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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刀耕火种与物物交换— 仅在五十年前 《哭着乐》系列之二

性情中人,分享真性情。看似古舊書,說的是千秋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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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山老林

热带雨林是蠹虫猛兽的天然故乡,大致是不适宜人居住的。到20世纪末,仍有个别人被迫居住在其中。1970年代初,我在边疆农场“接受再教育”时,每天坐在南溪河岸边,望向河对岸无边无际的暗绿色的原始森林,尤其在晚间听到野兽的嚎叫,总是心生敬畏,觉得能在那野山林子里生存的人,实在很勇敢。

通常百十里山林中可能只住着几家人,他们选择隐匿野山中,大概是深刻体会到“苛政猛于虎,汉人奸似狐”,或者是喜爱深山老林的自由自在,才离开了人聚居的坝子,进入野兽的地盘。进入野兽地盘后,人也越来越似兽,居无定所,语言退化,自生自灭。

一次为探望朋友,上高山连队(要爬三个多小时的山),火车到的晚,没有赶上农场的拖拉机,只好步行。我不善行山路,老王为了陪我,也不得不减慢速度。刚过河的时候,一位苗族芦笙手与我们同行,他是去一个山寨的喜庆宴会演奏芦笙。同行时,芦笙手一边绕着我走,一边吹芦笙,吹绕得我头晕耳鸣。后来不知道老王对他说了什么,还是他受不了我的慢速爬行,道一声先走,像猴子一样,一眨眼就湮没在老林中。老王解释说,“民族”青年都很重感情,看见自己喜欢的女子就会绕着她连吹带唱。听起来是我不解风情,只能默默地在黑暗和野兽叫声中爬越洪荒。

曾经问过住在高山上的“民族”(云南人对山地民族的简称),“你们每天爬山种地累不累呀?”他们反问说“在平地干活老得弯腰,不是更累?”想想也有道理,在45度角的山坡上挖地,确实不太需要弯腰。

刀耕火種

热带的土壤松软肥沃,茅屋与外面一样潮湿,我睡觉的床下面就常常长出比手掌还大的蘑菇来。我们山坡上种木薯的时候,与“民族”的方式一样,一个人拿把锄头,锄头挖下松软的黑土,另一人把短短的木薯杆(苗)丢进挖开的裂口中,拔出锄头,切开的土壤自动合拢,就完成了播种。然后就等两个月之后去收木薯了。

山上的少数民族种地比我们更加简单,他们往往只用刀,因为刀的用途更广,可以砍树砍草对付野兽,也可以种地,只消把刀插人泥土,塞进种子或苗,就完成播种了。

1971年底,好友高人的父亲来云南招生,顺便看望女儿。他看到我们的生产状况时说“你们这是刀耕火种”,把我们吓了一跳。“刀耕火种”是多古老的说法,让人联想到原始社会。在新中国的国营农场,由新老工人辛苦建立的橡胶园中,怎么还有“刀耕火种”呢?我以为伯伯在开玩笑,反复地问,伯伯反复肯定地说“你们这就是刀耕火种”。

这让我们非常失落,难道我们努力工作,却回到原始社会了?这位伯伯是我很敬佩的一位长辈,他当年因为说实话被打成右派,那次又对我们说大实话。可见能一直说实话挺不容易的。他是一位真诚爱国的科学家,后来创办了宁波大学。

热带地区的草木生长十分迅速,靠人锄草根本赶不上草的生长速度。我管理的橡胶林地,通常有七到八层的林带,“林带”就是通常说的梯田。每一层林带大约有几百公尺长,我从东头锄草或砍草,还没有到到西头,东头已经又长出新草了。

以上说的是“刀耕”现在该说“火种”了。通常开发新的橡胶林地,是在每年的11月到第二年3月。先去砍光一片野山,把砍下的草木晒干之后後,再放火烧荒。如果有些超大型的树木,粗到要几个人合围才能抱住的,就直接用炸药炸。所以现代的“火种”已经包括用火药了。

在原始林子最幽深的地方,常见一大蓬一大蓬腐烂的竹子,烂竹根已经化成了晶莹粘稠的液体,中间长出了灵芝,灵芝的伞盖黑红发亮,像镜子一样可以照出人的五官。在今天的中药店里,可以见到那种暗淡无光的灵芝,标价都是几十万美金。那时候我根本不懂灵芝的价格,只觉得灵芝的色彩好像紫檀雕塑一样,挺贵气,就采了一大把。可惜野山没有路,下山是从砍下堆积得很厚的野草垛子往下溜,好像溜滑梯一样,人常常会被树墩绊一下,打个滚。人摔跤不打紧,手中一大把的灵芝都摔得断了梗。

