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救白毛女走资派锁铁链女
白毛女被地主黄世仁霸占后逃进深山丛林头发全变白,后来被共产党解救。铁链女让走资派坐不住了! 还有多少被锁铁链女?有救吗? 拐卖妇女儿童、娶小纳妾、买卖婚姻、重婚试婚、二奶小三都是几千年旧中国私有化制度下遗留下来的, 也是封建统治阶级用钱买性需玩弄女性的藉口。野蛮落后的用彩礼钱财的婚姻制度充满了封建私有对女姓不尊重和买卖妇女的丑陋文化思想。而对遭受残酷虐待的妇女则没有半点同情。反而用来庇护封建恶势力,迫害人民,这种错误是不可容忍的。新中国《婚姻法》的订立不就是为了实现妇女解放、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权益吗?走资派们只管自己先富后玩二奶小三, 有保护妇女权益吗了?
1919年,封建包办婚姻的受害者赵五贞自杀后,青年毛泽东连发9篇文章,抨击封建礼教。1931年中央苏区时期,毛主席亲自颁布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条例》,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主张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的条例(法案)。1939年,中国女子大学成立,毛主席在开学典礼上作了重要讲话:“中国的革命运动,以及将来的新中国建设运动,绝不能缺少妇女。”延安的党校和鲁迅艺术学院,都开设了妇女干部的学习活动,大力提倡妇女参政议政和参与艺术创作。
解放前夕,百忙之中的毛主席还特别关心《婚姻法》的制定,并最终促成1950年5月1日作为新中国颁布的第一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正式实施,在毛主席看来,《婚姻法》“普遍性仅次于宪法的根本大法”。新中国的《婚姻法》从法律制度上确定了对妇女权益的保护,比如禁止买卖和包办婚姻,更不允许重婚纳妾。这是这部《婚姻法》,为当年藤县法院纠正“富农买妾”案提供了法律依据。
为了保障妇女权益,在毛主席的关心下,1949年4月,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成立,让广大妇女有了“娘家”。正是因为有人民领袖毛主席亲自撑腰,“有事找妇联”成了那个年代被封建礼教压迫了几千年的中国妇女的共识,妇联和工会、农会、贫协等组织一起,组成了新社会的基层组织网络中的重要部分。
毛泽东时代,妇联对妇女权益的维护不仅广泛存在于社会公共生活领域,也彻底渗透到了家庭内部。如果有妇女在家里遭到了虐待,她们不用求助于娘家,可以直接向村里的党组织、妇联寻求帮助,村干部可以批评、教育她们的丈夫,严重的时候,可以组织批斗会进行批斗,如果实在无法调解,就可以支持离婚……
当然,妇联的成立与有效运行只是毛主席领导的新中国为了实现妇女解放所作出了种种努力之一,这些努力包括且不限于:让妇女与男子分到了一样的土地,通过城市全民所有制和农村人民公社制度保证妇女充分就业的权利,妇女参加工作的同时注重对妇女的特殊保护,男女同工同酬,让妇女获得了与男性平等的经济地位,充分保证了家庭地位的提高;
彻底消灭了娼妓制度、废除了包办买卖婚姻、消灭了拐卖妇女儿童现象,解除了套在中国妇女身上的层层枷锁;充分保证妇女受教育的权利,赋予她们知识,让她们懂得如何自我保护;培养了一大批女性干部,女性参政热情,政治权力空前提高……
当然,毛主席的种种努力,最核心的一条就是来自于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消灭以剥削他人劳动力为基础的私有制,是妇女获得解放的前提”!而这一基本理论,也完全可以解释今天的种种现象存在的根源。充分体现了充分体现了毛主席为代表的老一辈共产党人反对并彻底消灭“人吃人”的旧制度的决心,充满了革命正气、昂扬着理想主义精神,这才应该是真正的共产党人的初心!
走资派把妇女拐卖现象这件事甩锅为“贫穷是罪恶的土壤”,但是改革开放四十多年后贫穷因何而来?难道穷人就愿意贫穷吗?有没有富人的剥削与压迫,有没有系统性的资源分配不公平?把社会问题甩锅给最底层的穷人,再把穷人一脚踢开,走资派似乎大概就可以继续开开心心地先富了。
拐卖妇女真正罪恶的土壤在哪里?走资派说司空见惯,那么从何时开始“司空见惯”?一份改革开放后八十年代出版的书籍,讲述了走资派特色历史时期内拐卖妇女的血泪史。直接在开篇就问, 为什么拐卖妇女的问题在80年代反而越来越严重了?这跟走资派提出的贫穷罪恶说、经济落后说,是不是冲突呢?五六十年代没有拐卖妇女儿童, 难道比改开后的经济还要好吗?看这些触目惊心的数据,其中第一个就是江苏徐州——。
走资派要把这个问题归咎于贫穷罪恶、落后地区,那么请问,上海是不是中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上海小红楼是不是前两年才被拔掉?小红楼里被欺骗、被拘禁、被强暴的女性们,难道也要把她们的不幸归结于某地或某人的贫穷吗?
