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身体产生感受,而是感受产生了身体。
不是听觉产生了声音,而是声音产生了听觉。
不是视觉产生了形象,而是形象产生了视觉。
香味触法,亦复如是。
一切觉受,身体并不是始点,也不是终点。
身体只是此觉受的形象化。
有此觉受,即现此身。
超此觉受,即超此身。
超此觉受,不能以此觉受超之。以身而言,即不能以此身心思想努力作为而超此身心。
能超之者,不与此身心同。
不与此身心同者,即不受此身心规律限制。
因此,无去来,无即离,无是非,无一异,无一切人心理解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