有接受平等的意识,仅看到其它国家的发展迅速,其思维立足仍是“我”。帝制独裁,但尚有廷议;然保皇党却是“承总会命,依总会事例而行”,开个人独裁先河,延祸二百余年。

平心而论,当时的慈禧太后及清廷并非不主张改革,问题是如何改,该怎样改。康﹑梁将变法押在光绪身上,显然并不合理,在变法的过程中往往因应各种变化而可能作更改,到时即使光绪在位也会分道扬。同时人在国外,能对国内的统治阶层有多大的影响还是个疑问。故而只能说康﹑梁在海外发起的保皇党活动,更多的是发展个人的影响力和生存需要有关。

 

深度思考 发表评论于
好文。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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