再说走资派一直说毛泽东时代的贫穷, 那么新中国毛泽东时不但消灭了妇女拐卖现象,更消灭了“妓女”这一职业,更进一步消灭了性病。是不是走资派在有意抹黑? 改革开放后鸡的屁是世界老二了怎么还有这么多被拐妇女儿童。
1949年,忙完了新中国成立诸多大事的毛泽东主席忙里偷闲,让秘书和司机带他去北京城转转。走到了一个胡同口,看见一个老鸨在毒打一个姑娘,毛主席赶忙让秘书上前制止老鸨,并把姑娘送去医院看病。主席非常愤怒,当晚急电公安部部长罗瑞卿:“新中国决不允许娼妓遍地,黑道横行!”
12小时之后,罗瑞卿在公安部集体会议上宣布:“为了彻底消灭城市的封建势力,解放妇女,我们对妓院必须坚决封闭取缔,并依法惩办那些罪大恶极或有较多血债的妓院老板。”同时指出,“这样做,一定要通过人民代表会议,听听他们的意见,他们作出决定后再办。”后经人民代表会议(备注:那时候不叫人民代表大会,而是一个各地过渡性的组织,叫“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立即封闭一切妓院,集中所有妓院老板、领家、鸨儿等加以审查和处理,并集中妓女加以训练,改造其思想,医治其疾病……”
所以说卖淫嫖娼的问题,不是个体问题,而是一个社会问题、一直以来就有人鼓吹性交易要合法化,还扣了一个大帽子:成年女性有决定自己身体如何使用的权力,甚至有一段群魔乱舞的时期,卖淫自由和女权绑定在一起了,看傻我了都。之所以反对卖淫合法化,是因为这个口子一旦开放,将不可不免的形成对女性的剥削与压迫。到时候就不是什么“自由处置自己身体”的问题了,会衍生买卖人口、黑社会、逼良为娼等一系列严峻的社会问题。
旧社会的妓女,很多是生活所迫被迫卖身的女性。新中国政府一方面关闭妓院、抓捕逼迫妇女卖身的黑恶势力,另一方面为妓女治疗性病,组织她们学习生产技能,最后在纺织厂、医院等为她们安排了体面的工作。有资料显示,当时国家为了给身患性病的妓女治病动用财政经费支持达一亿元之巨。1964年中国政府宣布“基本消灭性病”,此后十几年中国无性病历史。直到1977年湖南出现一例男性淋病患者,这一纪录才宣告终结,此后性病再次在中国蔓延。
要想根除拐卖妇女罪恶的土壤,我们就要明白对女性的压迫从何而来。这个问题最精辟的论述来自于毛泽东主席的经典著作《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
“中国的男子,普通要受三种有系统的权力的支配,即:(一)由一国、一省、一县以至一乡的国家系统(政权);(二)由宗祠、支祠以至家长的家族系统(族权);(三)由阎罗天子、城隍庙王以至土地菩萨的阴间系统以及由玉皇上帝以至各种神怪的神仙系统——总称之为鬼神系统(神权)。至于女子,除受上述三种权力的支配以外,还受男子的支配(夫权)。这四种权力——政权、族权、神权、夫权,代表了全部封建宗法的思想和制度,是束缚中国人民特别是农民的四条极大的绳索。
夫权这种东西,自来在贫农中就比较地弱一点,因为经济上贫农妇女不能不较富有阶级的女子多参加劳动,所以她们取得对于家事的发言权以至决定权的是比较多些。至近年,农村经济益发破产,男子控制女子的基本条件,业已破坏了。最近农民运动一起,许多地方,妇女跟着组织了乡村女界联合会,妇女抬头的机会已到,夫权便一天一天地动摇起来。总而言之,所有一切封建的宗法的思想和制度,都随着农民权力的升涨而动摇。”
这两段论述就阐明了,压迫妇女的根源在于“封建主义父权制”。我在《资本主义是怎样激化男女对立、挑拨两性矛盾的?》画了一个提纲,简明扼要地讲解了资本主义父权制与封建主义父权制,本文想要探讨的主题是“拐卖妇女罪恶的土壤”是什么,答案就是这个。