言归正传,被砍下的草木晒了一两个月之后,已经基本晒干,就可以点火烧山了。“刀耕火种”之后的荒山,就可以开挖平行的橡胶林帶(梯田),植入橡胶树苗。

憨直的“民族”

我们虽然参与了“刀耕火种”,其实从来没有进入过深不可测的深山老林,我们所进到的山,都在三个小时之内的路程,真的老林子是几天走不到头的。

我曾经接待过一位住在山里的苗族阿妈。有一天吃过了晚饭,我看见一位穿着黑色衣裙、绑着黑色缠头的大妈在场部的空地上走来走去,在地上挖东西往嘴里放。我过去问她怎么回事,原来她是从高山老林中下来,过河搭车去老范寨卖鸡蛋,也同时换些盐巴。那天因天已晚,来不及赶回山上,肚子饿得不行,就在附近挖东西吃。

我让她不要乱挖了,然后跑去伙房,给她打了一斤半米饭(我的45斤定量根本吃不完,离开连队时剩了八百多斤饭票,都送人了),她呼啦啦地都吃了,可见实在很饿。我又留她住宿,其实不过是拿了床席子和毯子,加上一个枕头,放在老工人火塘旁的地上。她睡了一夜,第二天一早感激不尽地离开,并且邀我去她家作客。

我问她家在何处,她根本没有地址的概念,只说从河对岸哪里上山,怎么走怎么走,走到天黑之前就到了。真的是“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我想想,按照他们的爬山速度,应该有五十里以上。我那种蜗牛一样的爬山,恐怕要走三天。她为了感谢我,后来再下山时,带给我一条鹿腿和一大罐蜂蜜作为报答。住在隔壁的老工人发现这个买卖合算,后来不断跟她要东西,我倒没有机会继续跟苗族大妈来往了。

其实住在“坝子/盆地”的汉人,一向欺负少数民族,把他们逼进深山老林。住在深山的“民族”,除了需要下山买些盐巴,基本上自给自足。他们弄不清货币的价值,一直都活在“以物易物”的阶段。

他们晓得去供销社买盐巴需要用钞票,就卖掉一些他们自己生产的东西,好换些钱去买盐巴。我们住在河边,常常看看见对岸的小路上有下山的“民族”,可能去赶街卖些蔬菜什么的。云南人通常比北方人个子小,我身高1米63,在全队几百人里面,是第三高的女生。云南男人有我一样的身高,就是很标准甚至魁梧的男子汉了。我的好友高人有1米75,排全队第一,我比她矮12厘米,居然排到第三。

少数民族的身材比云南的汉人还要矮小些,从河对岸的大山出来,先要过一座吊桥。我们常站在桥头往对岸瞭望,盼望有“民族”能带来一些新鲜的蔬菜或者鸡蛋。一次见到一位苗哥背着个大背篓往这边走,走到吊桥的那一头,就停止了。我在这头问“有哪样好东西拿过来卖?”他不回答也不动地方,高人又问了两句,干脆上了吊桥想走过去看,那位苗哥撒腿就跑,他从没有见过这么高的人,吓得不敢过桥了。后来但凡需要向“民族”弟兄买东西,都由我一手经办,高人不再出场。

但是有一次我也“栽了”,栽在太老实上。有一天听见外面有马铃声,出门果然看见一位苗哥赶着马来卖菜。我问他价钱,他说不清楚,我问他“2分一根可好?”他点头,我就从马背上驮的筐子里面拿了五根黄瓜,这时候许多人都围拢来,很快他带来的东西就拿光了,有些人拿了没给钱,有些人说回家去拿钱,也有人给了他几个一分钱的硬币,我拿了一张一毛钱的纸票给他。他发现货被拿光了,钱没拿到,正在恼火,看见我这一毛钱就对我发火,说我没有给够他钱,我试图解释说着一张纸币等于10个硬币,但是他根本不听解释,一定要我给他硬币,我费尽巴拉回找到几个一分钱硬币给他,他仍然不依不饶说我骗他。这位苗哥从此记住了我,以后再不卖给我东西,逼得高人不得不亲自亮相。大约过了半年多,苗哥渐渐息怒,才让我走进他的马儿和背篓。

1994-95年,我和当年的战友再回农场,也去大理旅游。黑绿色的野山已经退到很远的地方,农药代替了“刀耕火种”,黑色的湿土已经褪色板结。在越南那边,有人问我要不要买小孩;在大理,三岁的孩子都在做生意,而且卖的多是假货。今昔对比,还真怀念那些没有商业头脑的大妈和苗哥们。

格利 发表评论于
真实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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