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15年前,一位老人L,L 全家都是我的好朋友。L到了癌症晚期,自己也很清楚,但没有吩咐家人当其丧失意识,接近生命终点时,应如何处理。L住院,医生已经用尽一切办法,包括给L安排插进新药的临床试验。均无效。昏迷多日,身上接了很多管子。医生告诉家属,现在只是维持生命,由家属决定是否继续或拔管。L的配偶和子女很难过,后来问我的看法。我说,如果上帝要人走,人去抗争,只能多受罪,没有什么好处。L的家属听了默默无语。不几天,L的维生管子被停止,L去世。
我的母亲也经历了类似的时刻,与L一样,她没有告诉我们子女当她丧失意识或无法交流时,我们应如何处理。她最后病重,常年住院卧床不起,医生明确说,没有希望了。她思维能力基本丧失了很长时间,完全无法沟通交流,但经常自己试图拔掉管子。我们几个子女商量,我认为母亲的身体肯定很痛苦,好转的希望为零,既已如此,她如自己拔掉管子,就不必再接上了。但我的意见被否决。母亲去世几年后,我与家人谈及此事,仍然坚持我当时的意见。我如处于那种情况,不想痛苦的,被动的拖延时日。
人生难料,早点告诉配偶和子女在那样的最后时刻,自己认可的处理原则,并以文件形式告知他们,我觉得有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