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多利亞省墨爾本的早期華人報紙“警東新報”在1914年8月22日第10页中有一篇“余堯壽之刀叉”的報導。姑錄之如下:
招商局總辦余堯壽到澳洲調查商務,住美利畔懷達大酒店。中國政界人員到澳洲者,以余為第一次也。澳洲男婦從未一睹中國之官儀,或欲一新眼簾,故趨往參觀者萬頭攢動。澳洲政府亦優禮相待,至我華僑更以為莫大之殊榮。一切供帳,極為殷渥。盤桓月餘,余檢拾行囊返國。懷達酒府主人見其行李內枕箱圓籮,種種怪狀,即命余之廚夫梁某一一指示某物作何用,以為談料。蓋梁某係澳洲土生,能作華英言者也。無何閱顯一帽盒上尖下圓,莫名其用。注意細視,見盒旁插有西人食餐之刀叉數事。店主人疑之,即拾取該刀叉細觀,見該刀叉柄上鎸有懷達酒店西字記號。大駭,細檢餐具已不翼而飛者數十件。大譁,即扣留其行李,欲告警察搜之。余某駭甚,手足無措。華僑黃某﹑方某等以此事大傷中國體面,從中調停。謂余某之跟人莫識,以為己物,誤為拾藏。奈店主人呶呶不肯休,大罵中國官界盡屬強盜。卒之費幾去唇舌,依價賠償,方得了事。去後,店主人入房看視見所有地毡,皆被煙火所燒如篩眼。然蓋余等常吸水煙袋,任意吹灰地上,以致若此。主人大憤,又觀其隨員跟人所住之房,床褥衾枕飢虱蠕蠕然,污穢得不可名狀。館主人搖頭嘆氣曰:釵拿人,釵拿人,不失為東方之釵拿人。即命侍役等,盡將該物焚之。於是大倡高等旅館不准華人僑寓之說。此事至今我華人常以為談資,引以為奇辱。噫!前有駐美工使崔國英之家眷盜酒館之手巾,後有余堯壽跟人盜酒館之刀叉。可謂前後輝映矣。
夢子無法查悉“招商局總辦余堯壽”是何許人也,在搜閱“招商局”資料中知道的應是在上海的“轮船招商局”(简称“招商局”),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家轮船运输企业,也是中国第一家近代民用企业,是由李鸿章发起的“官督商办企业”。企业由商人出资,合股的资本为商人所有,公司按照自己的规范章程制度管理。企业在政府监督之下,但是盈亏全归商办,与官无涉。1873年1月17日在上海洋泾浜永安街正式开门营业,总局设上海,分局设烟台、牛庄、汉口、天津、福州、广州、香港、横滨、神户、吕宋等地。
也就是說“總辦余堯壽”可能是商人,更大可能的是民初政府派駐招商局的官員。文中說“中國政界人員到澳洲者,以余為第一次也”,就大錯特錯了,因為這時在澳洲已經有了中國派駐澳洲的總領事,並且已經歷了梁瀾勳﹑黃榮良﹑麥錫祥(代理)﹑曾宗鑒(時任)的幾任了;在還沒有中國派駐澳洲總領事之前,中國駐英大使也曾派星架坡總領事羅叔羹及檳榔嶼副領事謝夢池在1902年到訪過澳洲。至於接待亦官亦商的招商局總辦余堯壽是第一次。
上海的“轮船招商局”在歷史的長河中幾經演變,變成了在香港上市的海虹集团(现招商局国际),其之子公司招商局集团(简称“招商局”)則是国家驻港大型企业集团,经营总部设于香港,亦被列为香港四大中资企业之一。
還是回到上文。在當時的澳洲政府(已是六省的聯邦了)及商界對余堯壽的招待算是夠欣了吧?而美利畔懷達大酒店所收的房租恐怕遠抵不了所受的損失。能責怪懷達大酒店“大倡高等旅館不准華人僑寓之說”嗎?“前人種樹,後人乘涼”的佳話,在這裡變成笑話。當在拼命抨擊“白澳政策”的時候,有否想過我們的前人有沒有責任?或許我們是無辜的,只可能是我們是在承受前人(甚至今人)給我們帶來的惡果。
查了一下文中所說的美利畔懷達大酒店,英文是Grand Hotel,地址是:33 Spencer St, Docklands VIC 3000。在1910年時曾舉辦過招待400人的酒會。
所以清末外交官譚錦鏞故事的真實情況,需要有更多的資料來證實,假如有美國方面的網友能找到的話,請轉知。先謝了!
想改變難於上青天。不是我們不想改變,而是太多太多的變數使我們無能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