最典型的封建主义父权就是“三纲五常”“三从四德”。其实所谓“三纲”的提法,可以追溯到西汉董仲舒时期(《白虎通义》:“三纲者,何谓也?谓君臣、父子、夫妇也。”),而真正当成指导思想在全国大范围提倡,并确切提出:“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从而以之来规范封建社会的方方面面,是从南宋开始的。朱熹把“三纲五常”上升到了“天理”的级别:君臣、父子、夫妇之间的关系都和季节有春夏秋冬一样,是“天理使之如此”——天理“张之为三纲,纪之为五常”。这其实是在为封建王朝的统治提供意识形态层面的合法性。
我们来看这三纲,夫为妻纲——这就是毛主席文章中所提到“夫权”的根源,众多男性们以此奉为圭臬,在家庭中用纲常伦理束缚住女性的手脚。但是别忘了三纲还有另外两条——君为臣纲,父为子纲。你想用纲常伦理绑住女性,你也就势必要被“绑住”。
所以这就是为什么程朱理学能长期作为晚期封建社会的指导思想,它非常高明:首先要给男人们一点甜头——主要是士大夫和中小地主阶级(即庶族地主阶级,包括富农和富裕中农),贫民家的女性需要劳动,地位不会太低,这一点在上文中《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提到过——这些男人们在家庭里比妻子地位高,女人是家族的附属产品;其次给庶族男子们一点盼头——如果你熬得够久,先做儿子再做爹,你在家族的地位也就高了。但是这一切的一切都是为第一条服务的——君为臣纲,都是为封建统治的稳定服务的。
这其实是一个双重的影响,首先封建文人士大夫用忠君思想去影响庶族男子,然后这些读了书、识文断字的庶族男子们再用纲常伦理去影响家庭中的妻子、儿女。有很多当今社会现象都是封建社会的余毒,我说一个画面:抽烟酗酒家暴的恶臭中年男人,在外面工作不顺利,回家就打老婆打儿女,把在社会上受的气撒在妻儿身上,丝毫不承认妻子家务劳动的价值,然而认为妻儿拖了自己的后腿,要不然自己事业早起飞了。是不是特别形象?
这就是“父权制”,关键词落在这个“父”上,不但压迫妻子,也压迫儿女,最终的根源还是为封建等级制度服务的。有人说“女拳”的问题是只强调性别差异,不承认阶级压迫,而有些所谓“国男”的问题根源同样在于此:自己在家庭中享受着夫为妻纲、父为子纲的特权,却丝毫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为封建阶级压迫的帮凶。
所以知道为什么毛主席说“妇女解放之时,就是中国革命胜利之日”了吧?因为女性在这个封建主义父权制链上是最底端的,女性都解放了,说明彻底打破了这个封建父权压迫链了。具体到徐州丰县这件事,我们来看其背后的封建主义余毒在哪里:2015年,徐州丰县就曾标榜为“乡贤自治”,找政府不如找“乡贤”。而这位不幸的女性被囚禁的地点,即男当事人董某民所在的村庄,是丰县欢口镇董集村——看这个名字就知道了,这是一个“董”姓宗族村。在网上也可以搜索到很多当地董氏宗族的诸多活动。
这篇文章实在是起到了对走资派高级黑效果——“地有千顷,不如姓董”。看到这里大家是不是能理解了,这个事件中被拐卖妇女的结婚证、八个孩子的户口,都那么容易办下来了吧?是不是能理解了,为何当地基层走资派一开始对此事的包庇态度了吧?董某民的家境确实贫困,但真如走资派所说这是贫困而产生的罪恶吗?
这里只是从“封建主义”土壤这个角度来切入拐卖妇女、儿童这个问题的,仅仅是一个宏大社会问题的一个基础性的角度,要解决这种根深蒂固的罪恶,法律还少吗? 摄像头还少吗? DNA技术己普及了又如河? 能清除得了社会上封建主义余毒的土壤吗? 全国各地像丰县地方一样对这种事情包庇、怠政、不作为,放任了这种罪恶在社会上继续存在地方有多少还没有被曝光? 走资派特色政府下的社会既面临着封建主义的毒害,又面临着资本主义的侵蚀,这是封建主义的问题诸如地方基层走资派的家族化、贵族化、利益联盟化, 以及被资本主义腐蚀的事就更多了。走资派邓小平复辟资本主义后用不管黑白道摸石头争先富来治国, 将有序的有计划的治理一下子又回到无序的放任自流自私自利地不作为治理的旧中国。在男女两性上更是混乱至史无前列。改也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