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到美国的时候居无定所。三个月后买了车,活动范围大了,就搬到了镇上欧森太太家。
欧森太太当时八十多岁,个子不高,每天容妆精致,衣服颜色搭配一丝不苟。她丈夫早亡,儿子是我们学校的教授,已娶妻生子,住在隔壁欧森太太为他建的婚房里。欧森太太靠镇上的几处房产租金过日子,自己住在这个年代比较久远的楼房里,同时还把房间出租给我们。
这幢楼房坐落在镇上一条静谧的小路上,树木成荫,房子错落有致,样式也各色各样。散步的时候,我会一一观察,心里盘算着,将来等我有钱了会买哪样的房子。最喜欢一幢地中海风格的,黄色的小楼有个围墙围住,透过院门可以看到里面花草怡人。
欧森太太这幢房子是个木结构的二层楼。一楼有一个巨大的餐厅,中间摆一张长长的餐桌,可以同时坐二十个人。但是欧森太太平时摊一桌子的账单,把餐厅当办公室用,真正的办公室租给了劳拉。劳拉隔壁住着一位菲律宾留学生。主卧住着欧森太太。进门玄关处有一张巨大的照片,上面是欧森太太的儿子三岁时在玩水龙头,那时候他刚被领养过来。房子后面还有个很大的游泳池,但是我们活动最多的是厨房。
楼上住着一位公司的外勤人员,每周只住四天,平时早出晚归很少见人。另一位是个泰国留学生。楼梯拐弯处,就是我的房间了。我的房间很大,放满了家具,但是我除了用桌子和床,别的也不怎么碰。柜子里塞满了欧森太太的衣服。楼上原来是男生宿舍,共用一个卫生间。我去了之后,就分配我到楼下,和菲律宾同学共用卫生间,只是分配她早上用我晚上用。我从此养成了习惯晚上洗澡,直到现在。
木结构房子的楼梯,年代久远有点吱吱扭扭响。我有时候做实验回来晚了,就光着脚,拎着鞋,四肢着地轻轻爬到楼上。
五个房客加上欧森太太,我们六个人年龄,职业,文化背景各异,组成了一个小小的联合国。到了周末,总有一个人给大家做饭,然后聚餐。泰国小伙子最会做饭,常给我们做咖喱炖肉,每次炖各种不同的肉,和一大锅米饭。他当时买了一辆全新的本田车,每次保修他都会把单子收好,说毕业回国时一定能卖个好价钱。菲律宾同学是学食品科学的,正在做一个关于芒果的课题,她做所有的菜一律放芒果,每天带回来一堆做实验剩下的芒果。那段时间我们天天吃芒果,最后吃到吐。劳拉做的chicken pot pie是最正宗的,好吃无比。但是她平时最常吃的晚饭是微波炉烤土豆,烤好后切开夹上奶酪和盐。我最不会做饭,就买现成的春卷皮包香蕉,油煎一下蒙混过关。那时候是吃石头都能消化的年纪,每天工作量大消耗大,从来不担心长胖。
这些室友中,最让我难忘的是菲律宾同学和劳拉。劳拉给了我很多帮助,而我们所有人又都给了菲律宾同学很多关爱,像一个宿命的循环。
菲律宾同学出生在一个富人家庭,从小念私立学校,车接车送。大学毕业后由家里做主,嫁了一个富人子弟。婚后生了个女儿,夫家重男轻女,噩梦就此开始。加上女儿有点智障,丈夫开始到外面胡混,赌博,回家就喝酒打人。因为娘家要面子,不同意离婚。菲律宾同学想不开就割腕自杀,未遂。好在她一路念私校英文不错,就在女儿五岁的那年,考研究生来到美国,从此再也没有回去过,只定期给女儿寄生活费。有时候她丈夫会打电话到欧森太太家,说女儿生病了需要钱,事实上是要钱去赌博。最关键的是,她丈夫死活不离婚。
这么坎坷的命运,我们都很同情她,尤其是欧森太太,把她当女儿一样疼。
有一次她去佛罗里达开会,离开后一直没有向欧森太太打电话报平安,把欧森太太急得团团转,真的就是在屋子里来回转着圈团团转,逮谁问谁,怎么才能联络上菲律宾同学。那几天我们都很小心,早出晚归地躲着她。
三天后菲律宾同学开完会回来,茶不思饭不想的欧森太太已经明显瘦了一圈儿。她告诉欧森太太她的钱包丢了,没钱买电话卡,不能打长途。这么明显的忽悠欧森太太坚信无疑,马上替她买了电话卡,让她夹钱包里随身带着,保证再不失联。事实上开会真的是很紧张,每天守着自己的poster回答问题。有点儿时间就赶紧去找公司,找人递简历找工作。加上她可能也真没想到欧森太太会那么挂心。
不幸的菲律宾同学,幸运地在欧森太太的庇护下,总算有了一段安静的生活。我生日的时候,菲律宾同学送我一个咖啡杯,上面有一只蓝色的蝴蝶和一行字,born again。她说,她就是这只脱茧重生的蝴蝶,到了美国才有了第二次人生机会。还说,人们总是“hungry for love”,感情饥渴。会用尽后半生去追求前半生缺失的感情。她就是一个例子。
另一位室友劳拉,是位白人中年妇女,应该有四十岁左右,南方人结婚早,两个女儿已成年。她也是遭遇家暴,离家出走来到这里。临走时丈夫揪掉她的耳环,把耳朵眼儿都揪穿了,流了一肩膀的血。从此爱美的劳拉不能再带耳环。当时我刚知道了菲律宾同学的故事,就感慨地对她说,家暴可能是个国际问题,不分国家和种族。
劳拉长相妖冶美丽,每天烈焰红唇,金发飘逸,在一家商业电台做外景采访。劳拉特爱说话,每天不停地得吧得吧,是我的南方英语启蒙老师。我们经常一起出去活动。出门前除了抹脸,她必准备一桶冰带上,一边开车一边嘴里嚼块冰。非得递给我一块,还笑我不嚼只是含化。有一回我们去了宋美玲当年念书的南方小镇看樱花,见到一位帅哥中国人,身边还有一个陪同。那是我至今见过最好看的男人,可以说是惊艳,严重怀疑是宋美玲家族的后人。劳拉发现了,拉着我站在路旁,直勾勾地盯着人家看。嘴里喃喃说着,“我能为他而死”。
劳拉的好色还不止这次。我求她带我去马丁路德金故居参观,她说,你看那玩意儿干啥?但是在那里看到很多好看的黑人弟兄,特有教养的样子。劳拉又情不自禁地盯着人家看。还没事儿找事儿地去问路。事实上劳拉就在亚特兰大附近长大,路比谁都熟。
劳拉当时没离婚但是available,也开始约会。
有一个加油站的老板追劳拉,买了束塑料花送给她。劳拉气死了,逢人便说怎么可以送塑料花儿?怎么可以送塑料花儿?我后来换车的时候,劳拉还是托他帮我卖了我的旧车。我那车是三百多块钱买的,加油站老板写上六百,马上就卖掉了。
另一个男朋友是位饭店经理,当过电影演员,就是老演男二号那种。饭店的墙上挂了一溜儿他的电影剧照,留着个小胡子,和不同的明星一起骑在马上,演西部牛仔。看上去他目光犀利,像是个聪明人。
我和劳拉去了饭店几回后。认识了常去饭店的人。饭店里有一张桌子,每周末有固定的一群人在那里聚餐。罗伯特是其中之一。
罗伯特是个工程师。他过来要了我的电话号码,然后有一次忘了为什么送我回家。晚上九点回到家,罗伯特进来坐在饭厅里喝水。听见我们聊天,劳拉就出来偶遇罗伯特。她装作倒垃圾,穿戴整齐,绕过走廊来到饭厅,偶遇并和罗伯特聊天。
罗伯特离开后劳拉拉着我问了半天。她说她出去查看了,罗伯特开的车是凯迪拉克,又住在山顶上的大房子里,一定有钱。我当时也不是不爱钱,只是觉得罗伯特的钱离我有点远,主要是对他没感觉。后来就无疾而终了。
现在回忆起来,劳拉当时一定很寂寞,总拉我一起进进出出,有时候跑很远的路只为让我看一幢她喜欢的房子。路上她也教我开车技术,说不能相信别人的转向灯,因为人家可能会突然改变主意不转弯了,你就惨了。她还介绍我怎么用化妆品。说很简单,just paint by number,按顺序抹脸上就行了。但是她的烈焰红唇我总是接受不了。
这幢房子里的人和事儿,让我来美国后,第一次有了家的感觉。大家聚在一起看电视的时候最热闹,我那时英语特烂,压根儿听不懂,看着别人大笑并不知道屏幕上发生了什么。脑子里总有一个汉译英,英译汉的过程。有一回屏幕上有个人跳海自杀了,劳拉满眼泪水,可能多想了。我就说,“哎呀,啥东西掉海里了”。劳拉噗呲一笑,就算过去了。
有时候晚上回来晚了,又饿又累,远远看到街灯下的房子,和一个个窗户里散发出的暖黄的光,心里就不由地升起一阵温暖和喜悦。善良的欧森太太,知道我晚归,总把我停车的地方亮着灯。让我觉得,万家灯火里居然有一盏是为我而亮。我就会嘴角上扬,脚下踩油门,同时琢磨着,去冰箱里偷点什么吃的,然后拎着鞋,悄悄往楼上爬。
劳拉后来被丈夫接回家了。丈夫赌咒发誓不再家暴她,善良的劳拉又一次选择相信了他。我后来也找工作走了。再没有回过那个曾经寄托了我们许多青春,发生过许多有趣故事的房子了。
不知道那些室友们今在何处,是否都有一段好的姻缘,生活是否幸福。突然很想念她们,谨以此文,在这里遥祝她们幸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